市集惊马
幼齿乃杀器,这和跳悬崖一定死不了一样,是比真金还真的真理。
可是,鉴于史官笔下不饶人杀人不见血的皇帝天敌属性,刘彻就没有买账的道理。
刘彻道:“这一路惊险,带上他恐怕会带来不便。”
郭舍人:“可是,九哥,他很可爱啊!”
刘彻又说:“太傅不是常说要给司马家留点香火么?万一出了什么事……”
郭舍人:“可是,九哥,他真的很可爱啊!”
刘彻眉毛一皱:“我知道你喜欢他,现在不是感情用事的时候。”
郭舍人:“可是,九哥,你再看看他是不是很可爱?”
刘彻:“……”
居然尝试和外貌协会会长这样的颜控交流我完全是自找的!
小狗仔眨着猫眼,一手书简,一手刀笔,很认真地把太子彻漆黑的脸色记下,旁注太史公曰:太子意志不坚定,容易受近侍左右,深感父亲大人决策英明。
将其赶走的想法胎死腹中,刘彻不甘心,又心生一计。
“你还不是太史公吧?”
“回太子殿下,爹说,这是家族事业,我早晚是要回去继承的,不如趁早习惯。”
“出身在外,称我九哥便可,”刘彻拿出窦太后面对自己时的和蔼笑脸,和下笔毫不留情的未来著名史学家套交情,“你喜欢当史官?”
小司马认真地想了想,据实回答:“谈不上喜欢。每时每刻都要带着竹简和笔,以便及时记录,如果寻不着空挡,吃饭也来不及,晚上还要在梁上睡,夜里太……九哥你起夜也要跟出去。”
“……以后不许跟。”刘彻好歹有些心软,不过十岁的孩子,顿了顿:“我让人给你收拾一下床铺,省得你不小心从房梁上摔下来。”
小司马连连摇头:“不成,爹说史官要公正客观地记录历史,最忌讳的便是搅和到里面去,否则就没人相信我记下的内容了。”
“况且我从小就跟着师父学上梁,睡房梁比床铺踏实。”
老灌插嘴问道:“你师父不是个偷儿吧?”
“师父早就服了刑,改邪归正了。”
刘彻一想也是,不然司马家也不会把独苗送去给江湖人士祸害。
见众人好奇,小司马又细细说了自己习武的经过,把大盗的本事学了十成十,飞檐走壁不说,食指灵活,刀笔飞快,往往话刚说完他那么也刻好了,还夜能视物,怪不得长了那么大的一双猫眼。
相比于司马迁居然拜了一个草上飞的师父学艺,刘彻更好奇明明一年只有一个月的探亲假,来回路途耗去二十多天,司马谈究竟是如何在这不超过三位数的时辰里,将“长大了要成为史官”的梦想灌输给儿子的?
难道这就是历史所谓强大的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