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离经叛道的请求。艾尔莎惊讶地挑起眉,原来这才是薇妮拜托自己的真正目的:“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虽说他们此趟行程是为了寻找幸存者,但被血族转化的人类眷属可不属于营救的范围。
村民不可能容许眷属的存在,即便他曾经是朝夕相处的同伴,当变为怪物的那刻,迎接他的只有匕首和火把。
“我知道,但为了他,我可以离开村庄。”薇妮的眉眼中流露出忧郁,那娇弱的面庞却有几分坚毅:“他是人类也好,是怪物也好,我都爱他。”
看着瘦弱的少女,艾尔莎欲言又止。这时,猎魔人的队伍已经整装待发,艾尔莎匆忙地对她说:“我知道了,我答应你,我会尽力的。”
她翻身上马,在薇妮殷切的目光中,汇入出发的队伍。
“艾尔莎,到这来。”刀疤给她让出位置,让她骑行到队伍前方。正好夹在斯坦因和狄伦之间。
斯坦因看了眼艾尔莎的神色:“她拜托了你什么棘手的事?”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现在的眉毛皱得可以夹死苍蝇。”
艾尔莎说出了薇妮的请求:“要是比尔变成血族的眷属,他还能回来吗?”
“薇妮的想法太天真了,”和她并肩的另一侧,狄伦无奈地摇摇头:“艾尔莎,如果你见过血族的眷属,就会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了。”
要到达目的地,得先穿过一片密林环绕的石灰岩山丘,到达深处的针叶树林。
路程并不漫长,路上,狄伦和他们交换了已知的情报。
聚集在村落旁的血族,都是为了去参加德莱米公爵的联姻仪式。
而要获得象征他们忠诚的入场券,就要向婚礼的新娘——德莱米的女儿迪丽,献上祭品。能找到迪丽的城堡就在针叶树林里。但奇怪的是,没有血族知道要怎么到达迪丽的城堡。
“在蚀化状态下转化人类,就可以得到更强大的眷属。怪不得他们这么肆无忌惮。被当成口粮往往并不是最糟糕的结局,被怪物盯上并禁锢的人类,相当于被施下了最恶毒、邪门的诅咒。”
狄伦表情严肃:“普通人的抵抗,在压倒性的力量前也只会是最无用的挣扎。更可怕的是,他们凭仗异能使出的低劣手段,能轻而易举地扭曲、摧毁人的□□和精神。”
“这点上,人类恐怕也不遑多让。”
艾尔莎身旁的斯坦因发出冷笑:“只要获得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力量、权威、金钱,就能反过来肆意蹂躏他的同类。男人压榨女人,暴君奴役臣民。有的人披着皮囊,却比怪物要低劣得多。”
“看来阁下是中立派?人类社会至少有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制止朝同类挥舞屠刀。”狄伦嘲讽道:“相比较来说,怪物对人类的侵害可就肆无忌惮了。毕竟,屠夫可不会对动物抱有怜悯。”
“原来你信奉统治工具带来的秩序。”
斯坦因也跟着阴阳怪气起来:“既然如此,不如去做一把统治者手中的匕首,他们可不嫌忠心耿耿的狗少,还是能咬人的。”
“猎魔人的利齿只会咬掉怪物的头。”狄伦凛然一笑,露出森森的白牙:“阁下该庆幸,这把匕首不会落在你的脖子上。”
往来没有刀光剑影,却硬生生刮出了腥风血雨的味道。
要是平时的艾尔莎,肯定会夹在其中左右为难。但眼下她有更在意的事。
艾尔莎骑着马,稍稍落后斯坦因,在她的视野中,挂在斯坦因腰间的布袋随着马的颠簸轻轻地晃动。出门前,斯坦因就把那块水晶装进了随身携带的小布袋。
她出神地想,斯坦因的反应非常敏锐,要拿走小布袋并不是容易的事。但她可以趁他不备割下细绳。
可那之后该怎么办,她的思绪神游到她成功以后顺利逃离。斯坦因会怎么想?会难过、伤心、生气、愤怒吗?她的心微微地痛起来,理智的分身再次勒住她的脖颈。不能动摇,艾尔莎关下心中的阀门,避免不受控的情绪跑出来。
“艾尔莎,你最该警惕的便是伪装成人的怪物。艾尔莎……?”
艾尔莎晃过神,迎面是横生的一丛树枝,她差点直接撞上。但斯坦因比她先反应过来,他伸手牵起她的缰绳,将她的马往身边拉拢。
“你在走神。”斯坦因皱眉:“那个叫薇妮的人就这么让你烦心?”
他们并肩而行,这个距离正好,艾尔莎犹豫地伸出藏在袖子里的匕首,她的手背又开始发烫。
“薇妮曾经帮助过我。”艾尔莎掩饰道:“她和比尔都是很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