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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挺自豪的(第1页)

目送许绯走进咖啡厅,孟嘉荷看着她跟霍黎坐下的身影。怎么说呢,不嫉妒那是骗人的。但她也认知到,那两个人之间有一种她无法插入进去的惺惺相惜,那是只有同样身为作家才能明白的事,是她无论多努力都不能涉入其中的世界。

“司一郎会羡慕我到发疯”接过霍黎手中的稿子,许绯说笑了一句。霍黎打电话跟她说能够写出来了,仅仅是这么一句话,就足以让她拍醒身边睡着的孟嘉荷,一路催着她送自己来见霍黎。

霍黎尝了一口杯中的瑰夏,柑橘味的芬香在口中漫开,见许绯眼巴巴的望着。“给你点了果汁,还是说你想喝牛奶?”

许绯摇了摇头,“算了,又不是小孩子了。”她翻开稿子,一页页的阅览。

我一直都想过真实、毫不掺加的人生。但无论多努力,还是让虚伪浸入了我的世界。与虚伪作伴的日子,我渐渐明白,所谓的真实人生,在这世间从未存在过。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曾虚伪的生活过。接受也好,拒绝也好。虚伪的自己也是真实的自己,都是属于我的一部分,即使不情愿,还是了解接受了这个事实。

这是一个女性追寻了解自我的故事,许绯看了又看。“你打算改风格了?”她问霍黎,要知道霍黎虽然写过爱情小说,前段时间出版的《爱人》更倾向于传统文学小说,但她的读者还是推理小说迷居多。“如果我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我会将这本书奉如圭臬,但如果我是你长久以来一直支持你的读者,会对这本书的推理程度感到些微失望。”这篇故事对于社会写实的探讨性太多,对于推理方面反而并未着重描写。如果用作家来类比,更紧近于宫部美雪那样的社会派推理风格。虽然同样都是写推理小说,然而即使是推理小说,也分为不同的风格,本格、社会、法庭、悬疑、硬汉,除了这归类好的五大风格,还有另辟蹊径的工口推理。霍黎先前所写的风格,属于古典派的本格推理,虽偶尔也会往变格派方向描写,但故事的主线,始终还是未曾脱离本格派的脉络。如今骤然改变风格,恐怕读者一时之间无法接受。

霍黎只是不以为然的问了许绯一句,“许绯,我们是为什么而写作?”

理想、信念,他人或许拥有那样高尚的理由,许绯可没有。“我仅仅是为了金钱利益而写”她耸了耸肩,“我什么都不缺,唯独缺钱。”

“但你何曾向读者献媚过。”霍黎淡淡的指出这一点。

许绯必须承认霍黎所说的,一个文笔好的人,想要抄袭,又或是想要迎合读者的风格而写作赚钱,实在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是,她即使在最难过的那段时间里,都未曾想过让文字仅仅成为她赚钱的工具。她的理想,她的信念,她对人生抱有的态度,全都在她的小说里,不容玷污,也绝不允许糟践。“那样犯贱的事情,我还没办法做到。”她就算用故事卖钱,但自始至终,她还是为自己而写,为身边的人而写。一个作者,若是脱离了现实,选择向虚无缥缈的读者献媚,那么写出来的东西,必然不如厕纸。

“我看了你写的《狂龙的宴舞》,你这个人,还真是冷心冷肺啊,书尾死的没剩几个人了吧”霍黎说着,就控诉起许绯。“那么可爱的小女孩,你怎么忍心的。”她说的是故事章节中,年仅八岁的尼雅,在观刑场上,无能为力地看着自己的父亲被愚蠢的国王下令斩首。那位年少却残暴的国王,还命令手下,将她父亲的头颅浇上沥青,插在城墙上,让乌鸦啄食。

如果说《巴别塔》《棉花糖》《冷啸》这几本只是让许绯在出版界拥有了名声,那么一出版就畅销,如今已经再版两次的《狂龙》系列,才是让许绯真正拥有庞大固定读者的书,她成了名副其实的畅销书作家。

“没办法,我们总要让一些角色死去,以此来告知读者生命的珍贵。”

“所以呢,我看网上的评论,可是要集资给你寄刀片呢。”

“我还以为你从不会看网上的评论呢”要知道她给霍黎当助理的时候,这位作家可是对于外界的评论向来是嗤之以鼻。

“我只是不看关于我自己的。”杯中咖啡喝完了,霍黎示意侍者给她添杯。

霍黎从许绯的笑容里看到了坏心眼。“给我寄刀片,是要我攒起来,后面还给他们吗”

“说真的,你还打算死几个角色?”说实在的,霍黎是真的想立刻知道故事走向,许绯确实很会吊人胃口,把第一本书结局停留在一个不上不下的局面里,让人挠心挠肺忍不住地猜想接下来的情节发展。

许绯品尝着苹果汁的酸甜。“你问错话了,你该问我,打算让哪几个人物活下去。”

“”霍黎听了哭笑不得。“许绯,你的性格真是糟糕。”

“尼雅会活着吗?”她问,随后任性的说,“你要是把尼雅写死了,我们可能就要绝交了。”没办法,她实在太喜欢那个灵动可爱的小女孩。

“这么严重”许绯失笑,“那为了我们的友情着想,我会重新考虑她的结局的。”

“尤菲米娅”热情的招呼声响起,霍黎发现,她跟徐梦花总是会在餐

厅或是咖啡厅偶遇。

“徐小姐,好久不见。”她回以礼貌的问候,随后热情的向她介绍许绯。“这是我好朋友许绯”

徐梦花经霍黎介绍,才转而看向许绯。一个冷清漂亮的孕妇,她的书,自己看过,说不上多钟意,算是那种看的下去,但称不上喜欢的类型。“原来是许小姐,我是你的粉丝,最近看你的那本《狂龙的宴舞》,差点没把我哭成泪人。”她夸张的赞扬着许绯的作品,不为别的,她敏锐的意识到霍黎很在意这个朋友,而方才从窗外看着,两个人的关系看起来又是那么的要好。

许绯轻微皱了一下眉头,随即舒展开。“徐小姐,你好。您的作品也同样优秀,我看过你在《蝶恋花》里的演出,相当出彩,惟妙惟肖。”

徐梦花脸色一僵,都是人精,如何不明白许绯在讽刺她。在那部电影里,她出演的角色是一位八面玲珑的上海滩交际花。“许小姐谬赞了,我演技比起尤菲米娅家里那位影后,还差得远呢。”那部电影,她跟魏寄商有合作。如果说,她演的是交际花,那魏寄商在那部电影里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婊子。

“徐小姐,我跟霍黎还有话要谈,可能不太方便招呼你。”许绯一下子冷了脸,她原本就是清冷的眉眼,一旦真的生气动怒了,那眼神便仿佛冻如霜雪,恰如冷冽天气中迎风而来的霜雪一样让人脸如刀割。

徐梦花话一出口,就心生懊悔,她就算吃醋拉低人,也不能在霍黎面前说这话。许绯下逐客令,她见霍黎不说话挽留,也就识趣的离开。

“怎么了?”霍黎见她突然板起脸,还没反应过来。

许绯见霍黎脸色如常,猜是她根本就没看过那部电影。“你家魏小姐,在那部电影里演的是一个颠沛流离,无奈之下沦落花街暗巷的妓女。”

霍黎听了一怔,随即站起身,她冷眼看了一圈,没见到人。只能找出手机来,想要给徐梦花打电话质问。被许绯拦住坐下,“好了,现在生气,只会后悔自己方才没发挥。”又把桌上的甜点往霍黎边上推了推。“方才那位徐小姐,可能根本就没细看过我的书,她若是客套一两句,我也就笑纳了。偏生又那般做作的夸赞,我本想说她虚伪,哪曾想让你家魏小姐被人平白说了一嘴。”见霍黎还是气鼓鼓的,她哄道,“霍小姐别气了,我看啊,那位徐小姐现在正后悔着呢。”

“她后悔,后悔什么?!”霍黎拿起叉子吃了一口蛋糕,甜腻的奶油,也没办法缓和她憋闷的心情。根本吃不下去,她把叉子放回碟子里,在瓷面上刮出一道刺耳的声音。

许绯笑了一下。“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那位徐小姐喜欢你喜欢的紧不过,生得这般好看,有人喜欢也是应该的。”经历过孟嘉荷的变态时期,许绯对于他人的视线格外敏感。跟霍黎谈话时,她就感觉到有人目光灼灼的盯着她们,她还以为是什么变态,或者狂热读者。等徐梦花走进来,她就立马知道,在外面一直看她们的人,就是这位戴着墨镜模特般的长身美人。见她跟霍黎打招呼,眼都不带瞥自己一下,也就意识到了那位徐小姐的目标是霍黎。

“桃花虽好,过了季节再开,也让人烦。”许绯见霍黎满脸的不高兴。“别想了,人这一辈子,谁还不会遇到几朵烦人的桃花呢。”

霍黎没办法做到许绯这样从容自在,她是那种很厌恶不喜欢的人对自己抱有情爱方面情感的人。“我只是觉得自己实在是愚蠢,赵温宜还有魏寄商都让我离徐梦花远一点,我却自信的觉得她们多想了!”如今细想,她才感觉到,她与徐梦花交谈时,那些意有所指的暗示,亏她还一直觉得自己想多了。

许绯笑了笑,她点的意大利面上来了,跟侍应生道了谢,她才对着霍黎说,“因为你不喜欢同性,故而对这种情感迟钝,很正常。”霍黎何止是不喜欢女人,她应该是不喜欢人类。许绯第一次见霍黎时,就从她身上感知到了厌世的颓唐感。后面又知道霍黎是学哲学的,对她的那种情绪也就理解了。虽说所有学科的尽头是哲学,但哲学不是一门让人深入了解的学问,一个人对哲学了解的越多,也就对人性了解的越深。而一个人,对人性了解的越是过于通透,反而不是一件好事。老话常说,难得糊涂。对于人生,偶尔糊涂,是一件无伤大雅的好事。若总是刨根到底的追求真知,反而会因为真相与现实不堪,而陷入癫狂的疯子状态。

“你不一样也不喜欢女人。”霍黎反驳她。

许绯眨了眨眼,做了一个无辜的表情。“但我跟你不一样,我是学社会学的,我们总能为人类的行为,找到一个再合适不过的理由。”芝士与番茄的浓厚香味裹着意大利面,味道棒极了。许绯不由深感,霍黎总是能找到合自己胃口的餐厅。“但我还是挺讶异你的迟钝的,要知道你可是擅写推理的作家,你小说里的诡辩布局,有时候我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你是怎么琢磨出来的。结果遇到这种感情上的勾引与魅惑,竟会这样傻得不透气,反差还挺大的。”

许绯笑的很开心,霍黎可笑不出来。“我一时不知道该谢谢你夸我,还是该生气你说我傻。”

“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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