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女孩长卷发高挑个儿风情万种的样子,刘启勋心中有一丝惊讶,忍不住想听听下文,谁知阮晓芒忙着玩小狗,根本没有继续讲的意思――这也算是她的优点之一,很能守住秘密,特别是为朋友。呵呵,傻孩子。
蹲下来,撸高袖子,伸手到小盆里搅搅,泼些水到小狗身上,刘启勋好心情地加入:“你会养吗?”
“还真的不太会。”阮晓芒很坦率地承认,“你原来养过没?”
“老家那边都养。”不过都是看家护院的土狗,挠挠小狗杏色的长毛,他笑:“跟这种差很多。”
“小冰说――就是它,不爱吃狗粮,要吃鸡肝。”好娇贵,家里现在可没有,“我想把冰箱里那两根火腿肠拌上剩饭煮煮,你说行不行?”
“嗯,我来弄吧,明天我带点鸡肝回来。”他写字楼后头住宅区的市场里面好像有卖。
看着刘启勋起身冲手,转身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东西,又转到炉前准备动手的样子,阮晓芒不禁笑眯了眼,低头又挥挥小狗的爪子:“干爸爸很疼你哦。”
呵,就是曾经他们两人一狗的甜蜜生活,让她产生错觉,厚颜无耻地“暗示”启勋向她求婚;本来根本不抱希望的,谁知他会笑着轻松答应。
是的,到今天她也不明白,为什么每次他处理在她看来很重大的问题的时候,都那么举重若轻,包括最初两个人开始交往也是这样――
“喂,张扬吗?我——”
“晓芒吧?张扬出差了,你不知道吗?”
“这样啊,那——”
“有什么事跟我说也是一样。”
“没什么,宋姐说对设计很满意,想请你们吃顿饭。”既然有人不在,那下次再约好了。
不过,这样说话是不是不太礼貌?阮晓芒想想又补一句:“谢谢你们帮忙,连带我也很有面子,呵呵。”
“这样的话,你是不是也应该表示一下,还是说,张扬不在你就不请?”谁知那头对她的客气当了真。
看来她上次对他的认知是对的,她心下暗忖,这个刘启勋根本不是她第一次的印象中那么纯良的人。
而且,他是半仙吗?算得这么准:她的确是个不喜欢欠人情的人。
于是,又约在那家店――不过嘿嘿,这次是因为这里有特价打折的套餐;穷困图书管理员当然不会错失良机。
当然,绝不会说出这个让讨饭吃的人笑话她。
看着对面还是对这种环境感到别扭的男人,阮晓芒心虚地先声夺人:
“怎么,觉得不够上档次?那张扬回来以后再让宋姐请你们不就好了?”
刘启勋闻言愣一下,继而笑睨她一眼,不怎么在意地把大袋薯条放在她面前,又帮着撕开番茄酱包。
“对了,你的书。”
掏出来,推到他面前,阮晓芒这才心安理得地大啖起来。
“你们一般怎么排班?”
嗯?
“昨天去还书没见到你。”刘启勋咬一口汉堡,简单补充道。
“我在啊。”只不过是在书库里把书归架。懒得具体解释,她专心吃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