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没摸对地方嘛——外表虽然凶,其实反应很灵敏的,说不定内心也是个很敏感的啊——”
陆冰歪着头看着我,突然噗嗤一声笑了:“阿斩,你不是在说手机,你是在说艾寻欢。”
陆冰此人除了人格分裂这个隐患外,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实诚。
我很怀疑她是如何能成为公关人才的。
拿大番茄遮住脸,我横着爬回了屋子,后脚跟生风把门带紧,立即奔向窗户——
灯光如豆,他一个人缩成一点,这场景看着仿佛是一部黑白电影,胶片被岁月氧化,慢慢泛黄,有一种隽永的味道。
触屏,晚安哪。
仿佛听见了我的话一般,他突地转身,朝我的窗户望过来,我惊的一下子躲在窗边,后悔自己没安个窗帘装一下婉约。
他看没看到我呢?
看到了吧?
还是没看到?
没看到就让你看到一下——
我偷偷探出了头,楼下一片淡黄的光影,远远地,一抹银灰色消失在黑暗之中。
丫的,这跑的也太快了吧。
无聊地坐在桌子前,这可能是我有生之年第一次,坐在这里的第一动作不是去开电脑。
现实中他绝尘而去,我脑海中却反复出现的都是那天他乘着直升飞机拉风而来的样子——
触屏,触屏,触屏。
明天开始,我用触屏吧。
登高爬梯翻箱倒柜找出触屏手机。崭新,线条分明,摸上去,手感相当不错。
高科技,有内涵,譬如某人。
手忙脚乱地换上卡,新手机却需要关机状态下充电,有些许的失望,更多的是期待,我把手机放在枕头边上,蒙上被子,忍不住的想笑。
明天一早,艾寻欢看见我在用触屏手机,那脸颊,会不会腾的一下红了呢?
如果我那个时候没有换手机,我就不会错过了艾寻欢深夜打给我的电话。
那也就不会,有了后来那么多的遗恨和等待。
如果我知道那番话的内容,也许我会彻夜难眠,也许我更加会直接去乌云山顶找他——
可我错过了,可我不知道。
我睡的很香,梦中,我是倾城,他是夜王,我们跳着贴身的探戈,倒影在鸡尾酒杯中,有一丝,甜腻的暧昧。
他的微笑,是一条开口向上的抛物线。
这公式,我终于算了出来,只是那原点,却是他在昏黄的路灯下伫立的那一点,显得有些疲惫,有些孤独。
我知道他是有些话要告诉我,我知道。
在这个周二的兴奋的晚上,我浑然不知,周三它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