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莫奇来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带楼沁去公司附近的五星级酒店用餐。
对于早上突发的混乱,莫奇也有耳闻。随着这些日子相处,莫奇和楼沁发展为革-命好战-友,说话也就不避讳着她了。
“那个江可清倒还真是不死心,天天以各种方法纠缠凌总。要是我也要被搞疯了。”
楼沁竖起耳朵,“怎么?她是凌总以前的女朋友?”
“哪啊!凌总怎么会有那么low的女朋友?还不是通过长辈介绍见过一次,江可清就对凌总一见钟情,再见献-身了。弄得凌总不胜其烦,但碍于和江家还有合作,也没撕破脸皮。”
莫奇对江可清一副唯恐避之不及的口吻,但在楼沁心里却生出一丝异样。
江可清对凌聿风,其实也是她对纪睿恒的影子。
先爱的人先输,这句话果然在理。或许,无论在凌聿风和纪睿恒,还是外人眼中看,她和江可清都是让人厌恶的女人吧。
“江可清虽然疯疯癫癫的,不过她妹妹在圈子里倒是个才女。”莫奇夹了一口炒蛋放进嘴里,“你应该也认识吧?你们好像都在启元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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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没错,凌叔叔是个吃货……
☆、022纪睿恒心里的宝贝
楼沁对于别人的私事不感兴趣,可以说她对纪睿恒以外的事情都不感兴趣。
没见楼沁接话,莫奇又换了个话题,“对了,好端端的,凌总让我带你吃饭干嘛?”
“因为他把我的饭都吃了啊!”想到这,楼沁就很怨,明明直说尝一尝的,谁知这一尝差点连饭盒都舔干净了。
“你的饭很好吃?”
“还行吧,我自己喜欢吃。”楼沁总不能表现得太骄傲。
“哦。”莫奇反应平静,又低头吃自己的饭。
对于自家老板连扫地大妈的饭都要抢这件事,莫奇就没有感言要发表吗?楼沁觉得很奇怪。
“你不惊讶吗?”楼沁推了推莫奇的胳膊。
“惊讶什么?”莫奇纳闷,抬头对上楼沁的眼神这才恍然大悟,“哦,你说凌总啊?”
楼沁用一副‘不然你以为呢’的鄙视眼神凝睇着他。
“你刚来上班,不了解凌总。工作上的伙伴呢,都称凌总为‘披着羊皮的狼’,但是熟悉他私生活的人,绝对会形容他是‘披着羊皮的……猪’。”
楼沁:“……”
“凌总比较喜欢吃,而且不是一般的挑剔,我们都习惯了。所以,如果有一天他如果主动提出要你做个饭,或者再把你的饭吃光,请你一定不要惊讶。而且要当成一种赞美,因为凌总的嘴真的很挑。”
“……那我还要谢谢他了。”楼沁翻了个白眼。
这时,她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是朵拉过来接她去买东西。
告别莫奇,楼沁拎着书包上了车,朵拉启动车子,边问,“我们去哪?”
“不知道,要不去百脑汇吧。我想买台电脑给他做生日礼物,这样他学习还能用上。”
“真不知道你是不是消化系统太好了,昨天刚在他那受了气,今天就连饭一起消化了,还买电脑给他。”朵拉已经没力气去骂醒这位死脑筋的童鞋了,只是一个劲儿的泼凉水,“而且,他生日办party这事说都没给你说,还不知道会不会邀请你。”
“没关系,反正电脑早晚都要买。只是找个机会送他而已。”
楼沁打听到苹果刚出了一款新型号笔记本,拖着不情不愿的朵拉直奔专卖店。
一进门就见大大的广告牌子,旁边的展台就是那款电脑。
楼沁刚伸出手要拿起来看看,同时,另一只手也攥住了电脑的一端。
她看过去,那人见到她也是一怔,随即一抹讥笑爬上那人的脸。
“哟,我说是谁这么大力气,都要把笔记本的盖子掰掉了。”江可璇没松手,反而出言不逊,她带来的朋友跟着很大声的笑着附和。
朵拉也是知道江可璇这号人物的,“就算掰掉了,楼大小姐有钱买。想掰几台掰几台,不像有的人,现如今恐怕买个千百块的东西都要犹豫一会儿了吧?”
闻言,江可璇的脸色立刻一阵黑一阵青。
楼沁不像朵拉喜欢和上流社会里的那些大小姐聚会,所以并不知道江可璇背后的江家,最近在经历一些巨大的变动。
“有钱有什么用。我就算出门地摊上买个一块钱的钥匙扣,纪睿恒也会当成宝一样护着。她呢?就算是一百万的东西,纪睿恒也当成屎!”
“你!”朵拉要气死了,刚要大骂却被楼沁给拦下。
江可璇知道自己说到楼沁的心里去了,此刻正以一副胜利者姿态仰视着渺小的楼沁。
楼沁表情始终淡淡的,目光渐渐上移对上江可璇的,幽幽地开了口,“只是他再喜欢,这个‘宝贝’也是‘朋友’送的。而我的屎,他还必须得接着。”
☆、023你真想看到她在楼下等你一天?
楼沁的话让江可璇无言以对,表情非常难看也难堪。
朵拉觉得大快人心,但楼沁却没那么高兴。
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又有什么用,江可璇其实说的很对,不管她给纪睿恒什么,再昂贵再稀有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屈辱。
朵拉晚上家里有个聚会,她不可能再寄宿到朵拉的家。而自己的家……
楼沁刚刚刷爆了楼父给她最后一张信用卡,回家肯定是要挨骂了,说不定还会要她把电脑退了。
最后,楼沁拿着钥匙,当晚回到了凌聿风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