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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那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这份本事了,”李忧民笑了笑,“我登基时需请天下大儒写一份继位诏书,若书成,则李云珞长居太极宫,为太上皇;书不成,李云珞哪天神不知鬼不觉的死了也未可知。”

“臣领命。”孟追欢伏地再稽首。

一声清亮的埋怨在空旷的后殿中回荡,“阿玠你也不早些说,我们新新要入宫来,阿娘做得这些是不是不够吃啊?”

此人正是李承玠的阿娘,宇文飞燕。

宇文氏虽说是鲜卑大族,但宇文飞燕所在的这一支却如未曾汉化一般,爱吃些羊肉奶食,这些自然都不合李云珞的口味,她却如不知小儿食量一般,一口一口地强逼着李云珞塞了下去,吃得他肠撑肚烂。

李承玠只怕他还没杀李云珞,他阿娘先将李云珞撑死了,忙阻止道,“够了够了,他这么大点小孩吃不了多少。”

李承玠想了半刻,觉得此番若苍天有幸,儿子活了下来,他不能时时入宫,还需阿娘多加照拂,自己得跟阿娘透个底儿才是,他遣退了众人,“阿娘,你可听过赵氏孤儿?”

她阿娘一脸认真道,“咱家身边没谁姓赵的啊?哪家孩子这么可怜?”

李承玠几欲呕出一口老血来,在宫中人多口杂,他却不好与阿娘明说。

这时候却来了个宫人牵着个膝盖高的小孩,竟是孟祚新,对着李承玠二人行了个插手礼,“大将军说,与娘娘同用。”

宇文飞燕却似是被这小孩惊住了痴楞楞地呆在原地,“这是谁?”

“婶母,我是云珞。”孟祚新却以为见了长辈都要行顿首这样的大礼,着实给宇文飞燕磕了个响头。

所有人都忘了李承玠小时候的长相,李忧民忘了、孟追欢忘了、甚至于李承玠自己都忘了,唯独宇文飞燕没有忘,她甚至于可以听到那深藏的血液在自己的身体中喘息,那是亲缘在嘶吼。

她虽确认了眼前的便是自己的孙子,却也知兹事体大,不敢贸然开口,只是一道一道地说着桌案上的食物,等孟祚新吃。

他吃相颇斯文,却食量极大,宇文飞燕看得心中欢喜。

李承玠温情脉脉地往桌案上瞅了一眼,只望这顿饭永远也吃不完。

:摧眉折腰侍权贵

孟白甫虽说有着中书舍人的名号,说是草拟诏旨制敕,但他阿爷最大作用便是给封王拜相、策勋授爵的诏书润笔,中书省离了他阿爷,就如同大王八离了马车,谁都能活。

孟追欢推开孟宅满是酒香墨香的房门,他阿爷似是喝了一夜的酒宿醉未醒,枕在未完的诗卷上,却又是一首写长安的诗,不由得叹了一口气,“阿爷,长安是诗歌的王陵,李白在几千年前就将长安写尽了。”

“蚌病才生珠,诗渐可读消雄图。我再也写不出当年的诗了。”孟白甫叹了一口气。

“阿爷暂时做不了文留千古的李白,但可以干干这润笔诏书的老本行啊。”说完就将一份诏书铺展开来,笑眼盈盈地看着他。

孟白甫扫了一眼,就脸色一黑,“都说文人宁肯青山容傲骨,不予折腰侍权贵,怎么你的骨头却是断的,腰却是软的?”

“阿爷从前为谋官职,谄媚高祖贵妃的诗不是写了不少吗,你莫跟我说你当真觉得贵妃是弹琵琶的神女?怎么从前写得如今就写不得?”

“我不去侍权贵,难道要等着全家被诛九族吗?”孟追欢将那张纸拍在她阿爷的书案上,就踩在胡凳上,将披帛往房梁上挂一副现在便要上吊的样子,“李承玠入长安的那一日,我们全家都就都吊死在城门上好了,也让天下看看我们的文人风骨。”

孟白甫刹那间酒就醒了,忙将她从胡凳上往下抱,又往外喊人来,“写就写,这诏书我定写得行云流水、字字珠玉,女儿你快下来吧!”

孟追欢见他同意了便不再刺激他,只是站在一旁为他研墨。

孟白甫却未曾动笔,只是伏趴在诏书上,过一会儿便传出呼噜之声,似是醉倒了,孟追欢叹了口气,为他盖上披风,这才出了门。

这世上有人怕诛九族,自然也有人不怕,郑忍耻就是其中一位。

论天下文章,诗词以孟白甫为首,骈文却以郑忍耻为佳,连在大理寺牢狱中骂人,都要骂出“乱臣贼子,大盗窃国,奸佞宵小,宁死不臣”这样的话,非要效仿伯夷叔齐不食周粟,硬是准备把自己饿死。

这人和她夫君孔文质,却大有渊源——那真是在澡堂子里遇见了都要光着身子互抽八百个耳光,再顺手将对方的洗澡水换成热油的关系。

庞涓、孙膑比不过他俩的切骨之仇,司马光、王安石没他俩政见相佐,在他俩面前牛僧儒、李德裕也勉强能算莫逆之交。

孔文质大行均输平准之法,这人就出来说“与民争利、敛财无术”;孔文质极力倡导简明黜陟,这人就说其“包藏祸心、结党营私”;孔文质劝课农桑、效法青苗,这人便说“祖宗之法,万不可废”。死对头当前,郑忍耻自然不会给她什么好脸色。

大理寺的牢狱中溢出一股酸腐气息,此处虫鼠窸窣、苔衣茂长,郑忍耻却坐得好似广殿台阁、金榻玉椅。

“老母早死,妻已改嫁,儿女早夭,九族之内,只有老夫孑然一人。你们要诛九族便诛!”

啪啪啪,孟追欢连拍三巴掌,神色高傲,“老东西,你总算要死了。”

郑忍耻终于转过头来看她,“呵,原来是你。孔文质这样离经叛道之人都敢殉国,老夫自然不妨多让。你不必来看老夫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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