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潘允之这小身板儿,不干活还要一步一喘呢,拼命的干活再拼命吃药,那吃药有什么意义呢?
对了,这个月药吃光了吧?一个月本来就三颗。
上下打量了一下,潘允之这精神头还行。潘允之被她打量的身子一僵,紧张的任她打量。
“那个,你,你还有药吃吗?”别才刚刚合作,完了把合作伙伴给累死了。
潘允之“……”
拳头抵唇轻笑一声“药的事已经解决了。”
“嗯?怎么解决的?”方千雪挺好奇。
上个月都解决不了,这个月就能解决了?
布还没卖出去,这一批的毛衣还没送出去换成钱,潘家哪里来的钱?
“周润笙来了,他给拿了半年的药。
我的病很早以前就是他看的,这个药方也是他给我开的,已经吃了好几年。
他经常跟周老出去义诊,这次他也是走了半年才回来的。”
一次说了这么多的话,潘允之顿了顿,嘴角眉梢染上温柔的笑意。
“因为我的病,我们从小就认识。我这样的毛病,看遍了大夫也没看出什么原因。
周润笙那家伙不服气,他可是被誉为小神医。
所以他一趟一趟的往我府上跑。起初我这毛病哪里能活到如今的25岁?很多大夫说我能活到15岁就已经不错了。
可能是我这样的疑难杂症让周老爷子和润笙非常的好奇,也具有挑战性。
润笙不服气,硬生生的让我活到了现在。
从此以后我和他既是医患关系,也算是挚友。”
方千雪想到今天那个男人的霸道劲一阵气结,她不是喜欢道德绑架的人,不过今天她被抓包气不顺“他既然是你挚友怎么不管你?”
“他出去义诊了,还要看看各地的周家医馆。所以一去便是半年。
周老爷子出去义诊都要带着他,润笙可是周家未来的家主。老爷子对他重点培养。”
“绕过他亲爹?”大家族里这样绕过儿子直接让孙子当家主的还真不多见。除非儿子没了或者废物。
“他父亲从政,周家世代杏林,每一代家主必须医术精湛。
润笙父亲不会医术,从小对医术不感兴趣,周老爷子并不强求。”
方千雪了然的点点头。
这是义诊回来看挚友,发现挚友穷的买不起药了解囊相助,这朋友还能处。没有因为朋友落魄了而远离。
人在危难之时才能看出谁是人谁是鬼。
“那你也不用这么拼命啊!”方千雪嘴角一抽,指着那三匹布。一个健康的人也架不住这样贪黑起早的干。何况一个病人。
“别担心,彩诗,钟叔和钟信还有我四个人干的。”潘允之脸上带着笑意。
开始是潘彩诗舍不得潘允之劳累,后来她极感兴趣又觉得这活可能比织毛衣挣的多。所以她改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