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夫,你不记得那日姐姐救你的时候,是这位哥哥救了姐姐的吗?”我笑问卫子夫。
“不记得了。”卫子夫迷惘的摇头,“子夫只记得神仙姐姐将我一掌推开,接着什么也不记得了。”
易千寻稍失望,却无谓笑说:“小王爷福泽无限,自有上天保佑。”他略一思索,问:“神仙姐姐可是苏姑娘?”
我脸蓦地绯红,不由埋头轻声道:“小王爷不懂事,谬赞了。”
“在子夫的心里,姐姐就是神仙般的人物,心地善良,心慈则貌美,自能担当‘神仙’二字。”卫子夫对我的否认极是不满,我一直以为他以为我是神仙,原来他竟是这样想的,看来,他还是懂事的。
生在大富之家的人,也许都懂得隐藏,都早熟些,尤其是古代的男子。
我不由笑着摸了摸卫子夫的头,笑说:“子夫真乖。”
卫子夫扬脸对着我一笑,转过头对着易千寻,问道:“你可见过我侯父了?”他虽是个孩子,说话间已隐隐有霸气,果然虎父无犬子。
邂逅后花园
卫子夫扬脸对着我一笑,转过头对着易千寻,问道:“你可见过我侯父了?”他虽是个孩子,说话间已隐隐有霸气,果然虎父无犬子。
易千寻对卫子夫的举止神态倒一愣,颇赞赏:“这只是侯爷举办的有志之士见面共同商讨国事,并未相见。”他说:“何况侯爷贵人事忙,怎有时间见我们。”
我见他说话举止、言语神态都是恰到好处,既不骄也不卑亢,正将一个充满豪情壮志的青年表现的淋漓尽致,果然不愧是“第一俊才子”,确有过人之处。
卫子夫点头,很了然的样子,如此看来,他倒也像个小大人了。
心里想起他撒娇耍赖的样子不禁好笑,不禁又摸了摸他的头。每每我一摸他,他总是失去所有的防卫,笑盈盈抬头扬脸睨我一眼,甚是开心。
易千寻不觉偷偷睨了我一眼,我一看他,他又别过眼不敢看我,脸色绯红尴尬。他这副神情,我更是难受。
终究是有缘无份吧。
“对了,姑娘为千寻名字所作之诗乃上古绝句,千寻佩服姑娘才华。”易千寻忽然想起什么,抱拳对我说道。
我略一愣,想来他是以为那诗是我作的了,心里虚荣的感觉上升,不觉厚颜无耻的承认:“千寻过奖了。”
他微微一笑,说:“姑娘的才华造诣必定不会在千寻之下,千寻实在是惭愧的很。”
卫子夫一直愣愣的看着我们,听到此处说:“姐姐,你作了什么诗?”
易千寻稍一犹豫,便从怀里掏出上次我交给他朋友的那张花签递到卫子夫面前:“小王爷过目。”
卫子夫稍一颔首,很大爷的接过。
花签上写着那句:纵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的毛笔字实在有点对不起观众,那是我在宋府的时候琢磨了半晌才发明的羽毛笔,那羽毛笔就好象原子笔一样的原理,那样写出来的字是娟秀细细的字体,这样看来倒也好看。
邂逅后花园
花签上写着那句:纵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的毛笔字实在有点对不起观众,那是我在宋府的时候琢磨了半晌才发明的羽毛笔,那羽毛笔就好象原子笔一样的原理,那样写出来的字是娟秀细细的字体,这样看来倒也好看。
卫子夫捧着问我:“姐姐,你这是用甚么笔写的?怎的如此细?”
我笑了笑,从荷包里掏出那只洁白的羽毛笔,说:“正是这个。”
卫子夫和易千寻都是诧异,卫子夫先是接过仔细瞅了半晌才挫败的交给易千寻:“你瞧瞧,我是没见过这等笔。”
易千寻郑重的接过,放在手里仔仔细细的凝视了半晌,也只是说:“恕千寻没见识了,这笔似乎从来也未见过。”
我看他们的样子不禁有些好笑,不过想来读书之人,尤其是易千寻乃第一才子,自是再名贵的笔也是见过的,而卫子夫贵为小王爷,只怕见过的名笔更多。
我这只羽毛笔他们没见过,又写出那样细细字来,他们自是惊奇,好在他们这个时代用的是检体字,要不只怕我写的字他们都看不出来了。
“姐姐,你这笔是在哪寻来的?”卫子夫艳羡的看着那只笔,显然极欢喜。
易千寻也不禁说:“制笔之人心思细腻,且巧夺天公,必定是个灵秀姑娘,千寻若有幸识得那样的知己,此生足已。”
咳……发明炭墨原子笔的老大请原谅我的厚颜无耻,我只是说:“这笔也并非什么奇人所制,也并非是我在哪寻到的。”我看了看诧异希冀的他们,说:“这笔乃是我随手捣鼓而尔。”
他们二人在听到我说完这句话都是诧异,卫子夫近乎崇拜的看着我,目光炯炯的:“姐姐,你真是好厉害啊。”
易千寻也是叹为关止:“姑娘不但心思善良,而且也是极聪敏之人,千寻佩服。”他向我躬身作揖,显然是真心的。
邂逅后花园
易千寻也是叹为关止:“姑娘不但心思善良,而且也是极聪敏之人,千寻佩服。”他向我躬身作揖,显然是真心的。
我其实也就是随手捣鼓的,没想到竟然会惹来这两大小男子的如此佩服,不由脸红道:“若是你们喜欢,便送你们一人一只好了。”
两人大喜,卫子夫手舞足蹈喊“好”。易千寻只是微笑,腼腆说:“如此贵重之物,千寻怎好跟苏姑娘要呢?”
我莞尔,说:“这也算不得贵重,只是制作的时候稍麻烦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