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那条小田埂,这次换成司惟在前,不过感觉和来时不太一样。似乎她和司惟之间有一种不汤不水很微妙的关系,只是思瑞怎么也猜不透。
盯着司惟的后脑勺看了一会,思瑞想来想去刚才没有得罪司惟的地方。双手无意识伸进彩条毛衣的口袋,摸到了一片薄薄圆圆的东西,思瑞掏出来一看,是一枚干净崭新的硬币。好小子,在洗衣机里面搅和了居然还健在无恙。
记忆忽然回到几年前,在那样灿烂的阳光下她曾经收到过三枚硬币,那是个神秘的永远的谜团。
真的可能是眼前的人吗?
就是这一分神,让思瑞痛恨了自己很久,悔恨了很久。因为一百五十度的近视,因为脚下土埂一滑,她摔向了右侧的干沟里。三公分的矮跟一扭,一股接近于钻心般的疼痛涌了上来。思瑞立刻知道她最近是不可能活蹦乱跳了,不知道会不会骨折?
司惟听到身后的响动,回过身时只看见思瑞一头狼狈栽倒在旁边的沟里,“怎么,走路都不会?”
思瑞尴尬地笑笑。这都是自找的,怪不得任何人,过几天她就去庙里拜拜袪袪最近这阵滔天晦气。爬上田埂,脚用力又是一阵剧疼,思瑞忍着痛开玩笑,“完了,这下子成变铁拐李了。”确切地说应该是铁拐王才对。
这时司惟也看出了点不对劲,眉轻挑,不过还是绅士地躬身查看了一番。他一碰到那肿起的地方思瑞就痛得缩回了脚,“疼的疼的。”
司惟站起身,随口轻轻说了句:“你这个女人还真是麻烦。”
麻烦……那只抬起的脚又落了地,思瑞低下头。这是她心里的一根刺,她这辈子最痛恨麻烦和包袱两个词。小时候她跟着爸爸是麻烦,跟着妈妈是包袱,孙家的人也都在背地里说她是大累赘,似乎她到哪里都是多余的。她很早懂事,努力不让自己成为任何人的麻烦,现在好不容易独立了,又被司惟称为麻烦,思瑞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一点点暗潮又涌了出来。
她差点忘了眼前的男人是谁,他们根本就是陌生人,连朋友都算不上,别说哭诉,连一点点示弱都不行。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人的脆弱只能留给自己。
眼前的司惟背对着夕阳,侧脸好看得要命,只可惜感觉那么遥远。拍掉身上的泥,思瑞甩了两下脚,摆出公式化的笑容,“好像没事了,走吧。”
眼睛微抬,眸子间似有什么在流动,司惟单手拦住思瑞,跟着把她抱了起来,“你这么走不得走到天黑?”
“谢谢。”轻笑一声,思瑞别开脸看向外侧,无瑕去顾及这个怀抱有多温暖多性感。抱就抱吧,她不是十几岁小女生,不会倔强地为了争那一点点面子在这里和他耗着,早些回市区早些分手了事,从此一干二净。
一路上思瑞也不说话,只盯着窗外的风景,看天色从橘红渐渐转黑。进了城,司惟没有送她回家,而是直接去了医院。
诊断结果是轻微骨折,需静养,开了些药膏和消炎药。脚伤估计一个月也差不多了,只是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接下来的日子最好还是多多静养。思瑞只能安慰自己可以趁这个时间驱赶一下霉神。
出了医院思瑞就急急让司惟送她回家,不知道为什么,在他身边她连一分钟也停不住。觉得她是累赘是麻烦的人思瑞总是下意识排斥,不愿靠近半步。
在十三栋楼电梯前思瑞笑着和司惟告别,称呼起来倒是十分自然,“司先生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再见。”
司惟看着思瑞消失在电梯中,手指轻轻抚上额角,有了一丝笑意。是他多心了么?这个女人似乎不再怕他,但好像彼此间更疏远了。是他在莆田无意数落她的话让她较真了?
4吃进第一口兔子肉——强吻!
脚受伤自然有很多不便,只是思瑞从小也不是什么大小姐,倒也没觉得有多痛苦。就是吃东西麻烦了些,不能每天外出,于是思瑞打算过两天等脚伤好点就去超市大采购,买足一个月的分量。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不管怎么样,生活还得继续。
第二天中午吃饭的时间思瑞从冰箱里拿出一包速冻水饺,刚要下锅,门铃响了。关掉煤气思瑞金鸡独立地蹦到门口,打开里面一道门,看见铁门外有个穿工作服的男人提着一个大盒子,工作服上印着“姚记”两个字。
“是王涂思瑞小姐吧?”
“你,有事吗?”听到陌生人叫她名字思瑞就头皮发麻。
“你的外卖到了。”
什么?思瑞有点傻眼,“我没有叫外卖,你们搞错了。”笑话,姚记的外卖六百块起送,她吃饱了撑着脑子昏了才会去叫它的外卖。
那个人笑容满脸,服务周到,“王小姐不会错的,有位先生已经替你叫了一个月的外卖,每天两次,中午十二点和下午六点。”
金鸡独立差点不稳摔倒。思瑞巴住门,抓了抓耳朵,一头卷发因为在家里没经整理就跟卷毛狗似的。知道她一个月行动不便,又这么大手笔,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是谁。
只是她的脚伤又不关司惟的事,是她自作自受,他内疚个什么?
“不好意思,我真的没有叫外卖,你拿回去吧。”思瑞关上门。
刚转过身,门铃又响了,思瑞打开门,那个小伙子依旧笑盈盈,“就是送到这里的,你收了吧,不然我回去不好交代。”
“不是我叫的,我不能收,你拿回去。”
终于在第四次门铃响起的时候思瑞忍不住了,跳到房里拿了手机,打开门,对着门外的姚记小伙子抛了个眼色,然后做了一个很潇洒的打电话动作,堪比流畅的手机广告,“再不走我直接拨110告你骚扰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