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筱光爽快地点了点头。
他又望了望她额头上的伤,还用创可贴贴着,看来尚未痊愈。
她用手捂住额头:“保证能在演唱会时以最佳状态见偶像。”
潘以伦笑起来还是要命的好看。
十我们去看演唱会
在演唱会开演那日,潘以伦按照约定提早在办公楼一层的大堂里等待杨筱光,他还提了大包的零食,有薯片有饮料。
杨筱光见到他就说:“正太乱花钱。”
潘以伦笑:“还好了。”
但是能去看偶像的演唱会总归令人兴奋,杨筱光推着潘以伦走出大楼时,他拿出一副平光眼镜戴上。
她本以为只有莫北戴眼镜好看,没有想到正太戴上眼镜也能很好看,文气俊秀,恰似白面书生。
杨筱光看着他笑,他竟然不好意思地也笑了。
她说:“是应该掩饰掩饰。”
天已经擦黑了,路人都匆匆归家,没有人会格外关注他们。他们叫了车,很顺利地抵达体育馆,这儿人头攒动,戴了平光眼镜的潘以伦就没那么容易掩饰自己了。
杨筱光指点:“那边好像有人认出你了。”
好在认出他的是文艺女青年,很雅很文艺,在远处观察了许久,才怯怯地过来问:“你是十三号潘以伦吗?”
潘以伦不好说不是,只好点头,文艺女青年很高兴,找了本子给他签名。原本本子是要给开演唱会的偶像签名的,这下多得来一个未来之星的大名,算是看演唱会的意外之喜。
杨筱光想,正太前途不可限量。但此地人多眼杂较为危险,他已经被人认出,且本城记者中不少都是文艺青年,可能会在此出没,故,她拖着潘以伦尽量往人少的地方走,一边走一边左右四顾,谨防眼熟的记者。
他们绕到人流较少的一处入口,杨筱光眼尖,往那边门口的方向盯牢一人,仔细辨认,再辨认,回头对潘以伦低喊:“快,给我纸和笔。”伸手就往他上衣口袋里探。
“怎么了?”潘以伦抓住她乱摸的手。
“林林林林—金山,貌似就在那边!”
“林金山?”潘以伦没明白。
纸和笔在哪里?难道他没带纸和笔出来?杨筱光又掏自己的口袋。
“啊,有了。”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餐巾纸。
潘以伦叹口气,从裤袋里掏出一支圆珠笔,塞到她手里。
杨筱光攥着餐巾纸,捏着圆珠笔,以五十米冲刺的速度往体育馆某号门前瞬间移动。
潘以伦不放心,跟在她身后。看她刹车在靠在门廊暗处的一名叼香烟戴眼镜的瘦削男子面前,用一种似乎兴奋到极点又拼命压抑的语气嚷道:“我很仰慕您,给我签个名好不好?”说完就把餐巾纸递到了男子鼻子底下。
男子猝不及防,嘴里的香烟抖了抖,瞪着面前的餐巾纸,注视了一秒两秒三四秒。
潘以伦在心里叹气,要签名的方式有千百种,她选择的是最惊吓偶像的那种。
大人物毕竟是大人物,阵仗见多了,见怪不怪,短时间的呆滞后,还是往餐巾纸上签了大名,然后潇洒转身,留给他们一个华丽的背影。
杨筱光盯着餐巾纸看了一眼两眼三四眼,脸上充满了满足和幸福。
潘以伦问她:“他怎么叫林金山?”
杨筱光还对着餐巾纸上的名字晕乎乎的:“本朝第一大词人,字金山,号词霸,世称林金山。这是我这辈子拿到的第一个偶像签名耶!赚了赚了。”
潘以伦笑她:“这样的绰号你都想得出来,小疯子。”
但是让小疯子发疯的还在后头,到了场内,他才体会到杨筱光当粉丝的时候有多么疯狂。
杨筱光还同他讲:“这个世界上能让我们疯狂的人和事不多,能让我们爱的人和事也不多,所以一旦是心中所好,一定要全情投入,千万别说我意淫,我只是抓紧时间不后悔。”
演唱会在激荡的鼓点声中开始了。
杨筱光这天穿了一件皮质小夹克,行动不方便,鼓点一起来,她就想跟着节奏摇摆,便把夹克脱了。里头是贴身的打底毛衣,很显身体曲线。
潘以伦从来没有见过她的身体曲线,然而现在是知道了,她的身材并不骨感纤瘦,所以她常常嚷着减肥。但是,她难道不知道她的身体饱满圆润,配合她的健康红润的苹果脸,是那样充满活力?他从这样一个角度看过去,想那线条不是不美的。
他看了几眼,开始觉得热,便别开脸,跟着脱了外套,把她手里的小夹克一起拿了过来。
体育馆里的上座率并不算高,但不妨碍黑暗里的气氛逐渐变得热烈。台上的偶像初来乍到,台下的观众便给予了极大的鼓励和支持,然后台上台下一起疯狂。
杨筱光跟着观众们一起挥舞荧光棒,但觉得尚不够抒发自己的,竟放弃座位,跑去了看台的第一排,扶着栏杆往前倾,摇摇欲坠,说:“唉,应该买内场票,没想到他们现场这样棒,没有多少人比得上他们。”
潘以伦跟在她身后,不着声色地拽住她的手臂,说:“下次一定。”
杨筱光没有在意,只是发泄心底的兴奋,她说:“你将来也会像他们一样光芒四射。”
“武侠小说里常有一句话,米粒之珠,也放光华。不是人人都能做珍珠的。”
“你可别说参赛真的全部为了钱,那样多俗气?”杨筱光不由得转头看他。
“是的,就是那样俗气。”潘以伦陷在黑暗里,摇晃的光在眼前闪烁,他的一切不可获知。他应该在笑,说,“不管他们的粉丝有多少,比不比得过当红的那些人,他们的实力决定他们站的位置。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