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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本来就是无聊打发时间的东西,文章内容也没什么新意,林尽看完就完了,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他一闭眼一睁眼发现自己来了另一个世界。

一开始林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他只能靠身边人闲聊时说出的人名和地点推测自己是在《傲世狂仙录》。

林尽活了二十多年,看过的穿书文真不少,但人家都是穿男主穿女主,再不济也能混个恶毒男女配当当,他倒好,一穿就穿了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十八线炮灰——哦,现在这炮灰有名字了,叫林尽。

以林尽看过就忘的阅读风格,他本不该记住一个十八线炮灰的人生,可没办法,这无名炮灰的人生给了他太大震撼。

话说这无名炮灰本是文中两大仙门之一缥缈阁的弟子,因身体素质太差无法修炼,但却是万年难得一遇的怀玉圣体——天生适合给人做炉鼎的那种。所以师门从小将他当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后来又在魔修发难时把他当礼物送给了魔修尊主。

妖修魔修鬼修皆是凶残性子,想也知道一个灵气满溢的炉鼎被送进妖魔窝里会受到多少这样那样的蹂躏。

但这位无名炮灰还要更惨一点。

他被魔尊活啖了。

白话一点,他被人生吃了。

看到这个情节的林尽都不敢想这作者的内心有多阴暗,当然,那时的他更不敢想,自己会变成这个即将被活啖的炮灰。

结果,好嘛,一睁眼,人就已经在去当魔尊小零嘴的路上了。

对于申丙“搭伙作伴”的提议,林尽没有拒绝,也没有应下,他将话题笑着带了过去,在住所外和申丙分别。

烟雨山不愧是和缥缈阁齐名的行业龙头,仙门内部规模奇大,瞧着富有且慷慨,连给他们这些临时试炼者准备的住处都是每人一个干净整洁的木屋单间。

林尽用记录灵石解开自己木屋的结界,进去叉腰环视一圈,十分满意。

天知道他冒着多大风险、费了多少功夫才从缥缈阁修士和魔修的监视下逃出来。

他原本就是缥缈阁送去跟魔修求和的礼物,现在礼物半路跑了,他得遭受缥缈阁和魔修两拨人的追杀,他又拖着这么一副空有灵力的破烂药罐身子,能往哪跑?

想来想去,林尽还是觉得烟雨山最合适,所以花了十天时间日夜兼程赶到这里。

一来送炉鼎去求和这事终归不光彩,缥缈阁那边再怎样猖狂也不敢声张,更找不到烟雨山头上来。

二来烟雨山可是《傲世狂仙录》男主韩傲的师门,他要是和男主一同入门再打好关系,紧紧抱住这条金大腿,到时候跟着颠覆修真界的一代狂仙吃香喝辣都来不及,还怕被他小小缥缈阁和魔修拿捏?

计划很完美,虽然今天报名入山时没追上韩傲的脚步,但林尽还有二手准备。

他在屋舍里待了一会儿,等到太阳下山、天色渐暗时,他自己悄悄摸出住宿区域,溜向了烟雨山门附近一处小荒坡。

他今日和男主一同报名参加的是烟雨山内门试炼。

烟雨山是当今修真界资源最多实力最顶的仙门之一,是无数修士梦寐以求的修炼地。

进烟雨山内门有两条路,一是在五岁开灵根时直接被挑苗子的仙长看中带回外门,若是在外门努力修炼冒头,入内门自然顺理成章。二就是像男主这样,幼时错过筛苗、自己在外修炼至如今的散修,亦可以通过试炼进入内门。

但比起前者,后者显然要艰险得多。据林尽所知,试炼境内死生不论,身上没点修为和绝活的人压根不敢轻易尝试,也难怪男主的炼气三段修为会被众人轻视嘲笑。

可男主为什么叫男主?当然因为他是气运之子、能得到常人得不到的机缘。

林尽蹲坐在小荒坡的大树下,打了个哈欠,百无聊赖地等着既定的剧情进行。

按原文走向,在男主韩傲穷途末路报名试炼被嘲笑的当晚,他会一个人来到这个小荒坡偷偷努力,然后很巧地在这里遇到他的第一个机缘——一位殒神的残魂。

这抹残魂会直接送男主坐上火箭从炼气三段直升筑基中期,然后在试炼时撸起袖子给那些嘲笑过他的人进行一次酣畅淋漓的打脸。

林尽此时就在安静地等待男主的到来,他打算蹲到他假装偶遇然后再和他亲切交流并开始一段美好的革命友谊。

显然,这个计划并不完美,毕竟变数实在太多。

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将性命指望在别人身上,林尽也想靠已知剧情碰碰机缘自己翻身当主角,但没办法,他这具身体实在是太太太破了。

他这原身本身是从小磕着药长大的,禁术也用了不少,修为早就突破金丹了,报出去估计能吓死修真界一众天才。只是原身原本就是被当做炉鼎养着的,从未淬体修炼过,体内经脉也一团糟,空有磅礴灵力,修为虚浮得够可以。就别说同级别修士切磋了,现在来个炼气一段的小子都能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这种情况下,别说翻身当主角,他不被主角机缘撑爆就不错了。所以还是抱紧男主大腿、混过试炼进入内门在烟雨山安心躺平养老才是唯一选择。

林尽的心态一直很好,他哼着小曲坐在树下等男主登场,边百无聊赖地抛着石子打发时间。

傍晚凉风骤起,林尽冷不丁打个哆嗦,又后知后觉自己腿脚已经坐到有些发麻。

他在心里吐槽自己这破身体第一万次,然后像个老头子一样扶着腰站起来,在空地做了一套小学生热身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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