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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偶遇不如巧遇(第2页)

总算遇到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耿运昭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抽了几口烟,刘同胜夸奖了这烟的味道,并说:“你们要找茅草坯房,上元村多得是,我妈家就行。”

今天是周六,家住乡里的刘同胜到上元村看望母亲,正好遇到米常胜,被他拉到家里喝酒。

一个小时六十到八十的租费,这对于贫穷的村民们来说,简直就是一笔飞来横财。

而且,耿运昭他们是长期租用,还一天一结租金。

按六十算,一个月用二十天,一天三个小时,也是三千多元。

这可比种地强太多。

出于私心,刘同胜第一个推荐他妈家房子,也是情理之中。

米常胜坐过来发声,“同胜,你这么干可不行,村民们肯定不愿意。这样吧,一会吃完饭,我带着他们找,挨户走一走,看中哪家就选哪家。”

“这样最好。”耿运昭还要开车,以水代酒,敬了米常胜一杯。

“随便吧。”刘同胜也不争辩,自顾自斟又自饮起来。

看这架势,林宗明这一趟没白来,基本上敲定耿运昭拜托的事情。

显然,耿运昭对于这顿农家饭并不感冒,筷子象征性的夹了几粒花生米。

至于后来添上的炒鸡蛋、拌猪耳朵等几样熟食,他一口不动。

陆潇潇也和他差不多,林宗明甚至都注意到,陆潇潇在桌子底下,用餐巾纸来回擦拭筷子的动作。

眉宇间还充满极度厌恶之色。

唉!

林宗明深刻感受到,自己已然和上下铺的兄弟拉开距离,他们不属于同一类人了。

在如今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成就一批暴富的普通人,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由于有外人在场,席间的话题主要集中在段子拍摄上面。

提起这事,耿运昭来了精神,手舞足蹈讲解他们团队的超前思路,把米常胜和刘同胜听得大眼瞪小眼,仿佛听天书一般。

林宗明见状,适时引开话题。

说吃的差不多了,该去村里选拍摄地。

米常胜嘴里裹着香烟,拍了拍林宗明的肩膀,“小林,我陪他们去村里,你在这好好和同胜喝两杯。没人陪着他,这小子能把这桶酒都喝了。”

他们喝的是五十多度的小烧,是米常胜从酿酒小作坊买来的。

别看土方法,可都是纯粮食酿造,味道醇正,不上头,对身体伤害也小。

米常胜好不容易弄了十斤,要不是刘同胜,一般人还不舍得拿出来呢。

没办法,林宗明和耿运昭兵分两路,一路选房子,一路负责陪酒。

上次在市里陪舅舅,林宗明就知道自己能喝酒,半斤进肚,啥事没有。

刘同胜却不行了。

林宗明来之前就一直在喝,这会儿舌头硬成了鞋垫子,说话更加随便。

“刘所,您别喝了,咱们喝点矿泉水吧。”林宗明好意劝解。

“不。”刘同胜使劲扬了扬手,“给我满上,今个就是田志斌在场都不好使,我要喝尽兴。”

林宗明急忙阻拦,好意提醒他,“刘所,您可别乱说,这要是让田乡长知道了,对您不好。”

谁知,刘同胜竟然古怪的咧嘴冷笑,“我怕他?他应该怕我才对!别以为我不知道,他那点小把戏瞒不过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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