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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1页)

“不是,金叔叔住院了。”

“严重吗?”

“严重。”

习惯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

腿上的药三天一换,伤筋动骨一百天,我少说也要住半个月的院。在第二次换药的时候,我听说金叔叔,没了。

金叔叫金霖,经营着一家小型报社,年轻时候是金庸的粉丝。有文学梦,写过两本小说但是不火。他的散文更好,也有诗集出版,一生中所有作品里最畅销的是一篇几万字的回忆录。好像叫《兴》还是《恒》,我看过几页,主要是在写他十几岁时爱过的人。

朦胧、刻骨。

在本省的作协他有少许的含金量和话语权,整个人看上去也能看出底蕴。业余爱好写写书法,盘手串和核桃。书法也不错,我家客厅挂着的那幅‘家和万事兴’就是他写的,他还专门写过另一幅给我,‘春华秋实’,被我弄丢了。

小时候我对他很崇拜,我觉得这也是我看不惯金天的原因之一,他先天太好、后天不足。我的作文拿过奖,颁奖仪式结束我拿着奖杯给蓝一欢打电话,我说,

“我怀疑我是金雷。”

“啥惊雷?”

“金天的金,他家不是有天有云有雨吗?这种天气一般都打雷,我怀疑我是金叔亲上加亲的亲儿子。”

“别亲了,金叔高血压,开不起玩笑。你在心里想想得了,可别说出来,到时候又是一阵地动山摇。”

我没开玩笑,如果有得选,我真想当他的儿子不当我爸的。理由很多:陶阿姨漂亮且在世;金叔叔温润且儒雅;家里有两个弟弟且是名正言顺的不是私生子

多好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我以为是天灾,蓝一欢说多少带点人祸。金天在这个暑假出柜了,他把给宁愿发过的电子情书转发给他爸了,他爸帮他修改了几处,然后问他喜欢哪家姑娘?怎么突然写那么好了?金天说不是姑娘,是个看着比我小其实比我大一岁还是半岁的哥。这个‘哥’字一说完,金叔就晕过去了,晕了几天普通病房转icu,最后遗嘱立一半,人没了。

是我们太天真激进?还是大人太精明保守?我觉得是我们的问题,蓝一欢出柜太过顺利,给我们造成了一种在这个问题上家长必然低头妥协的假象。让我们误以为出柜是件特别轻松简单的事,就好像你把头发剃光,只要你决定剃光,不留下任何一根。虽然冲击很大,虽然常人难以理解或匪夷所思,但看着看着,就习惯了。

早晚会习惯的,习惯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

这有前提,前提是蓝一欢才有这样的幸运和待遇,他是独生子,乍一看他更有可能被反对。毕竟金天不是金叔唯一的儿子,他有三个儿子,失去一个还剩两个有机会让他抱到孙子。但我们都太天真,太天真,没去细想一个家里,只有儿子出生的概率为多少。人为,可以让这个概率为多少?

我给蓝一欢发微信说葬礼我去不了,因为我移动不了。他说,

lyh:来不了也没事,你爸来了,这边人挺多的。

lyh:【图片】

lyh:我遇到一个小男孩,挺漂亮,像混血。

白目:是好看,这看着不到十岁吧?我们这边还有混血?

白目:金天哭了没?

lyh:没哭,他整个人比较呆滞。陶阿姨也没哭,我觉得氛围很奇怪。

lyh:说不出来哪里怪,可能你来了你就能说出来哪里怪。

白目:我葡萄吃完了。

lyh:要守到凌晨,你先睡,我明天就能来陪你了。

lyh:明天下葬。

白目:这么快?

lyh:对,所以我说感觉很奇怪。

21号了,下巴边缘处都能拆线了,这疤痕只有仰头的时候能看到,看着很可怕,正常交流就能被藏得好好的。我很喜欢。同时看着镜子想邓勉,你最好能弄死我,你弄不死我只能我弄死你。给多年不联系的严叔叔打了一通电话,给他发了左腿、眼眶、颈部的伤口照片。于是出院当天,邓勉瘸了,他怎么瘸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要瘸一辈子。

8月30号出院的,没再输液以后我每天都嚷着要出院,我爸不让,硬给拖到30号。住院期间最常来看我的是蓝一欢和宁愿,好像宁愿来的次数比较多。蓝一欢说我住院以后递进式烦躁,看什么东西都想砸,看谁都想骂,所以他也不想多待。每次来把水果放下,陪我抽几支烟就说走了。

宁愿是来给我送饭的,他怕我不够营养。

知道我‘住’在哪以后就隔三岔五跑来,每次带的吃的都不一样。最好吃的是红油钟水饺,那天在电话里他问我最想吃什么,我想起莲藕排骨,就说饺子。以为他会给我带那家面馆的,结果没有,他来得很晚,一个双层保温盒,一层是钟水饺,一层是莲藕排骨汤。

我真感觉是不是我味觉出问题了,还是说住医院吃什么都好吃。真的很好吃,排骨肉软烂而不散,莲藕刚刚好。饺子内陷也不腥不腻,干拌以后麻辣鲜香。我很快就吃完了,汤也喝干净。问宁愿,

“这哪家做的?这么高水平。”

“私房菜。”

“哪家的私房菜能私到我都没吃过?哦你想吃鹿肉吗?我知道另外一家,鹿肉做特别好,等我出院带你去。”

“不去,你是不是到处和别人说你中彩票了,所以才被抢的。”

“不是,我没说。人家打错人了,已经和解私了,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事,你别胡思乱想。”

“打错了还能打那么狠?你手疼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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