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翠兰一下子就懂了自家老伴的想法。
“你这想法是好的,但是人家小林知青一个大姑娘能愿意?那不是几岁的孩子,是一个大男人。”
吴有国皱了皱眉,老婆子说的话有道理。
看来这个方法不行。
这下他更愁了,难道就让疯子这么肆意妄为?
“哎,我说老头子,其实也不是没办法,就给那个林知青说,照顾疯子给她工分。”
吴有国眼睛一亮,好主意,没有了疯子的破坏,每年队里都能省下修理费,每家每户也能省下医药费。
他想应该没人会有意见吧?
“明个我就去找小林知青说说这事。”
——
林鸳鸳此时并不知道大队长已经在给她规划未来的工作内容了。
在大队长他们走了之后,林鸳鸳就和疯子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瞪着。
不论她说什么,疯子就不松开她的腿。
林鸳鸳差点就要拿出电棍了。
可是她不能确定眼前的疯子是具体什么情况,所以没有这么做。
想起疯子那天为了吃的发飙,无奈的咬牙切齿道:“你松开我!我要做饭了!”
一听到饭,本来跟个树懒抱着自己的疯子“唰”一下松开了自己的腿。
抬头纯真的眼眸盯着自己。
眼睛里写满了一个字:饭!
林鸳鸳脸黑了。
这是个吃货?
不过,她又不是搞慈善的,才不会带他饭呢。
她面无表情的拎着自己的大刀进屋了。
肯定不能进空间了。
她进了房间,假装在自己的包里翻啊翻,拿出了一些做菜的作料,土豆,茄子,青椒还有一大块肉,准备做个一荤一素。
不是她吹牛,就算只有菜叶子她也能做出人间美味。
越简单的食材越难烹饪,对做菜的人手艺要求也越高。
在这里,暂时还是别太过火。
拿着东西去了厨房,她虽然是生活在现代,但是对于生火并不陌生。
外公曾经说过,御厨除了要掌握食材之外,对于影响菜的品质的一切要素都要精通。
所以她小时候是学过柴火生火的。
生好火,她将肉段放入水中,去掉血沫,加入自己的调料,腌制起来。
在这个时间,她将土豆和茄子处理好了,进行简单的过油。
炸出表面有微黄即可。
这是为了让食材更加具有风味,同时,可以更好的掌握烹炒的火候。
捞出来放在一边。
又将肉段裹上淀粉,走了一遍油,金黄的肉段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在阳光下亮澄澄的。
站在厨房门口犹如木桩一样的疯子眼睛都看直了。
整个人死死的盯着灶台。
滋滋啦啦的响声伴随着诱人的香气,疯子已经按捺不住了。
喉咙快速的滚动,偷偷的瞄着林鸳鸳。
他不敢去。
她有能让自己眼睛冒星星的东西。
林鸳鸳假装没有看到对方。
装了一碗米饭,坐在桌子边开始吃了起来。
疯子纯真黝黑的眼睛里全是渴望,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一点,一点的接近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