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戎眼神晶亮,钻进厨房搬碗筷,边道:“嗯,
我看您还没起来,就先拿新买的厨具,把桂花汤煲上了,还有您想吃的芙蓉羹,我做的咸口。”
甘烟看了他鞋底一眼,“外面下雨了?”
这房子在郊区,环境好,风景宜人,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路段还是泥路,盛戎的鞋子想必就是今天跑步时沾上的。
甘烟特意问这样一句,如果是真的,可以作证目前盛戎起码没有逃跑的想法,或许也……没有背着她谋划点想杀死她的事情。
毕竟昨天在车上盛戎想杀死她的心确实是很强烈,让甘烟不得不防备他。
“嗯,昨天半夜下的,不过不大,早上起来就已经停了。”他说着,拿干净厨房布包着紫砂壶的耳朵,把清淡可口,看着就很宜人的桂花汤搬了出来,先给甘烟盛了一碗,“我听说您胃不好,以后饭前先喝一碗汤,养养胃。”
甘烟看了他一眼,“你知道的倒不少。”
芙蓉羹金灿灿地泛着黄,上边撒了些芝麻,倒模工整干净,看起来做得有模有样;桂花汤也散发着淡淡清香,里面似乎还放了些莲子之类的,很适合夏日里喝上一杯。
盛戎眼神亮晶晶地看着她,“甘先生,尝尝看?”
……盛狗,你也有为我下厨的一天!
不过,他真的会厨艺吗?甘烟以前没听说过,一方面有整了盛戎的暗爽,另一方面也有些好奇。
迎着他明晃晃期待的眼神,甘烟咳了一声,不紧不慢地拿起汤匙,故意放慢
速度,把桂花汤递到嘴边,而盛戎就这么眼巴巴地看着她动作,眼神都不带动一下地盯着她的手。
好像一只紧张不安地等着主人夸奖的大型狗狗,甘烟扑哧一笑。
盛戎愣了一下,而后有些羞窘地别开脸去,耳尖发红,“我……我希望你喜欢。”
——我希望你喜欢,以后我还有机会可以为你洗手作羹汤。
虽然明知道他是装出来的,但是甘烟此刻竟然对她的死对头产生了些许的怜爱之意,她于是顺着心意薅了薅他头发,道:“味道不错。”
盛戎还害羞着,可听她这么一说就高兴得转过头来看她神色,目光软得一塌糊涂,“您喜欢就好!”
他们一起用完了一餐和谐的早餐,盛戎飞速地收拾了一下,跟着甘烟去了甘氏集团。
今天是他作为甘烟助理到公司报到的第一天。
甘烟在这个世界作为女霸总,在这边的地下车库也存放着好几辆豪车,她随意开了一辆玛莎拉蒂出来,亲自在载着盛戎去甘氏集团。
……
甘氏集团,员工们都在暗地里八卦。
一向爱岗敬业,被当作工作狂人被小员工顶礼膜拜的大老板甘烟今天竟然没有来上班?而且是无故迟到?!
他们隐约地嗅到了一股不寻常的气息。
“你说,会不会是美人在侧,无心工作啊?”
“瞎说,甘先生虽然来者不拒,可从来没有为谁迟到早退啊!而且最近哪有什么特殊的人出现啊?”
“
你忘啦?昨天替甘先生挡了一刀的那个人啊,我看他长得也是甘先生喜欢的类型啊!英雄救美什么的,不就是爱情的起点吗!”
“得了吧你,小说看多了吧!”
员工们小声的窃窃私语全传进了另一个人的耳朵里。
陈天韵皱起眉头。
他一身得体的白西装熨烫得平整,连发丝都打理得一丝不苟,手中捧着一束鲜花,周身气质温润,他光是站在那里,就好像从漫画中走出来的白马王子。
听见这些闲言碎语,他捏着玫瑰的修长手指轻轻捏了捏。
英雄救美?
他倒要看看,是谁在觊觎他的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