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自己做饭就有吃的,这是很愉快的事情。
况且,还有她最喜欢的炒饭。
楚玉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炒饭,美味得脚都不疼了。
“红酒来一点。”楚承嗣给她倒了半杯。
楚玉喝了一口,微微蹙眉,“不好喝。”
她实在不理解,酒和烟有什么好的。
楚承嗣道:“那我给你兑一点雪碧。”
“这么好的酒,兑雪碧浪费了。”楚玉知道,这瓶酒,是普通人三年的工资。
楚承嗣拿了一罐雪碧出来。
“食物的存在,是为了让吃的人开心,如果你吃的不好吃,不开心,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兑雪碧喝能让你开心为什么不喝呢?”
楚玉欣然接受了红酒兑雪碧。
她想,这就是思想层次不同。
在少爷他们眼中,任何东西,都是为他们服务的。
如果不能让他们满意,那么就失去了食物本身的意义。
楚玉吃了两碗炒饭,和牛排,喝了一杯红酒,就犯困了。
楚承嗣把她抱回房间,放在床上,“你睡一会儿。”
楚玉点头,看着楚承嗣离开了,她才闭眼睡觉。
楚承嗣下楼,把枪拿出来,换上了新的弹夹。
另外几个弹夹放在口袋里,把手枪插在大腿的枪套里。
身上还带了军刀,手雷。
然后换上滑雪鞋,开门出去。
他教会楚玉滑雪后,都是站在一旁看楚玉滑雪。
如今他一个人,在楚玉看不见的地方,滑雪鞋在他脚上,宛若飞行器。
他行动敏捷,快速,宛若一道闪电穿过森林。
常年暴雪的地方,也有好处,那就是,只要动物走过,在大雪没覆盖之前,跟着脚印,就能找到它们。
雪很厚,想要把脚印盖住,哪怕是鹅毛大雪,也要一两天。
楚承嗣跟着狼群的脚印,追了三个小时。
在一个山洞里,找到了狼群的老窝。
之前被他杀死了四五头,现在还有七八头,和两窝小狼崽。
野兽对危险的感知,远远比人类要强。
这不,楚承嗣只是出现在一棵大树后,狼群就感觉到危险,纷纷停下四下张望。
楚承嗣没有拿枪,而是拔出绑在大腿上的军刀,从大树后面走出去。
狼群看见楚承嗣,立马发出警告的叫声。
小狼崽吓得躲进窝,不敢出来。
楚承嗣身上自带一股可怕的杀气,那种高等凶猛动物的血脉压制,是物理攻击。
只是这么对视,狼群就感觉到危险,不安。
它们不断的低吼,想要威慑敌人,知难而退。
楚承嗣弯腰,动若脱兔的滑过去。
狼群为了保护幼崽,哪怕是强敌在前,也没有丝毫的后退。
一个经验老到的母狼,带着其他狼对着楚承嗣冲过来。
楚承嗣手里的匕首,准确的刺进狼的动脉。
另外一只手,化成了鹰爪的形状,如野兽一样尖锐的指甲,一爪子下去,就把一头狼的脑袋头骨拍裂开。
顷刻间,解决了两头狼。
其他狼见状,吓坏了,拔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