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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最后的这几句话啊几句话,”百合子义正言辞地说,“这才是真正的核心啊!你家熊孩子的第一位小攻出场了!金棕色的少年!虽然他必然会被炮灰……这年头温柔攻不容易啊!”

她的话我努力不去多听,因为百合子无疑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女人;不过她有一句说的对,陈聿哲这孩子,确实是个熊孩子。

陈聿哲是我的男主角。

我觉得这一句就足够概括他在我心中的地位了。

这熊孩子,怎么说呢,我给他安排的身世和经历又凄惨又唏嘘,他是个只有十七岁的天才,出身在高干家庭,有着一切触手可及和可得到却得不到的梦想……他是个双腿瘫痪的残疾人。

如果说和此文第一句话有什么对应的话,陈聿哲也许算一个理想主义的真正左派,他是一个真正充满政治梦想的年轻人,最关键的是,这孩子其实还挺单纯。如果不是因为他双腿瘫痪的话,也许他就不会那么单纯了。

总之,他穿越了。

穿越之后,改变世界,实现理想。

纵观框框网男频和女频的两种文本,男性向小说和女性向小说,无非就是满足男人的幻想和女人的幻想。穿越,穿越重生是必须的,是所有幻想小说永恒的题材——哈利波特不是穿越么?柯南不是重生小说么?连贾宝玉都到太虚幻境穿越过云雨了一遭,可见穿越就是所有幻想小说永恒的主题,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必要桥段。

男人穿越了干什么?你不妨看看现在的网络读者都是些什么人,照在他们写就好。学生、处男、民工、家里蹲……每个男人都幻想成为英雄。穿越小说要写的就是他们,你活在现代,庸庸碌碌一事无成,你回到古代,建功立业,拥有一堆女人。

这方面的开山鼻祖可以算马克吐温的那篇美国佬穿越成亚瑟圆桌上的武士的小说,国内的祖师爷则是黄易——这个我们之后再谈。

女人穿越呢?女人不用那么辛苦去建功立业。每个女人都幻想自己是白雪公主,其实白雪不白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拥有白马王子……女频穿越小说通常都是“我活在现代,我没有男人,我回到古代,我有一堆男人,有时候呢,顺便一不小心,建了个功,立了个业。”

这方面百合子比我懂,总之女频的文我看得也不太多,毕竟我自己也是个男人。

这些桥段,够三俗吧。不过群众就是要的三俗,我都说过了,作家就是要的不要脸,写象征主义写文艺内核写实验性文本那你就别来当作家啊,切。

我小黄瓜下流不要脸,我坦然承认,我三俗我自豪。

其实早些时候我也不是这样,那时候我刚刚出道,还没有这么黄暴,思想觉悟也不够高,对真正的写手规则懂得……懂个屁!那简直就是我的黑历史,那一堆文艺的小清新写得像地下电影剧本的玩意儿,居然还能有读者看,真是瞎了他们的狗眼,我万死不辞都不足以谢罪。

那时候我们都还太年轻,天空晴朗又干净,不了解世界,也不了解自己。

那时候我已经写了两三本了,百十万字,石沉大海,寥寥无几,毫无反响。我日日夜夜都蹲在那只吱吱呀呀作响的电脑椅上裹着被子揩着鼻涕刷首页,刷啊刷啊,刷月榜刷分频榜刷推荐榜,从早刷到晚,有时候关了网页在打字的时候还忍不住隔几分钟去看一次那些花花绿绿的榜单……怎么就是没有我的呢?

年轻的朋友们,哥深情地劝告你们,作家这件事,没有坚强的心脏,真的当不得。

我捧着自己碎成一地的心脏咬着牙看那些排行前几位的大神作品,每一个我都看不顺眼,每一个我都无法理解它们为何会有那么高的点击和订阅。小白成那样,傻逼成那样的文你们看得下去吗?卧槽!

我们的老板大强哥旗下数以万计的作者,不知道有多少像我这样穷困潦倒,窝在北京郊区一间小屋子里,四面漏风,涕泗横流,隔几分钟就去刷一次自己的后台看看积分涨了没有,写得含辛茹苦,却丝毫比不上那些随随便便不过脑子就写出来的大烂俗小白文。

读者们到底要什么?

其实我到现在也不太明白。

人投射自己欲望总会以你想象不到的方式,你看芙蓉姐姐红了,凤姐红了,爱情买卖也红了——原因呢?谁知道?谁关心?whocares?人们只要热闹和盛宴,这场散了还有下场。

whocares?我小黄瓜如果就这么病死在北京的这间小屋里,没有人知道,文学史里永远不会留下我的名字,即使是大强哥,也不会给我买棺材,更不会买一块报纸的版面,发一则讣告:作家小黄瓜,卒于xx年x月x日,庸庸碌碌,一事无成,代表作《xx》《xxx》《xxxx》。

这个世界谁关心谁?生死容易,生活才最艰难。纵然是我母亲,也不过掉几滴眼泪,随后更坚强地面对生活。

但是……我真的是一个作家啊。我想。我真想我死后还有人记得,有人会看我的书,有人会指着书架上落满尘埃的那一本说哦这个作家我知道,他……我真想有人能翻开我的那几本不成器的书,即使是盗版的也好,当你翻过那些粗糙的纸张时,你就翻过了我全部的记忆和感情。

当我死去的时候,什么都不留下,那几堆纸,几兆txt,就是我的全部了。

是啊,这个世界无人关心他人,但我却必须关心读者——他们想要什么,我才能给他们什么。

于是,在这个濒临房租底线的最后一个月,我把自己埋在泡面堆里,不分昼夜地打字,发着低烧,精神却格外旺盛——有人说低烧越烧越聪明,大概是真的;我只觉此文要多黄暴有多黄暴,要多三俗有多三俗,而且手到擒来,下笔如有神,早已分不清日更一万字还是日更数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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