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签了,欠条也签了。反应过来又怎样,我治得住他们。”简欢又忍不住冷了一声:“还不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但凡他们多读两年书,也不至于这么好糊弄。”两人估计都没读多少书,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简欢最后又让他们摁了手印。
良久没开口的奚辞,终于接腔:“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孙艳和元强出生在枫县这样的贫困山区,在那个年代,读书对他们来说的确难如登天,所以他们两人都只上了一两年的书,字都没有认全,因为没有文化,一辈子都没有走出枫县。
可小元宵是有机会上学的,他们却为了那绳头小利,剥夺孩子的权利,要他走自己的老路。
奚辞觉得他们愚昧得可笑,又觉得他们愚昧得可怜。
天逐渐暗了下来。
简欢原先气焰十足,专注着干架,也没觉得多难受,这会儿坐上了车,才觉得浑身的每一块肉,每一寸皮肤都在发疼。
不是那种伤筋动骨的疼,是单纯皮外伤的疼,火辣辣的,又疼又痒,像有无数小虫子在啃噬。
简欢撩起裤脚,仔细地察看着伤——脚上青一块紫一块,好处都蹭破皮,伤口毛茸茸的,有点卷边,血肉模糊地沾了不少砂砾。
不看还好,这一看,疼得更厉害,也不知道会不会留疤。
除了双腿,后背估计也是大片的淤青和破皮,她不禁垮了脸,这穿泳衣穿穿短裙穿露背可得多难看,一想到,她便对孙艳恨得牙痒痒。
她疼得龇牙咧嘴,好在,车里还有个护士。
陈明非在外科上班,对处理外伤还是很有一套,只是他的医药箱简陋,东西并不多,只能对她进行简单的清创。
如果说,原先的疼还可以忍受,双氧水浇下的时候,她几乎是尖叫出声的,那种疼像是拿皮鞭沾了盐水抽打在身上,几乎刺入骨髓,逼出了她一身冷汗,挣扎着要站起来,下一秒,她被人按住。
是奚辞。
她站在她身后,手按在她的肩膀上,力气不大,却牢牢地桎梏着她。
简欢:“疼,别弄了,我要回家,我回家!”
她仍旧挣扎,奚辞见按她不住,忙用手臂虚虚地抱住她,将她的脸往轻轻地调转,让她面对着自己:“别看,一下子就好。”
简欢的脸蹭过他的T恤,她闻到了淡淡的清香,不是香水,更像是沐浴乳或者洗衣液的味道,很淡,却很清凉。
也就是这一走神,陈明非与奚辞配合默契,利索地完成了手中的工作。
“好了。”
简欢感觉奚辞放开了自己,可被他触及到的皮肤,仍旧有些发烫,她觉得自己疼得迷糊了。
医药箱毕竟简陋,场所也简陋,天色又逐渐暗了,陈明非只能简单地给她的腿部进行清创,后背的伤没有处理,倒不是因为他的男护士,而是在这里确实不方便。
裤腿可以剪掉,衣服剪开了,便没得替换。
简欢疼得头昏脑涨,还是奚辞将她扶好,因为怕她靠在座椅碰伤后背,他贴心地给她垫了个靠枕。
简欢:“我要回家,我想回家了,送我回西余。”
“不行。”奚辞说:“天已经黑了,现在回西余还有好几个小时,你虽然是皮外伤,也要赶紧处理,不然怕是会感染。”
“那怎么办?”问话得的是陈明非。
“先去县城吧。”奚辞回头,问简欢:“可以吗?”
他虽是问句,可已经发动了引擎。
简欢疼得没有思考的能力,应了一声。
路有些颠簸,颠得她有些头昏脑涨,简欢有些困倦,迷迷糊糊将睡未睡之际,她听见陈明非问:“还去县城吗?可是我要值夜班,急诊的,会不会来不及?”
奚辞是怎么回答的,简欢没有听清,因为她已经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