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目光也都聚集过来,秀兰、彩云、刘娟等一众人等也都过来看。
“要钱吧,你给我八毛钱就行了。”李牛说,他给人杀一头猪收费八毛,算是比较贵的了,农村正常打工一天也就五毛钱。
暂时给这么多够了,十多斤肉价值十块钱,再多了他们肯定不会收,这个量是最合适的。
林恒笑了笑没说话,这杀猪匠牛逼吹习惯了,根本不知道两百多斤的大野猪有多猛。
接着李佰全又把猪肚子选走,就剩下了一个猪肺。
“拿着吧,你们干了那么多农活,应该的,不接的话我可生气了啊。”林恒硬塞给了两人。
“你收了田百顺的肉好不好啊。”秀兰有点担忧的问。
就算人没秀兰漂亮,也时常以自己丈夫踏实肯干为傲,瞧不起她。
桌子上就坐了大人,彩云带着林伟他们在厨房,那边也有一盆肉,够他们吃的。
如果是自家养的,这时该还得放个鞭炮,猪头放一个小碗,用来供灶王爷。
“买啊,四块五是吧。”金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里面包着零零散散的钱财,她找了四块五递给了林恒。
“秀兰,我们回家。”不等两人拒绝,林恒把其他肉装起来背着回家。
“我来处理小肠。”林父接过了处理小肠的活。
半个小时,猪肉就砍好了,排骨,猪腿、五花等都分割的明明白白。
田百顺也懒得和门外汉争吵。
接着他大舅选了猪小肠,田百顺选了猪腰子。
秀兰抱着女儿,林恒把开水舀进木桶,用扁担挑着去老房子。
“姨父你就坐下吃饭吧,几毛钱而已,没必要计较。”林恒摆了摆手说。
林恒尝了一口野猪肉,这是没有阉割的公野猪,骚味还是很重的,在林母的处理下依旧能闻到那股味道。
林恒提着肉进屋,没多关注。
所有猪毛全都去除了,众人一起使劲把猪提出来。
“走吧。”秀兰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
林恒的六十三斤,李佰全的七十五斤,他大舅五十八斤,田老头五十斤。
大嫂刘娟看着簸箕里的肉流口水,越后悔没坚持让林岳跟着,否则怎么也能分一点啊。
林恒挑了两条十一二斤的肉递给了父亲和大哥。
洗了个冷水澡,肥皂搓了搓身子和头,整个人都清爽了一大截。
“你们这打的太狠了,肠子,肝脏都打破了。”
秀兰来自绿水县,水多养人,她一米六八,身材窈窕,容貌秀丽,有着江南女子的细腻温柔。
“老爸说的对,大哥你收着,你帮忙干了太多活了。”林恒笑着说,给肉不算什么,他要做的是带林家所有人过上衣食无忧,不为钱愁巅峰日子。
林父点头说。
“称了,不止二百五,二百八十斤呢。”
这让她有点难受,好歹曾经也对她提过亲啊,怎么现在看自己一点波澜都没有呢,仿佛自己就是一阵风。
“这猪头猪肺加起来差不多二十五斤,是你的了田老头。”
“我也要一块板油。”他大舅鲁红海拿走了另外一块猪板油。
“这猪肝我拿走了。”李佰全第二个选择了猪肝。
吃完饭,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就背着肉往回去了,他急着把肉背回去抹盐,烟熏,不然容易坏掉。
结果人家根本没看她,目光都在妻儿和大野猪身上。等看过来时也是风轻云淡,没有任何显摆或者其他的情绪,就像是在看路人。
由于最后还要称总重,平均一下,拿猪心这种实惠又划算。
“爸,哥,这两条肉你们一人一条。”
“不能你给,本来就我的肉最多,那我把都给你再割两斤。”他小姨父李佰全说。
金艳站在一旁,看着林恒和秀兰,有些后悔当初没嫁给他了。
“不用看,信得过你,我走了。”金艳说了一句,转身离开。
田百顺嘿嘿一笑“我拿猪蛋猪枪,老头子就喜欢这个。”
“来,帮忙把猪抬到木桶里汤。”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个猪头和一小块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里。
林恒看上了那两块肥大的猪板油,田百顺则对猪蛋猪枪垂涎三尺。
“先抹了盐吧,放在那儿吧。”林恒想了想,决定还是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