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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页)

送他来的那个帅哥,说实话,林笙脑海中一个想起来的人市孙武新,他还以为孙武新找到他了,但转念一想又不对,自己昏倒前见到的那张脸赫然是程亦锦。

而程亦锦的那张脸……在这帮刚刚实习的小护士眼里应该算是帅哥吧?

他没想到程亦锦先帮他交了医药费,走神儿的功夫护士小姐给他换了个吊瓶说道:“桌子上有他给你留的纸条。他说让你醒了给他打个电话。他昨天大半夜才走呢。”

护士殷切的帮他把倒扣在医院床头柜上纸条拿过来,好像还不经意的瞄了几眼。

林笙打开纸条,看到上面狂草一样的字体写着十一位阿拉伯数字,其余的什么也没有。这家伙就留下个电话号码,连个姓名都没留下。

一边把玩着纸条,林笙一边问要出去的护士小姐自己什么时候能出院。护士给他的答案是最少也得再住三天,看看有没有脑震荡或者其他的后遗症之类的。

林笙乖巧的点头答应,等护士小姐一出去,点滴快要打完的时候,没等护士再回来就自己拔了针头,按着针孔披上衣服就走出医院。

写着程亦锦电话号的纸条被搁在桌子上了,林笙走出门口又特意折回去把那张纸条拿上。

如果有人认为他是为了给救命恩人打电话外加还医药费那就是太天真无邪了。林笙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想让程亦锦万一再来医院的时候看到电话号被拿走了,耐心的等着自己的电话吧……

林笙有时候也有那么恶作剧般的小坏心眼儿,例如他就是对程亦锦上辈子断了自己的腿,让自己成为瘸子这件事儿耿耿于怀,所以他这点医药费,就当是上辈子还给自己看腿的吧。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啊……哎……

还好那天晚上孙武新聪明,接到林奶奶找林笙的电话就说林笙在他那里睡了,自己找了以前跟着林笙混的小兄弟们出去找人。虽然后来林笙被林奶奶嘟囔念叨了好几天,但是好在林笙前科不好,打架也打惯了,加上一中的录取通知书一到,林奶奶立马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倒是不怎么念叨了,还天天给林笙跟暑假放假在家的林小弟做好吃的。

林奶奶真的没想到,一年前还混世魔王,眼看着前景只能是小流氓或者古惑仔的林笙居然在这短短的一年里发生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仅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还一下子成了这个家的主心骨,像个真正的男人一样开始爱护奶奶和弟弟,不怕苦不怕累的做小买卖挣钱养家……

虽然这次林笙又拖着一身伤回来,林奶奶表面上唠叨没完,其实内心里还是骄傲的。他就觉得他家林笙以后绝对错不了,能混社会还能考上全市最好的高中,这可是那帮被父母保护的密不透风的孩子们比不上的。她的林笙大宝贝儿,以后绝对能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报到那天,烈阳高照,正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

林笙交完款,见了班主任后,就直奔学校外面的红榜前。

一中每年都会把所有学生的名字公布在外面的红榜上,还有相应的班级。此刻林笙就站在烈日下,顺着榜单的名字从最后面的自费生一名一名往前看,想找出高敬轩的名字。

看高敬轩后来在黑道混得风生水起,估计上学的时候也不是什么好学生,林笙也就不讲究的直接把他划到了学习不好的那堆,期待能在自费生里面找到他。

一中除了招全市六百名公费生外,还会招六百名自费生,除了被其他高中用高额奖金诱惑走的极小一部分好学生外,一中的公费生几乎囊括了本市及旗下各个大小县城的精英学生,林笙虽然是一中招的最后一名公费生,但好歹也是这些精英学生的一名,这令他很难不产生某些小骄傲。

林笙记得上辈子他跟高敬轩认识的时候自己早就辍学了,而高敬轩就在一中读书。但是他那种读书也不能称为读书,毕竟他几乎天天跟自己混在一起,基本上没见他怎么去过学校,后来他记得,高敬轩好像是毕业了,但是毕业证都没去取,高考也没参加,就正式跟他参加了帮派……

林笙还依稀记得,高敬轩家里条件好像相当不错的样子,虽然他跟他家人好像不太和睦,但是也算个正经富二代吧,如果不是自己把他带入歧途,导致他后来跟家里彻底关系,那小子估计以后也能堂堂正正的混得风生水起。

哎,算来还是自己坑了他。最后两人因为洪威产生嫌隙,还有最后高敬轩抱着自己哭的样子,林笙想想就抓心挠肝的后悔。

高敬轩的情义,他做什么都还不起。他现在只想快点找到他,然后跟那个臭小子重新认识,重新做回好兄弟。这一世,他说什么都会珍惜!

一千多号人,林笙一个人名一个人名的过,眼睛都要看出花来了,被热辣的太阳快要烤化了的时候,林笙突然眼皮一跳,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名……然后就在同一秒钟,一直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正注视着的红色榜单上出现了一个人的阴影。

林笙的心脏猛地一阵收缩,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好的预感。

他缓缓的回头,就听到榜单上那个熟悉的名字的主人贴着他的耳朵阴测测的说:“好巧,我们在一个班级呢。”

林笙回头看到程亦锦笼罩在阴影中面无表情的俊脸的时候,天生的本能让他觉得无比危险。

“……”林笙张了张嘴,不知道自己是该跟他没事儿人一样说一声“嗨”,还是应该掉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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