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落下一吻,然后轻轻地说:“感谢上天,虽然过了六年,但我们一直在原地等候,从未离开。”
我这才想起来,叶亦从来没问过我为什么喜欢他。
他对我的喜欢如此显而易见,又如此理所应当,但他难道没有一秒钟的好奇,我为什么喜欢他吗。
叶亦听后甚是动容,于是俯身吻上了我的唇。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的陌生的站台,我们似乎活得更加自由、更加随自己的心意。
良久,我从叶亦怀里出来,已经娇喘微微。
我环顾四周,问:“王明皓他们呢?”
“放心,”他低头埋在我脖颈间嗅了嗅,闭上眼睛轻轻地说:“没人打扰我们。”
叶亦是和两个师兄弟来高雄参加材料科学大会的,为了跟大科学家见面,我特意把团队访台日程挪到了同一段时间,就为了这次的久别重逢。
前天晚上看完话剧表演后,我就跟叶亦抱怨了两句,说是不知道是老了还是最近工作强度大,反正每晚睡前觉得浑身酸痛难以自持。
结果,隔天,我跟团队在九份吃冰粉时,接到叶亦的电话,叫我明天何时何时去宜兰,又给我发了一个温泉会所的地址。
我心想,叶博士还真是体贴。
都说小别胜新婚,我跟叶亦还在去往酒店的出租车上时,叶亦的呼吸就有点急促。
我两条胳膊圈住他的脖子,整个上半身挂在他身上,说:“叶博士,你怎么脸这么红啊。”
叶亦伸手捧住我的脸,迅速在我唇上一啄,才宠溺地说:“你这只小狐貍。”
我摇摇手指儿,说:“不不不,我是玫瑰花,你才是小狐貍。”
他笑起来,从兜里摸出一颗话梅糖递给我,说:“书我看完了。”
我来了兴致,问:“有什么感想?”
他向我凑了凑,轻轻地、但郑重地说:“一旦你驯服了什么,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
我盈盈地笑起来。
我们刚到酒店,叶亦就催我换身衣服,说是要带我出去玩儿,我缠住他又要了一块话梅糖,他拿脑袋蹭了蹭我的头,说:“这可是最后一颗了。”
我换了件黑色及膝长裙,外头搭了件深蓝色的绒线衣,这身装扮跟叶亦的那套正好相称。
叶亦牵着我的手,我们并肩漫步在宜兰安静的街道上,此时正值春日的下午,阳光正好,人烟稀少。
我看到一树金灿灿的黄花,兴奋地跑到树下,指挥叶亦给我拍照。
他不停地蹲下、站起,调整了各种姿势给我拍了好几组照片,但我都不太满意,只好扫兴地说:“唉,狐貍啊狐貍,我真是拿你没办法。”
叶亦也学着我的腔调,道:“唉,小花啊小花,我也真是拿小狐貍没办法。”
我就噗嗤笑了起来,问他:“这是什么花,好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