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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第1页)

妈妈没用“招娣”,给她起了“金灵”,希望她的小女孩能被天地灵气庇佑,做一个永远快乐幸福的孩子。

农村的孩子念得都是几个村联合起来创办的私立幼儿园,并不正规,直到上小学那天需要户口簿,爸爸才知道她的名字是金灵。

她记得那天爸爸和妈妈在校门口吵了起来,爸爸脸很红,声音很大,瞪着眼,一把把妈妈推到地上。争吵的声音引来了许多家长和孩子们的围观,她提着一个装满了教科书的巨大书包,局促地站在一边,在心里哀求着爸爸不要再吵了。

那天他们争吵的内容,她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爸爸骂了一句,「怪不得生不出儿子,灵,灵你妈……」

后面是一句反复出现在梦魇里的脏话,后来无数个深夜,她已经远离那座小镇,到大城市去念大学,那句话还是不时响在她耳边,像一个固执的、要跟随她一生的噩梦。

五年级的时候,妈妈生病了,病得很重。

爸爸不愿意花钱给妈妈治病,把她接回家等死。

她每个周末都要跑到镇上的餐馆打工,赚一点钱给妈妈买药。

有一次,爸爸和人出去吃饭,正好遇见她在餐馆上菜,爸爸觉得丢人,回家后又踢又骂地打了她一顿,还搜走了她那个周末的工钱。

初一那年,妈妈走了。不到两个月,她有了后妈。

从那以后,爸爸没再给过她一分钱。

好在初中是义务教育,她只需打工赚出自己的书本费和生活费。餐馆的老板很体贴她,不仅免费管饭,还允许她在刷盘子时把课本摊在一边背诵。

她在日以继夜的洗洁精味道里考上了市里的高中。一整个暑假,她穿梭在不同的餐馆和烧烤摊中,挣出了第一年的学费。

开学之后,因为住校生无法离开学校,而她需要每晚去端三个小时盘子来支撑自己的生活。于是她在校外租了一间6平米小屋,在一户一楼人家的院子里,狗窝旁边,有一个石棉瓦搭出来的小棚子,里面放着一张铁架床,一个月只要150块租金。

与那些衣食无忧的同学不同,她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功课渐渐落下了。高一下学期,班上来了一位转校生,那是一个能把白衬衣穿得干净好看的男生,隔着一条过道,坐在她旁边。

她在课堂上的瞌睡和疲倦被他看在眼里,他可能也发现了,她的餐盘里永远只有清炒油菜和一个白面馒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的桌洞里不时多出一个面包,一个苹果,有时是一盒酸奶,或是一包饼干。

她知道是他给的,但从来没有说过谢谢。

他也不曾提过这些,每天出现在桌洞里的零食似乎成了两人之间默契的扭结。

艺术节时,班里的节目是歌剧,一套层层迭迭的蛋糕裙要四百多块钱,班主任强调,这是有关集体荣誉感的大事,全班都要参加,她只好周末全天都在商场里发传单,或者在儿童游乐区追着捡那些跳出来的海洋球。

遇见他的那天,是她最狼狈的时候。

她发传单时不小心碰掉了一个女生手里的奶茶,女生的男朋友揪着她不放,执意让她赔钱。

她一天的工资是六十块,那杯不起眼的奶茶竟然要十三块钱。她承认自己的错误,承诺会赔钱,但是她身上没钱,要等下班后才能结算工资。她耐心解释,对方却不依不挠,扬言要报警。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她含着眼泪给店长拨电话,希望能预支十三块钱。

店长只说了一句“不行”,就挂了电话。

她束手无策,捧着一摞宣传单站在那里。

“再不给钱,我报警了?我们还要去看电影呢,快点给钱!”

然后她听到从人群后飘进来一个声音,“多少钱,我替她给。”

和她隔着一条过道却从没说过话的男生替她付了20块钱。

他长得干净,阳光帅气,又会说话,那一天结束,统计进店转化率的时候,她是五个发传单的人里最高的,拿到了额外50块奖金。

他在店门外等她,要送她回家。

她不愿他知道自己住在人家院子的小板房里,拒绝了他。

“好吧,那……这个给你吧。”

他没收她还给他的20块钱,还给了她一个娃娃。

她清晰地记得那天晚上,他穿着白衬衣,脸上是强装出来的若无其事,“随便抓的,你要吗?”

他背后是阴历十五的满月,在一地银辉里,她接过那个丑娃娃。

那以后,她和他熟悉起来,她的桌洞里除了苹果,还开始多出奶茶和旺仔牛奶。

再以后,他们考到了同一个市,正式开始恋爱。

大一那年是2012年,传说里玛雅人的预言中世界末日的日子。

他们傻傻地在河边搭了帐篷,裹着一层羽绒被瑟瑟发抖,靠在一起等末日来临,或者等第二天的日出。

末日没有来,第一缕阳光穿破云层时,他们相拥着接了在一起后的第一个吻。

穆禾宛常常在想,大概是那几年太快乐了,把她此后人生的快乐全部透支了,所以上天才要带走方韶华。她时常困惑不解,既然透支了以后的快乐,那为什么不干脆带走自己,要带走韶华?

研二那年,方韶华和人在地铁发生纠纷。那位女生坚称被方韶华摸胸猥亵,大声质问他,并扇了他三个耳光。方韶华气愤不已,要和女生下车找乘警调监控,女生不肯去,大声叫嚷起来。拉扯中,另一位女生冲过来,凌空一脚把方韶华踹到地上,撞上了车门。方韶华的手腕尺骨骨折,打着夹板去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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