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谁的脚步声会莫名停在洗手间门口?谁会直接默认别人不能吃退烧药?
南乙第一次直观地发现,原来在任何事上都谨慎到极端的自己,在这个人面前,居然会露出这么多破绽。一点没变,就像当初他以为自己的“跟踪”悄无声息,却早就被打上“小幽灵”的符号。
露出马脚在大部分时候都是一件糟心事,但莫名其妙的,此刻的他却不觉得心情糟糕,相反,有种怪异的快感。
换做其他任何一个人,这些无足轻重的细节,秦一隅会这么在意吗?恐怕不会,他太了解这个人了,他谁都不在乎。
那这些被秦一隅攥在手里的破绽,不也是钩子?钩在秦一隅的手心里,任他拽着走。
对整个少年时代都活在阴翳里的人来说,比起那些明快、黏腻到会令人脸红心跳的心绪,南乙更熟悉混沌的、强烈的掌控欲。
因为成长过程拉扯得很痛,他对未来的期许很少,也没那么长远,只想让恨的人付出代价,也想成为让秦一隅重回顶峰、与他并肩的乐手。
而经历了这短短的一周,和他一起创作,出逃,回到过去,一起站在台上以发泄的姿态唱歌,像青春期的小孩儿大喊大叫、摊开了双手飞快骑车奔向落日——这样的事儿他甚至没有做过——他突然发现,原来后一个期许这么美妙,比想象中更让人迷恋。
有件事他没对任何人说,也不想对秦一隅说——在舞台上被秦一隅抵住额头唱完最后一句的时候,除了真切地感受到过高的体温,他脑子里被塞满了一句话。
[真想和这人唱一辈子歌。]
这话真吓人,像一颗心扑通从喉咙里往外跳了出来。南乙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像小时候检查卫生时用扫帚掩盖一个怎么都打扫不干净的角落那样,把这心声藏起来了。
南乙太清楚自己了,他做不成簇拥的、芬芳扑鼻的鲜花,做不成普照大地的太阳,也不会是一个合格的救世主。
他是一把闪着光的尖刀,一枚锋利的钩子,一根黑色的刺,但却希望秦一隅朝他伸手。
而另一位当事人对这些黑暗的念头一无所知。
他昏沉地睡了过去,嘴里嘟囔着南乙听不懂的内容。
于是南乙也从自己的世界里走出来,起身,废了一番功夫拿到了体温枪和很多冰。
嘀的一声,他垂眼去看测出来的温度——38。9度。
究竟是怎么像个没事人一样撑到现在的?
“游泳……去游泳……”
这回是真的开始说胡话了。
“嗯,游吧。”南乙垂着眼,有一搭没一搭回着,用毛巾裹好冰袋,然后轻放在秦一隅的额头。
“凉……”秦一隅被冰到皱眉,伸手似乎想弄开,被南乙阻止了。
“游泳池的水当然是凉的。”他一只手摁住他的手,另一只手护着冰袋,直到秦一隅习惯这温度,不再挣扎。
他昏睡过去了。
冰袋从坚硬变得柔软,取下,换上新的。酒精浸透纱布,擦拭在小臂的皮肤和颈间,心无旁骛,重复再重复。
抓着他的手腕,南乙忽然想,自己之前这么认真擦过的好像只有自己的琴。
难怪秦一隅做梦的时候,也把他的手臂当成吉他的琴颈了。
但终究是不同的,当南乙擦拭起他的左手时,这些想象都被打破了。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地观察这只手,很多时候他都避免仔细去看,他还记得第一次询问是否受伤时秦一隅脸上的难堪,但今天是为了帮他降温。
这只手上的纹身实在精致,巧妙地遮盖着手术缝针后的疤痕,但他看得太仔细了,依旧能透过这些枝干和花朵看清那些伤口,凸起的,凹陷的,摸上去隐隐作痛。
刚擦过手心,这只手却忽然握紧了他的手。南乙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秦一隅又开始说胡话了,很含糊地喊了“妈妈”。
南乙一愣,记忆很快回溯到三年前,秦一隅失踪的时候,为了找到他,南乙曾经去过他家。那天天气很热,阳光像软刀子一样明晃晃的,让人头晕目眩,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在那片别墅区找到秦一隅家住的那一栋,结果却正好遇到贴查封条的保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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