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闻言将装逼的墨镜往上一推,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嘿嘿两声:“年轻不懂事,喜欢有点文艺的妹子,当时又流行读书”
剩下的陈晨不说,百鄞也知道了。
为了把妹,直接开了一个书店,守株待兔。
不愧是你,陈花花。
百鄞翻了个白眼以示对对方的唾弃。
陈晨完全不在意百鄞的唾弃,问道:“倒是你,怎么想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开个店?”
百鄞翻了翻旁边的书,不出意外,很新。
百鄞随口扯个谎:“老头子说让我找个店历练历练。”
陈晨直接恍然大悟:“怪不得!这个地方在市外环,本来来的人就少,上班摸鱼肯定很爽。当时我爸叫我去上班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说完,陈晨直接比了一个大拇指表示对百鄞的肯定:“不愧是你!”
百鄞:
要不然呢?说自己太厉害,想找个明面上的马甲藏身地?
百鄞自认为他是个正常人。
不过这个书店确实不错,而百鄞还记得自己有个马甲的能力就是“缝隙书屋”。
陈晨不知道百鄞在想什么,跃跃欲试地出主意,漂亮脸蛋上是个大写的单纯:
“我还有个更偏的地方,在国,是一个城堡庄园,环境很好,你要吗?你要的话直接给你。”
百鄞沉默了一下,良心在隐隐作痛,艰难道:“不了吧。我还是喜欢待在国内。”
“也行,刚好那个庄园我爸让我去打理一下,一时半会儿也转不了”,陈晨挠了挠头:“不过,高考过后你不出去玩玩吗?我记得我高考过后就和林阗来了一场全球旅游。”
百鄞没有立即否定:“有时间就出去玩。”
陈晨也不知道百鄞在忙什么,但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他还是知道的,听见这句也是“哦”了一声。
见没事,百鄞也决定了就要这个书店,他转头就兴冲冲地给百鄞炫耀起自己的新女友。
屏幕上的女孩子是典型的童颜□□,肤白貌美大长腿。
半天,百鄞憋出一句话:“这姑娘长得挺眼熟。”
瓜子脸,大眼睛,樱桃唇微微嘟起,显得更加可爱。
能不眼熟吗?凡是网红开个十级美颜都长这样。
显然陈晨不这样觉得:“是吧?看见她我就想起了我的初恋。”
好家伙,这年头,这么流行替身文学吗?
说完,陈晨叹了一口气:“茜茜这么好看,怎么就是不笑呢?”
笑了,然后让你发现她是整的容吗?
百鄞一眼就看出了屏幕上的人面部表情的不自然。但是偏偏就有傻子就吃这套。
傻子自己毫无所觉:“见她的第一面,我就觉得她笑起来一定很好看。”
“在一起这么久,我还没见过她笑几次。”
半天,百鄞才幽幽道:“可能是她生性不爱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