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点吧,求你给我”
话音未落,那人忽然不动了,连眼睛都没来得及闭上,直挺挺地向后倒在了地上。
绿色的数字全数归零,慢慢熄灭为毫无生机的黑色,剩下的乞丐将那人的尸体踢到了一边,朝着江从道缓缓靠近。
“其实这么耗着也没什么影响,但是我现在心情不太好,识相的,离我远点。”
江从道冷冷道,蹲下拾起手套,拍了拍上面沾染的沙尘,慢条斯理地戴在手上。
随后他将手摸到腰间,掏出一把手枪,“嗒”一声上了膛,对天就是一枪。
“五秒钟,把路给我让出来。”
周遭乞丐终于散去,江从道被这么一出毁了兴致,转身回了车上,朝着更远处的荒漠扬长而去。
驿站小镇里到处可见乞讨的人,江从道看着碍眼,决定再开上六个多小时,直接到十二里镇去。
来到驿站的人交得起一个月的过路费,一辆车起码也要十年才能买下来,人们便默认到这里来的全部都是富人。
或许真的是这样,江从道想,只有他自己是个只剩下两年还敢到处乱逛的“神经病”。
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沙地荒漠,连修建在其中的公路都已经老化开裂,路面上是飘动着的浮沙,这辆车穿行在其中,是满目黄土之外唯一的颜色。
烈日当头,江从道打开了遮光板,将车停在路边揉了揉眼睛。
江从道已经连续开了八小时,眼睛酸痛。他翻开车前的抽屉,拿出一个有些年头的墨镜戴上,躺在座椅上眯了一会。
[以后这是你的家,刮风下雨了,就到这里来。]
“艹你大爷肖闻!骗我你他娘的骗我!”
他闭上眼睛没五分钟,忽然从座椅上弹了起来,神情像是愤怒又像是委屈,眼眶通红,抄起手边喝光的易拉罐扔向一边。
他又梦着那个人了,梦里那个人站在厨房,手边是煮沸的米粥,身后是飘起的白烟。
那个人生了一张极其俊俏的面孔,柔和又不失风度,江从道见他第一面就挪不开眼睛。
那个时候的他嘴上硬气,结果没撑半个月,还是跟人回了家。
“我还真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
他狠狠地砸了一下方向盘,“哐”地一声,将躺在后座上睡觉的一条边牧犬吓得一抖。
江从道又不睡了,睡一会还不够他心烦的。
车辆再次行驶起来,他将油门踩到底,希望能在天黑之前到达镇上。那里有个不错的酒吧,他要去好好喝一顿,然后就能睡个安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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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十二里镇,已缴纳过路费两个月零十八天,祝您旅途愉快。]
江从道从缴费机上收回手腕,垂眼看了一下剩余的时间,一年零七个月。
他原本其实有大把的时间,肖闻见面时就慷慨了送给了他五年,而他自己在酒吧里驻唱,因为长相出众气质独特吸引了不少富人捧场,只是买这一辆车几乎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才导致他成为了一个仅仅剩下两年多时间的短命鬼。
但他就是不想留在原来的地方了,尽管那是整片荒漠里最受欢迎的城镇,江从道还是义无反顾地离开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