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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我想了想自己打小就热衷于行侠仗义的优良品德,总觉得之前说不定是时机未到,也许去了道观就会有大师看出我身上的守护神。

就像小学的时候,林狗没及格的语文卷子落在教室里,我还会特地给林叔叔送过去。

要知道,我家和他们家之间可是隔了整整三户人家,走过去的功夫都够我吃完一袋狗牙儿了!

我牺牲了自己宝贵的零食时间去给林狗送温暖,想起老师教导我们做好事不留名,还专门用红领巾蒙了面再去敲的门。

但或许是由于我那时候的易容本领还有待提高,林叔叔一眼就认出了我,他满面笑容给我递了颗大白兔奶糖,转身抄起鸡毛掸子就往屋里走。

帮助别人,果然自己也会快乐!

我开开心心接过糖,从此对老师说的助人为乐坚信不疑,更加坚定了自己日行三善的决心。

过街的老奶奶不常见,所以我行善的主要对象自然是林狗,那孽缘颇深的发小。

之后每次他忘了带卷子,都是我给林叔叔送过去的。

后来有天林狗脸上浮着个巴掌印,头顶飘着几根林叔叔鸡毛掸子掉的毛,严肃地跟我探讨起“僵尸片看多之后会不会有僵尸从电视机里钻出来偷卷子”的问题。

那时他坐在大院门口的石榴树下,脸上挂着那个年龄很少见的惆怅表情,望着外面那条一眼就能瞧见头的青石板路,就像望着他得分同样稀少的语文试卷。

秉承着做好事不留名的人生信条,我没告诉他其实卷子都是我送过去的,只好善解人意地安慰他:“僵尸都喜欢吃人脑,但你没有脑子,所以僵尸不会来找你的!”

我逻辑分明有理有据的安慰很见效,林狗一转头看我,嘴角就疯狂往上扬起,用生怕我耳背似的音量高声喊:“万、斯、年,你长虫牙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句末那几声哈笑得很用力,我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的后槽牙在发疼。

林叔叔给的糖太多,而年幼的我还不懂得节制的道理,最后我去了牙科。

由于爸妈忙着上班,七岁的我只好一个人揣着人民币,蹬着自行车,一路骑过那座很高很长的跨河大桥,去往离家好几公里的医院。

那时我住在浙江的一座小镇,几乎可以说是乡下,从家里到学校要途经很多片菜地,像医院那种场所更是不常见。

童年时我的世界很小,小到对世界的概念仅限于桥的这边,与桥的那边。

桥的这边是我从小生长的地方,它古旧、落后、朴实,但充满了一切我熟悉的安心感。触目所见是青石板、白墙黑瓦与平房大院,街坊邻里互相都能认个脸熟,彼此间还时不时串个门。

而桥的那边繁华、遥远、未知,充满了我对远方的一切幻想。

在我的想象中,那里有着成片的高楼大厦、有着看不完的动画片、甚至还有肯德基的门店——

好吧,那时我的想象力还很有限,因为我的见识就很少,这直接导致了我做梦的素材库贫瘠得不可思议。

长大后我读到黑塞的《德米安》,看到开篇那两个世界的描写,一瞬间就被击中了。

对于我而言,我的童年也有两个世界,不过它们有着清晰的分界线,分界线就是那座大桥。

镇上的河流很多,小桥也很多,但像那样大的桥却并不常见。

时至今日我仍然清晰记得那座桥。对于一个七岁的小孩来说,它就像一头巨大的猛兽,一眼望去几乎看不到尽头,只有凉飕飕的江风呼啸而过。

我的双脚蹬得发酸,数不清的轿车从我眼前不断穿过,而我自己的单车却停在桥上纹丝未动。

那是一次很痛苦的体验,我甚至有种车会原路滑下去的错觉。

可年幼的我还不像现在这样废物,对于那个满腔热血浑身反骨的小孩来说,越是痛苦,越能激起体内疯狂的征服欲。

最后我卯足了劲,拼了命地蹬着脚踏板,在脚快抽筋的时候,终于完成了人生中又一个小挑战。

我独自一人,征服了那座巨大的长桥。

这个认知比完成了这件事更让我有成就感。

停在拱桥的最高点时,我望着河对面那片繁华许多的街区,想象自己其实是电视剧里的皇帝,而前方都是我打下的江山。

下桥的感觉非常爽。前面公路的紫薇花越来越近,剧烈的风迎面袭来,前所未有的舒畅包裹了我。我浑身沐浴在劲风中,感觉自己下一秒就要飞起来——

然后我就轰轰烈烈摔了出去。

因为之前我妈教我骑车的时候没告诉我下桥是要按剎车的。

回家后爸妈看着浑身伤的我,喋喋不休训了我很久。我不服气地梗着脖子,觉得他们大惊小怪,一心认为身上的伤都是勇者的勋章。

不过那次我把自己的门牙也摔断了,导致每次说话都漏风,被林狗追在后面喊了好久的缺牙巴。

小时候我是个很好学的小孩,那段时间我刚好学到一个新成语,叫做“礼尚往来”。

于是我揍断了林狗那颗本就岌岌可危的门牙,并礼尚往来地追在后面喊他缺牙巴。

不愧是我。

那时候我去看牙的频率太高,几个回合后我成功在医院混了个眼熟。医生姐姐问我怎么总是一个人过来,我如实告知,最后她夸我很勇敢。

我喜欢别人夸我勇敢,这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了不起的小孩。

而现在长大的我已经不敢再像那样无所顾忌地从高处往下冲了。

尽管摔倒很疼,我仍然时常怀念年少时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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