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极速全本小说网>相亲对象竟是我大学室友abo > 第11章(第1页)

第11章(第1页)

然而,我第一次见到大荒山这个词,却来自于《红楼梦》开篇:“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

那时总在想,究竟是何等巍峨?此山究竟为作者杜撰还是真实存在?此次展品取景于甘肃西藏等地,山在云雾中孤独耸立,支起的棱棱角角恰如剑般强韧,直指苍天,又有其荒诞无稽之感,倒是十分贴合。

转上二楼,却是另一番风景,诡谲迷离惊悚,颇有一种现实主义文学的异化感,是那句“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嚣与骚动。”的绘画版。

画里有脱光衣服在垃圾场旁走路的人,有伪装成其他人的人,有捏碎石的手,有沉没湖泊举顽石的人……种种艺术手法将由工业革命的迅速发展带来的人的精神日渐麻木与丧失灵气展现得淋漓尽致。

有觉醒者便如武陵人寻找桃花源般,寻找人所向往的沃土,然而究竟如何也找不到通往灵性之路。

沿级而上,愈感阴森,于是便仓促离开。

出了门,站在太阳下能大口大口呼吸真好,阳光吃进嘴里真是美味。我们两个一边走一边讨论它的设计,两个人观点一致、携手离去。

蝉声奏得更响了,这预示着我的暑假生活也正式开始了。

暑假伊始,我从林站搭高铁到梅北。因为太想念老公了,何况在家也无所事事,顺便把婚纱照拍了。

梅北是个宜居的地方,人来人往,桥上缠绕满灯,半夜热闹得很,他邀我出门走走。

我要躲去窝里,将棉被将自己卷起,空调吹得起鸡皮疙瘩。他只得跑来挖,先生常常对我很坏,一定要把我捞出来。

我红唇白齿骂他:“大坏蛋。”他不怒反笑:“多骂几声,再去散步。”

被迫只得出来,从门口走到桥下,脚底踩着地下的沙砾,发出细细的声响。

风将头发吹起,人果然很多,桥下湖水悠悠,他牵着我的手慢慢走,讲着修建桥的故事,其实风景早已忘记,只知道走过九曲十八弯,路过看见灯雕,自然免不了俗要拍照,幸好两人都戴了口罩,看起来不算丑。

我一边比划着一边教他拍照,要蹲下来才能将我拍高高,他单膝蹲下似求婚,一瞬间觉得这人原来也可以如此帅气。

礼尚往来,也要给他拍,指挥他站在雕塑旁,他仿若从未拍过照,举起剪刀手又要放下。旁边的阿姨小孩都排着队等照相,匆匆忙忙看镜头,我被他胆小慎微的模样吓到。

录完视频我心满意足收起手机,攀着他的手往前走,怎么走到尽头又折回去,看着别人骑着单车在风里尽情摇摆,出租车闯着红灯摇摇晃晃。醉倒在晚风吹拂的晚上。

走得又渴又饿,原定去的公园,到了门口就往回返,小卖部琳琅满目的饮料,谈恋爱之后,他只拿了凉白开,我却升级喝上了饮料。明明不能喝的,抵不过我死命纠缠。

他终究心软。这就是我拿不准他爱不爱我的原因。有时我希望他强硬一些,他却处处以我的想法为重。但他又熨帖的给我多买了一瓶矿泉水。

半路他还是将饮料夺走,递了水给我喝。豆沙冰又凉又甜,早已喝不下,自然顺水推舟喝了凉白开。

对景色其实没怎么留意,只记得走累了,吃的寿司格外香甜,楼下的餐店早已吃了遍,我问他吃不吃,他说你点了就吃。

吃完了都觉得好吃,又多吃了好几个,才想起他硬是拉我去散步的原因——就是为了让我长胖。

隔天,我正在房间里写回忆录,他便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公园逛逛。因为没事,加上我确实应该走动走动了,难得去闲逛一下也无妨。

“那我去找你。”我笑着应下。

中午就已梳妆打扮好,骑着脚踏车去他上班的地方,沿途的景色都很漂亮,我在水泥地上缓缓骑行,看着湖面上的水微微泛起涟漪,心里说不出的舒服。于是一边看风景一边骑到小区门口等到他下班。

他向我走来,伸手拿过我的珍珠包包。骑着单车跟在我的后边。

我们骑着脚踏车经过隧道,穿越人行道,他告诉我桥上缠绕的灯是他们公司弄的,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埋的是什么他都知道,我觉得这座冰冷的城市瞬间充满温情。

骑到半路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口渴,他拐着弯去给我买水。来到小路的对面后,马上就到公园了,可惜我已经有点疲倦,便又返回到广场去吃晚餐。

吃了那么多家饭,我最喜欢的还数鸭血粉丝,一碗粉丝上铺着鸭血鸭肠,粉丝特别顺滑,还可以无限加粉,我们一边闲聊,一边悠闲的用餐。

我拿着微博的热搜给他看,在那里义愤填膺的发泄情绪,他却能从一些细枝末节敏锐的察觉到文字背后隐含的信息,有时候我惊叹于他的观察能力。

话说回来,当我们聊完这个话题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

出了餐饮店,再走几步就是书店。我认为清吧的艺术感更强,然而要静下心来长时间阅读,书店自是最好的选择,以前我在广州读书的时候,经常去“西西弗书店”,那时候正在忙着升学考试,西西弗的形象正好与我悬梁刺股的努力相贴合。如今确是“覔”,觅的大写,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们何尝不是将近三十年才遇到对方,店名与如今的心境又相吻合。

我推给先生自己最喜欢的作家东野圭吾写的一部作品《嫌疑人x的献身》,自己拿着《山茶文具店》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读纸质书总是比电子书的速度要来得快,指尖划过书籍,重新回到水里的鱼,大概读书也需要些许庄重和敬意吧。在在书店里看书确实能让人精下心来、专心致志。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