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碧云看到乔峰,误以为越天权打算让这个家奴赔偿自己,心下得意,笑道:“二少,我想去你住的天华公馆借宿几晚,可以吗?”
话音刚落。
乔峰就伸出坚硬的铁爪,一把拎起苗碧云的衣领,将她提掂起来。
“啊!你放开我!你这个狗奴才!”
狗奴才?
他好歹也是海城首富之家的护卫,月薪几百大洋,在市区有房。
苗碧云气得大吼大叫,吵吵嚷嚷,结果还是被乔峰拎着,丢出门外。
耳边终于清净了。
越天权来到车马行里,揪住一个管事问道:“刚才那个丫头呢?”
管事见他气度不凡,打扮体面,便笑道:“她刚走了几分钟,不巧啊,你如果早点来,就可以碰上她了。”
越天权闷声闷气地问道:“就这么没缘分?”
管事觉得莫名其妙,想起虞瑾那张漂亮清冷的脸,突然懂了。
敢情这位爷,是瞧上人家姑娘,求而不得,跟她擦肩而过了?
片刻后。
越天权当机立断,乘坐马车追赶虞瑾。
坐在马车上。
苗馨蓝望着他病娇昳丽的模样,没想到,堂堂海城首富之子,在感情上也是一个挺纯的人。
虞瑾一路上没有打停,顺利回到桃花村。
叶翠花正在煮饭,见她回来,急忙打开草笼子,掂出两只野兔野鸡:“丫头!今晚给你们加餐!这位是……”
宋哲衣赶紧做了一番自我介绍,态度和气,平易近人。
叶翠花忍不住打量他几眼,感叹道:“瞧瞧这模样,简直比年画里的神仙还要好看!美得很!”
虞瑾嗅了嗅扑鼻而来的肉香:“这是?”
“是肖老二几个人特地去山里打猎,打回来孝敬你的。你帮他们赚到这么多银子,就连家里最穷的四儿他爹,都可以用这笔钱砌房子,你说他们是不是应该感激你,给你送点野味补一补?”
道理是对的。
桃花村既有肖铁匠那种无赖,也有一群民风淳朴老实能干的村民。
虞瑾来到屋子里,洗漱一番,和宋哲衣坐在一起聊天。
很快,叶翠花舀了一大碗野味肉,外加两大碗米饭,摆在餐桌上。
正巧宋哲衣饿得前胸贴后背,望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口水止不住。
“吃吧!在我家里甭客气!”
“谢谢虞姑娘。”
虞瑾吃饭爽利,也没什么讲究,就是动作潇洒利落。
宋哲衣却是风卷残云,跟饿死鬼投胎一样。
没办法,他被山贼掳走之后,两天两夜都一滴水都没有喝过。
叶翠花给躺在主卧的莫氏也舀了一碗肉和饭。
莫氏听了叶翠花的悄悄话,按捺不住,便起床躲在堂屋侧门口,探头仔细观察女儿和宋哲衣之间的互动。
那位金尊玉贵的越二少,她家肯定是高攀不起的。
但这位宋哲衣,是寿喜班唱花旦的,长相气度都是一流,家世不显,跟虞瑾旗鼓相当,也许很适合自家女儿呢?
虞瑾察觉到侧门口的帘子背后,躲着一双充满好奇的打探眼神。
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
肯定是莫氏在观察她和宋哲衣之间的互动,看看有没有缘分,能不能走到一起,解决彼此的人生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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