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庆脸色涨红,他很久没食荤腥,不由得咽了咽唾沫而已。
纪元看看王兴志跟王兴杰周围“铜臭社”的人,更知道这是借着他羞辱穷酸社。
谁让他有神童的名号,还天然是穷酸阵营的。
而且一直揪着诗不放,看来也有其他原因。
罢了。
不就是文抄公吗,一次也是当,两次也是。
纪元挑眉:“既如此,那就定了。”
定了?
纪元既然接招?
这种时候,难道他还真能作出诗句?
不可能!
若真如此,那他就是真正的神童!
就连看热闹的秀才都站直了。
纪元要作诗?!
看看他水平!
他上次那首诗,可是鼓舞了不少人!
这次作的诗,一定也可以鼓舞人心吧。
“你们方才说,我从未吃过这样好的饭菜,那我承认。”
“但我吃过一种元宵,确实你们都未尝多的。”
纪元大大方方承认,他这辈子,确实没有吃过这样精美的红烧鱼红烧鸡清蒸排骨蘑菇炒肉冬瓜汤。
要是能加个素菜,就更完美了。
其他人却疑惑。
纪元这么穷,能吃过什么好元宵?
元宵便是汤圆的意思,纪元念道:“桂花香馅裹胡桃,江米如珠井水淘。见说马家滴粉好,试灯风里卖元宵。”
桂花做的馅夹着核桃仁,用珍珠一样的江米做成表皮,那马家做的汤圆好极了,在十五的灯笼下售卖。
这不是什么志气十足的诗,竟然是首美食诗?
纪元确实是故意为之。
在他眼中,眼前找茬的,不过都是最讨人厌的孩子年纪。
他都是成年人了,若跟他们计较,那也太小气了些。
干脆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糊弄糊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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