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妈急忙上前,三言两语解释了情况,“……那女孩确实厉害,一会儿就给小姐梳好了头。说起来,我瞧那女孩有些面熟,就是想不起来像谁了。”
“原来街头也有手艺这么好的人呢。”江太太没当回事,点头微笑,“王妈你见过的人多,大概是从前在哪里看到过也未可知。”
王妈皱眉细想,突然灵光一现,“太太,我想起那个女孩像谁了!”
情知起8
江太太问:“像谁?”
王妈一拍脑袋,“我就说在哪儿见过似的,原来那女孩长得很像牧家的太太!”
江太太并没当回事,只是随意笑道:“哦,这么说应该是很漂亮吧。……不过说起来,牧家的熙然跟牧太太其实倒不是很像。”
她与牧太太冯贞静从小就是闺蜜,冯贞静的美貌在整个安市乃至华国的富豪圈里都是有名的,可惜生的女儿只是清秀佳人而已,论五官还不如自己家的丹姿。
王妈感慨道:“是呢。”
“妈咪,你们在说什么?”江丹姿照完了镜子,又跑回来了,搂着母亲撒娇。
江太太笑盈盈地拍拍她的胳膊,“来说说今天都做了什么?”
“我去了云霞寺,给爹地、妈咪、大哥都敲了祈福钟,又给咱们家的长明灯添了灯油……后来去了步行街,然后到格蕾丝买了发卡,还去吃了茶点……”江丹姿掰着手指头认真地数着自己去过的地方,最后嘟着嘴说:“妈咪,我想吃赤心雪团,但是千昭屋今天没开门,呜呜呜。”
江太太慈爱地抚摩两下她的脊背,“叫老朱给你做就是了。”
“但是……”江丹姿悄声在她耳边说:“我觉得朱叔做的跟千昭屋的口味不同……”
“你呀你,”江太太忍笑轻敲她脑袋,“嘴还挺叼的?”
“妈咪别弄我头发,我还要给大哥瞧瞧的。”江丹姿抱着自己的脑袋,欢快地笑着站了起来。
江家的大少江劭峥正巧从楼上下来,进入小客厅,笑问妹妹,“给我瞧什么?”
“大哥,你看我的头发!”江丹姿是个典型的兄控,从小爱缠着大哥,她觉得自己大哥是全天下最聪明最勇敢最能干的人。
江劭峥在他人面前总是不苟言笑,不过却十分有耐心地夸赞小妹。他靠在门框上,两手插兜,长腿随性交叠着,微微歪了歪脑袋,仔细观赏了江丹姿的发型片刻,淡淡一笑,“嗯,不错。”
“是吧是吧?大哥你也觉得好看吧!”江丹姿欢呼起来,“哈哈,妈咪,我要去熙然家!”这是要去炫耀吧。
江太太和江劭峥都宠溺地看着她,“去吧,早点回来。”
这天江丹姿收获了魏熙然以及几个豪门千金的交口称赞,飘飘欲仙,打算第二天再去步行街找到这个梳头的女孩谈一谈,看能不能专门为她上门服务。
而牧锦回到家里,帮着林晓兰做了晚饭,养父魏刚才从外面一瘸一拐地进了家,面色不善,“今天吃什么。”
他的日常生活就是白天睡到中午才起床,吃完林晓兰留给他的饭菜之后出门去。有时候会跟过去认识的朋友一起拉点刷墙灰、搬家具之类的活儿干,但大部分时候都是贴着墙根边喝酒边等活计,一天也挣不到几个钱,毕竟他腿脚不灵便。
晚上回家吃了饭,他又再出门跟一些和他情况差不多的人找个大排档混着,整点二锅头、老白干继续喝,聊天骂娘骂世道,就着一盘花生米、卤豆干混一个晚上,十一二点钟便跌跌撞撞的回家,打骂老婆、睡觉。
魏刚身边大都是命运多舛的穷苦人,受过伤或者身体不好、病痛不断,对生活没了什么希望,只能酗酒以度。可怜他们的老婆,除了操持家务,还得养家糊口。有的酗酒汉老婆干脆就跑路了事,但也有林晓兰这样不离不弃的。
魏刚清醒一点的时候也会跟老婆讲两句好话,帮她做点家务。牧锦听养母说过,他们两人自小一块儿长大,算是青梅竹马,所以林晓兰宁愿自己苦一些,也不想离开老公。
今天下午魏刚大概没喝多少酒,脑子还算清醒,除了阴沉一点之外,并没有骂骂咧咧的迹象,林晓兰放了心,端上蒜泥白菜、土豆丝,特意用包饺子剩下的肉做了个青椒炒肉丝端上来,笑道:“吃饭吧。”
魏刚端着米饭,觉出了点什么,扭头问道:“今天生意好?”
“还行。咱女儿出了个给人梳头的主意。”林晓兰惦记着牧锦说的不确定性,所以没有说死,只道:“看看再说,能行就做下去。”
“唔。”魏刚嗯了声,粗声粗气道:“有要我做啥的就跟我讲。”
林晓兰受宠若惊,眼睛瞪大,“……好、好。”平时被打骂惯了,老公和颜悦色一回,她倒还不习惯了。
牧锦不动声色地瞟瞟两人,吃了一口饭。
晚上,魏刚出门,牧锦开始教母亲梳头。今天下午她一共展示了五六个发型,大多数是重复的,偶有小变化,就是想让林晓兰反复多看几遍,能够记住。林晓兰果然不负她所望,很快就在她的头上复制出了一朵“玫瑰花”,除了太紧点儿、歪了点儿,各方面都很完美。
牧锦索性就当了发模,让养母在自己头上不停地演示。可能林晓兰在这方面确实很有天赋,何况她还有赚钱的动力,自然更加细心和认真,一个晚上过去,五个发型竟然全梳得服服帖帖。
牧锦惊讶道:“妈,你好厉害呀!竟然已经会制造细节的变化了。”
林晓兰很兴奋,“哈哈,啥细节不细节的,妈就是想到哪儿就梳到哪儿了。不过,小静,你下午跟那些女孩说过,脸型不同,发型也不一样,这个道理妈还不太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