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脱口道:“这么贵。”
售货员笑了:“小弟弟,其他书店或者供销社也有便宜的钢笔卖,但肯定没有我们这儿的钢笔好。”
沈秋嘴角动了动,心想一只钢笔卖这么贵,能不好吗?
沈秋是很想要一只钢笔,但听到价钱这么高,他就不想要了。
“姐姐,我不要钢笔,我就用铅笔就行了。”他道。
叶云珠没搭理他,让售货员拿出她挑选的黑色钢笔。
售货员拿出来后道:“这只比蓝色那只要好得多。”
沈秋小心翼翼地问:“多少钱?”
售货员觉得沈秋这模样很可爱,笑着伸出了三个手指头。
沈秋瞪大了眼,不敢置信地道:“三十?”
“三十五,”售货员道:“但这款笔是真的好,能用好多年。”
“再好也太贵了,”沈秋再次道:“姐姐,我们走,不买了。”
叶云珠却问:“你喜欢这支钢笔吗?”
沈秋看了眼钢笔后,抿着唇摇头:“不喜欢。”
“那就是喜欢,”百货大楼里的东西不兴讲价,叶云珠道:“就要这支了。”
听着是不便宜,但沈秋不是会糟蹋东西的人,多用几年,也就值了。
叶云珠干脆利落地给了钱,见状,沈秋便不说不要了,取而代之的是高高扬起的嘴角。
墨水不用买,家里还有两瓶。
两人不赶时间,买好钢笔在这一层闲逛了起来。
逛到卖手表的柜台,沈秋连忙道:“姐姐t,我不要。”
家里三人,姐姐有手表,他哥也有手表,就他一个人没有手表,沈秋担心叶云珠又要给他买。
叶云珠看沈秋,他皱着眉头,眼神很认真,与刚才拒绝钢笔的神色不一样。
他是真不想要。
叶云珠一笑:“就随便看看,没打算给你买。”
沈秋还是一个孩子,带手表太高调了。就是这支钢笔,她也不会让沈秋带去学校。
当然,她觉得沈秋也不会想要带去学校。
转了一圈,快要回到钢笔的柜台时,叶云珠看见了卖毛笔和宣纸的柜台。
叶云珠眼睛一亮。
她虽然能用铅笔和钢笔写字,但她还是更喜欢毛笔。
前世,为了练字,她可没少下功夫。
叶云珠不仅给自己买毛笔和宣纸,还给沈秋买了一套。
沈秋虽然只是她的小叔子,和沈东也没有血缘关系,但既然他们生活在一起,沈秋还对她那样好,叶云珠就自觉她对沈秋有责任,想把沈秋教得更好。
但说实话,她没教过孩子,也不知如何教,练字这事却是毋庸置疑的,长久练下来,不仅能写一手好字,还能磨人心性。
百货大楼附近有一个书店,比昨天叶云珠去的那个书店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