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煊拿起了水杯,喉结慢条斯理滑动,目光始终落在江鹿脸上,指尖无意识敲着杯壁。
没有人能比他可爱。
——林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江鹿是在一中后门,江鹿背对着他,正认真和那只在学校后巷横行霸道的奶牛猫理论。
因为他走过这条后巷的时候,被蹲坐在墙头的奶牛猫偷袭,邦邦揍了两拳。
江鹿理论时,奶牛猫就居高临下蹲坐在墙头舔爪子,不屑睥睨底下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的人类。
结果最后还是江鹿妥协,从书包里掏了根火腿肠,伺候着猫大爷吃了,嘴里还多愁善感嘀嘀咕咕,“做猫真好啊,看人不顺眼就给人两巴掌,还能有火腿肠吃。哎。”
在那条光线惨淡的后巷,江鹿的脸半隐在幽暗中,那双略显稚嫩的浅色眼眸即使在昏暗中也仍不见染上一丝阴晦,仿佛任何负面情绪都无法在他眼中留下痕迹。
那张脸漂亮得惊人,足够让男人对他一见钟情。
林煊手里拿着一个老旧的日记本,站在黑暗中注视了他许久,面无表情敛着眉眼,有骇人的私欲在悄无声息扎根发芽。
第二次见到江鹿,是在他被施暴后。
他无声倚靠着后巷脏污的墙边,既没有呼救,也没有尝试自救,整个人陷在暗色中,仿佛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江鹿习惯了每晚来这里喂那只奶牛猫,骤然看见从黑暗中延伸出来的人类肢体,被吓得狠了,差点以为他真的死了。
等了解了实情之后,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坐到了他身边,最后问他:“听说燕市现在的夜景很漂亮。我租了直升机,你要不要和我一起?”
林煊坐在幽暗中,双眸沉默注视了他黑暗中的轮廓良久,那些无法倾诉的、扭曲的私欲终于疯狂抽枝发芽,密不透风裹住了他的心脏。
你没有发现么。
他阴暗地想。
所有人都知道我阴暗、变态、心理扭曲,表面光鲜亮丽,实则一滩烂泥,所以他们都厌恶我,对我避之不及。
只有你。
只有你不知道这所学校的潜规则。
为什么这么可爱。
为什么……这么,蠢。
六岁的时候,他有一只漂亮的小鸟,他非常喜欢,允许它落在他的肩膀、头顶,甚至纵容它用他的头发做鸟窝。
后来它死了。
林煊再也没有喜欢的小鸟。
但现在。
林煊轻轻咬着杯壁,看着江鹿纤长浓卷的眼睫和微微鼓起的可爱腮帮心想,他终于又找到心爱的小鸟了。
他会比他曾经拥有过的那只小鸟还漂亮、听话、乖巧。
只是这一次,他会在他也想离开他的时候,折断他的翅膀,打断他的双腿,将他永远囚在身边,永生永世无法离开。
江鹿偶然抬头,发现林煊的目光一直落在他身上,眼神专注。
他眨了眨眼睛:“?”
林煊反应却坦坦荡荡,丝毫没有被他抓包的尴尬,“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