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河看着他胸肌上滑落的水珠,目不转睛地喔了一声。
初次打照面时的印象是对的。穿着衣服的时候不太明显,裸出来就能一览无余了,他的身体骨骼和肌肉的发育程度都非常好,过分的好。
换句话说,比绝大多数的同龄人块头都大。尤其是过分紧实的肌肉群,那些精壮的块垒看起来甚至有些夸张了,像刻意锻炼出来的效果。
林雪河暗自点头。
人类之中确实还存在着这么一个群体。他们被称为——
健身房的奴隶。
不足巴掌大的脸蛋上若有所思。
陆崇瞥了两眼,懒得琢磨他是在打什么鬼主意,头发擦个半干就倒在床上补觉。
休息时间难得,必须抓紧,晚上还要往片场跑。
这部戏是女主当家,他不是第一主角,但戏份又碎又多,场数不比女主少。念他还在上学,导演组已经尽量给他排出时间了。
他是自我要求很高的人,从小到大一次课都没逃过,出来打工同样不能迟到。然而到现在都没成为卷王,睡眠不足是重要原因。
他太缺觉了,除了每天基础的七小时睡眠,有点空闲时间都要打盹儿。更别提通宵后遗症,脑子里雾蒙蒙的发昏,洗澡的时候都恨不得取下来冲干净。
都说这是基因里带的东西,可陆明灯又说过,他们家往上数三代都没有他这么爱睡觉的。
估计就是老天爷看他太能干,故意给他克扣的。不然像他这样的天才,还不用睡觉,真卷起来让别人怎么活?
在日行一次的自我肯定中,陆崇很快进入梦乡。
房间里安静了整整两个小时。
书上说人类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进入深度睡眠。林雪河有充足的耐心,确认卧室里的人睡熟了才又动起来。
连房门都没有关。
初次见面一上来就飞刀子,现在倒是能敞开睡觉了。身份证介绍法有这么管用?
林雪河站在床边,欣赏这个人类新奇的睡姿。
他以折叠的大字形侧躺在双人床一边,胸前抵着枕头,背后还有一大片空位置。被压在下面的手臂搭着床畔,青筋毕现。
很饱满的血管。一条又一条的。
林雪河鼻头耸了一下,又一下。
为了不被赶下车,他挂在陆崇肩膀上时就离动脉很近。虽然不想承认,但人类的血液味道真好闻。
很有食欲的那种好闻。
健身房的奴隶或许还有救,但嗜血的奴隶本性难移。
林雪河蹲下来平视他的手臂,对于从哪里下口这个问题有些犹豫。
以往喝的血液都是以血浆补充剂的形式送到他手上,他还从没咬过活生生的人类——
或许更主要的原因是,家主不敢把人类送进他的房间。但他这确实是第一次自主进食。
比血浆更新鲜香甜的味道引诱着他。
直接咬主动脉血会溅得到处都是,他思考片刻,张开嘴唇,探头含住了陆崇的指尖,牙齿用力一磨。
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