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盛御招手唤来马场经理,对他低语了几句才坐着电梯上三楼。
一出电梯差点和脚步匆匆的陶森撞上,险险避开。
看到他,陶森激动大声说,“你总算回来了,正打算下去找你。”
“什么事?”
魏盛御步履不停,越过他往休息室走去。
刚才骑马出了一身汗,粘腻不舒服,魏盛御打算去冲个澡,换身衣服。这里有他独立的休息室,装修简洁大方,空间不大,但布局完备,有会客室,还有休息的房间。
“就是……我那个堂姐回来了!”陶森烦躁地抓两把自己的头,“要我约你!”
魏盛御停住脚步,像看智障一样看着他,云淡风轻地说,“不熟,不见。”
说完推开门进了休息室,顺手关上了门,陶森吃了个闭门羹。
龙启阳见陶森垂头丧气地进来,挑眉,一脸果然如此的样子。
“明知结果还非要去说,说你欠揍果然是没错。”
陶森整个人都暴躁,他这个表姐跟个白莲花一样,手段了得,迷得一群男的为她争风吃醋,为此还坑了他不少次。
五年前千方百计地接近魏盛御,一副誓要拿下魏盛御的姿势,还纡尊降贵来讨好他这个背地里看不上的表弟,也是难得一见。
陶森无奈啊,当年他还是个不谙世事的美少男,被他表姐耍猴一样,为了她差点失去魏盛御这个朋友。
后来魏盛御车祸生死难料,这个表姐转头就跟容城宋家的大公子结了婚。
陶森也是经过这么一轮,突然成长了起来,看女人就像突然开窍了一样,什么白莲花黑莲花,都躲不过他的金睛火眼。
怪只怪他那个表姐段位太高,磨练出来了!
但是一遇上她,就不自觉害怕,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不,人家一个电话过来,就让他方寸大乱。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龙启阳打了个球,一杆进洞,无所谓地劝说。
陶森一拍脑袋,“还是龙哥聪明,我这就让经纪人给我接个活,必须远离京城和容城。”
“……你至于吗?”欧阳泰鄙视陶森,然后无奈地放下球杆,因为龙启阳已经一杆到底,桌上的球全清空了,“唉,今天再输下去,我得回去跟我老婆讨钱花了,不玩了。”
陶森才不管他讲什么,他一定要赶紧走,打经纪人电话没接,他已经急不可耐地语音加文字了一连串的信息过去。
确保经纪人第一时间收到他的诉求。
放下手机,陶森跟着欧阳泰走到观景台上,晴空万里,几朵轻薄的云飘散在天空中,衬得天空更加干净。
今天马场人很多,但是两人的视线不自觉地都投向了从远处森林方向飞奔而来的人和马身上。
晴空之下,骏马奔腾,人马合一,犹如出鞘的利剑自远方而来,直击心房。
“握草,骑手是个姑娘啊!”
远处的时候看不清骑手的模样,刚才还在想到底是哪位仁兄这么牛,等到马和人越来越近,才看出来是个女孩,那修身的马术服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展示得淋漓尽致。
陶森不愧是花丛中的常客,一眼认出,
“这不是刚才御哥对着人笑的姑娘吗?”
欧阳泰瞥了一眼陶森,敢情刚才没胡说八道啊,还真有个姑娘。
“她骑着的那匹马……是阿御精心养着的名贵品种——凌空!”
龙启阳不紧不慢地说出最炸裂的话。
听完,陶森整个人都不淡定了,“握草,我御哥是真看上人家姑娘了,铁树开花啊!当初我找他借马,他死活不同意。”
龙启阳白了他一眼,也不看看当初他自己干了什么,想用魏盛御的宝马去泡妞,是他也不会借的。马场那么多马,不是人人都能驾驭这些宝马,越是好马,越难驾驭,泡妞哪匹马不行,又不是什么骑术了得的好手。
就陶森的马术,还真搞不定魏盛御的马。
何况,凌空可是最有脾气的一匹极品宝马。
几人的目光紧紧追随着齐夕奔驰的身影。只见她驾驭着凌空,如同一道闪电般疾驰而过。每一次跨越障碍物时,齐夕的身体都与马背紧密贴合,仿佛融为一体。而凌空则展现出惊人的爆力和敏捷性,轻松地跃过一个个看似不可能跨越的障碍,兴奋地向终点跑去。
人和马之间的默契配合令人叹为观止,天衣无缝的配合让人以为她们是磨合已久的伙伴。
只有龙启阳知道,之前只有魏盛御驾驭得了它,但从今天开始,又多了一个人!
龙启阳自己也经常骑马,要达到她这种完美的协调度,不是努力就可以的。
就像魏盛御和东观一样,人马合一。人和马是讲究缘分的,就像爱情一样,有的人一见钟情互生爱慕,有的人穷其一生都是不相交的平行线,所以他看到齐夕和凌空如此完美的契合度,才会被震撼得无以言喻。
精彩的技艺展现,马场上的人也注意到了,情不自禁地出阵阵欢呼声。这已经不仅仅是局限于度与技巧了,可以上升为马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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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姑娘帅气啊,我都心生仰慕。”陶森一顿感慨,“御哥要是没看上,我就不客气地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