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不行,本就是江湖喊打喊杀的一帮人,找个文官去,走半道上都被人截杀了。
武官更不行,没听说哪个武官查案的。保不齐还要说朝廷无人可用,狠狠落一通面子。何况军营里长脑子的少有,战场上的曲折和江湖上的曲折终究是两回事,非得找个世俗的彻底,又很有能力的人才行。
简七带回来个好消息,“公子,钦差定下来了,是祝莛礼祝老大人!”
“祝莛礼?”乍一听到这名字,简仪奚还有些晃神。
实在是他太突出,又太低调。
细想之下,觉得有几分道理,他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再无其他人可用。
简仪奚第一次听说祝莛礼还是十年前,那时他尚且是个小少年,祝莛礼在朝廷里风头正盛。
精明强干的大人总是能叫人记住,不过简仪奚何等出生,再奇才的人物,在他跟前也不过尔尔。
他记住祝莛礼,只因为一句话穿进了他的耳朵里。
彼时祝莛礼任户部尚书,他在酒楼与友人笑叹,“我被那金银阿堵物迷住了双眼,早已看不见风花雪月。”
一句话,让他被御史弹劾的差点罢官。
勉强保住官位之后,此人性情大变,从此不争不抢,活出一股子看透世俗的味道。
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
简仪奚倒觉得他是经此一遭,索性豁出去了,活成一块滚刀肉,谁都奈何不了他。
纵观祝莛礼生平,可谓是跌宕起伏,实在是个人物。若是有人给他做传,少不得得是厚厚的一本传奇志。
幼时家贫,勤勉好学,听闻上学一路须长途跋涉两个时辰有余,等到学堂,几乎冻做一根冰棍,足足三年时间,都这么干。
他出身寒微,却也武德充沛,颇有上古遗风。
古时文人得习武,君子六艺,缺一不可。奈何如今的文人多是手无缚鸡之力的酸腐,是以祝莛礼之武德显得格外珍贵。
他第一次进王都,路遇悍匪,一人单枪匹马挑了整座山头。
不止如此,还绑着人一路带进王都来,路上给他们说诗书礼仪,一张巧嘴,三寸不烂之舌,愣是说的好几个匪徒自尽。
朝内无人,第一次赴任乃是一处偏远莽荒之地。山林多野兽,乡民未被教化,死在任上的县官一茬一茬,是个人人避之不及之地。
祝莛礼背着简陋的行囊,单枪匹马的去了。
从那里开始,筑起他纵横官场的根基。
谁去都得死的地头,祝莛礼又不是老天爷的私生子,自然也遇见了事。
还没走到县里,先遇见狼群。
他只身一人,鏖战一日一夜不歇,活活将整个狼群打死。带着山里打来这群狼,他在县里镇住了想要举事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