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意:努力奋进不后退!
别叫我珍珠!
许昭跳下墙头,摔了个屁股蹲儿。
他原地躺下,生无可恋地盯着这京城瓦舍的一方天地。
摆烂得了!
“珍珠!珍珠!”
有人来寻他。
他叹口气,一骨碌爬起来,整了整摔散的头发。
来人是个小厮,叫翠花,脑子缺根弦,跟他关系还不错。
翠花过来拽他的衣裳,抓住了便不撒手,“珍珠,你莫不是又要逃?上次挨的打还不够么?”
许昭皱眉,抽回自己的胳膊,“别叫我珍珠。”
翠花张张嘴,“好的,珍珠。”
许昭:……
有时候真想敲开这小子的脑壳,瞧瞧里头是玉米糊糊还是黍米糊糊。
他叹口气,笨拙地用簪子在发顶盘了个松松的髻:“得了,寻我做甚?”
翠花歪头看着许昭的动作,表情中满是一言难尽,“管事寻你,说今儿午后,年王爷要来选个小宠物,让你帮着收拾前厅。”
许昭一惊,“年王爷?年牧归?”
翠花蹦起来想捂他的嘴,要不是许昭反应快闪开,险些被他抽了一巴掌,“王爷名讳岂是我等可呼的,叫人听见禀告了他,是要挨板子的。”
许昭嗤笑一声,是了,书里那个权势滔天的摄政王年牧归,什么事儿做不出来。
也不知道瓦舍哪个小倌这么倒霉,能被他看上。
许昭是穿书来的。
他穿越过来的时候,身上插着一根羽箭。
荒郊野岭的,旁边是个破庙,许昭很自然地爬过去藏起来,突然惊觉,自己是穿越进小说里了。
这箭,这黑乎乎的打扮,这副惨样子,许昭瞬间就确定了自己的身份——本书男主!
不得不说,自己穿书运还是很好的,标准的美强惨大男主,前期运筹帷幄,后期干爆大反派摄政王,顺便坐拥美人后宫,享尽极乐。
许昭捂着伤口,笑得像个傻子。
这一笑,把同样藏身破庙的另一人惊动了。
“谁?”
那人不说话。
许昭扒拉开稻草,看见个比他伤得还惨的男子,大概也就一息尚存。
大胆,竟然比男主还惨!
心软软的许昭带伤爬过去,给他扎紧伤口,又喂了点水。
夜里寒冷,那人抖若筛糠,许昭迷迷糊糊间,把人抱进怀里,互相依偎着取暖。
第二日醒来,那人已经走了,许昭走出破庙,开启自己的男主之路。
谁知,有了男主命,没有男主的本事。
也不知道书里的人是不是不吃饭都能一个打十个,反正许昭不行,跑去酒馆吃霸王餐,被老板扣下,送进了老板娘开的瓦舍里。
“你叫什么?”老板娘看见他,眼睛都放光。
”许昭。”他说。
“瞧你细皮嫩肉的,以后就叫珍珠吧,”老板娘甩甩巾帕,“明晚安排场宴席,这妙人的破瓜之夜,可有好些官老爷抢呢。”
破瓜?
官老爷?
许昭连连摇头,“不!我出身良家,年年三好,小学还是卫生大队长,绝对不能做鸭!”
不得不说,男主就是男主,光环一闪,许昭这瓜到底还是没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