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后,裴小染十四岁那年,糟糕的事情再次发生。
他出去另一个部落帮忙送点东西的时候,自己的部落被血腥地屠戮了,他是唯一幸免的人。
裴小染呆呆地看着尸横遍野的部落,甚至无法找到母亲完整的尸体。
天大地大,便只剩他一人。
茫茫的草原中,风簌簌的吹着,寒气四起。他傻傻的站在原地,就像是瑟瑟的,发抖的,找不到栖身之处的小动物。
他一直不断逃亡,不断求饶,不断屈服,可是却怎么也无法把自己妥善地藏起来。
生命,就像是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
网外面的,那安详的,温暖的,没有危机的生活,他从来都没有尝试过……
后来,裴小染脑中便只有一个想法——他要逃,虽然不知道要逃到哪里去,可他还是要逃,他要永永远远地逃出这里。
一路上,近乎奇迹般的,没有被野兽当作食物果腹,没有被野蛮的部落屠杀,他就这么,跌跌撞撞,狼狈不堪地逃出了极东大草原。
因为他是草苓人的缘故,即使逃亡到了城里,也依旧没有人愿意收留他。即使好不容易找到了店小二什么的差事,也因为脑子太不好使,过不几天就被赶走。
就这样,也不知道历尽了多少艰险,在城与城之间流浪漂泊着,最终,他来到了雾封城,而且很幸运地,被一个开面摊子的老伯收留,只需要在铺子后面洗洗碗就可以。
那年,他已经十六岁了。
十六年来,他第一次过上了平稳安逸的生活。极东大草原那些,噩梦般的回忆,终于仿佛要渐渐远去。
没想到,平静的日子刚刚过了半个月不到,他就被府天国镇北王强行带回了王府成了镇北王的宠侍。
其实裴小染以前从来没有觉得过自己好看。当年一群小孩子在一起玩闹,他似乎就是最被瞧不起的那一个,一双小狐狸似的尖耳朵甚至也被视为丑陋的东西,所以他心里一直下意识地觉得自己很难看。
后来连续两年的流浪,更是一直灰头土脸得狼狈,所以也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渐渐的蜕变成甚至连府天国镇北王也要侧目的漂亮男孩。
旁人都觉得他是被镇北王霸道地强掳回王府的,没有人知道,其实他心里……一直是暗暗欢喜着的。
裴小染这短暂的一生,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耀眼的男人。
耀眼得,仿佛是在九天流光里傲然翱翔的神龙。
锐利的剑眉没入鬓角,浅灰色的霸道丹凤眼,高鼻薄唇。
身穿深紫色绣金龙的织锦宽袍,祥云玄黑皮靴,修长的手指握着象牙骨的折扇,唇角的笑意风流得让人眩晕。
甚至那人座下近乎有两米高的棕红色骏马,都让裴小染屏息。
满街的人都在跪着,那人却对他说:你起来,抬头。
他仰视着那张俊得让他说不出话来的脸,偷偷地想:他是王爷呢……
裴小染一直心里自知自己是低一等的草苓人,可是即使这样低微地活了十六年,面对着这个男人,依旧觉得自己已经卑贱得好像脚下的一粒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