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多少人?”
“哎呦!举国之力打仗,估计至少得数万人,你一个小姑娘知道人数又能怎么样?听叔一句劝,你们三姐弟快逃吧。我们马上就要走了,你们也别耽误时间。不然等越人破了鹿鸣关,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
刘德福不明白藜麦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他一个小小的村长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信息。
但根据以往战争的规模来看,至少也要有数万人。
藜麦在听到人数的时候,自信的脸庞有一瞬间的僵硬,但在夜色掩映下,并没有被村长发现。
她预估了一下自己的实力,和数万人对上的话,无异于以卵击石。
但是要让她舍弃犹如仙境般的地界,就和割她的肉差不多。
一番思索之后,藜麦眉心紧蹙,问道:
“你们要往哪里逃?”
“南边!听说镇南王驻守的岭南一带,几十年来都没有外敌攻破,百姓安居乐业,我们决定前往那里谋生。”
“那里和我们这里一样吗?”
“岭南一带瘴气萦绕,燥热难耐,肯定比不了我们村。但是我们村临近越国,每年都有几次战争,今年更是一举犯进。大家都不想再坦惊受怕的过日子,岭南更适合我们定居。”
说话间,刘德福的脸上尽是不舍。
如果不是上面无能,一再割让城池,他们村所处的位置本应是最繁华的地区之一。
但越来越逼近的边境线,越来越频繁的战争,不得不让大家做出割离故土的选择。
藜麦一听,立即打消了刚冒出来的念头。
她微笑着踩了踩脚下松软的泥土,闻着浓郁的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放目远眺,双眼被青山绿水包裹,重重叠叠的山峦流淌着清新怡人的空气,比起什么瘴气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而且不过一处山脚,就挖出了足够她吃一个月的食物,还不说地面还长着酸甜可口的野果。
藜麦觉得自己是头昏了,才会从仙境逃跑。
在她看来,每一座山都是食物,让一个经历末世养成貔貅性子的人,抛下漫山遍野的食物,和天方夜谭差不多。
纵使对方有数十万人,但面对一眼望不到边的山峦,地势险峻,疯子才会带着士兵过境。
这也正是她的优势。
险峻的地势,漫山遍野的食物,这不就是天然为她打造的居所吗?
数十万人她对付起来困难,一两只老虎什么的,还是不在话下。
想到这,藜麦看着心急的不停往反方向伸脖子的刘德福,开口道:
“知道了。”
“听明白就好。你们三姐弟一定要抓紧时间,根据前来通报消息的刘泉所说,估计越人明早就要打到县城,城里的富户早就跑了,你们三姐弟再不跑就来不及了,我们先走一步。”
话音刚落,刘德福着急的拔腿就跑,身影迅速消失在藜麦的视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