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吧,大小姐,这你都信?
如果心眼会遗传,那秦因藤和顾白英的心眼肯定都留给秦霁渊了,这才养出别人说什么都信的秦大小姐。这样没什么不好,心眼多了难免多疑多虑,最后还是叫自己难受。就比如现在,如果自己也能相信郑时朗那些拙劣的借口就好了。
他记得郑时朗说谎的水平不该那么低,现在的借口都太生硬,好像他只是需要一个借口,并不需要自己相信。
秦家在七月十七号这天因为郑时朗的生日亲近了一把大众艺术,红花一簇簇开得俗气。郑时朗没什么亲人朋友,自然不需要一场用来维系人际关系的家宴。秦因藤听说今天是他这个义子的生日,还在百忙之中抽空回来同他们一起用了晚餐。
郑时朗的食欲并不很好,也勉强吃了一些。酒他一向不太能喝,喝过两口就算尽了礼节,大家都不是外人,没人灌他酒。这下是一桌人都发现了他瘦得异常,纷纷叮嘱他注意休息,注意吃饭。这样的热闹他太久没经历过,似乎缺席了多年的那点亲情在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家里被从心底里挖出来。他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心那么浅,那些以为深藏的情感都可以被轻易触动。
饭是吃过了,秦霁渊做的长寿面是无论如何都还要吃的。郑时朗面不改色地吃完一整碗面,就连秦霁渊都没拦住:“这么咸,吃两口意思意思就好了,真想吃我再让王妈做。”
他瞎吹的厨艺也只有郑时朗会买单了,他确实偷师到不少东西,但看归看,做还是另外一回事。这碗长寿面煮完他都没打算端出来,郑时朗却觉得既然做了,不尝尝岂不是白费了对方的心意。
郑时朗不理解对方的惊讶,大抵因为自己的味觉退化得太快,他早就吃不出什么咸淡了。
如果死亡是在和死神拉锯,那他已经不剩几张底牌。
烟花
“喜欢看烟花吗?”秦霁渊拉着郑时朗走到窗边,连重明都跳到窗台上趴着,“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看,每年生日都一定要看一场。所以今夜,它们也为你而开。”
一个个火星窜上寂静的夜空,绽放出不同色彩,一朵又一朵,足足响了二十七响。本以为重明会惊慌逃窜,没想到它看得还津津有味,刚到秦家几个时辰就把这里当自己家了,完全没有一点怕生的样子。
“你知道吗,因为这场烟火,很多孩子会特地从家中跑出来,大人也会停下手头的事,所有人一起抬头享受这场短暂的绚烂,一起驻足为你的生日送上一点美好的希冀。所以我希望,我的郑主编在新的一岁也可以带着大家的祝愿,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秦霁渊吻了吻他的唇,“当然,如果郑主编的人生规划里有我,那就再好不过。”
“如果没有,秦少爷打算怎么办?”郑时朗发觉自己多了一个习惯,已经习惯打趣秦霁渊,等待秦霁渊的反应。
“不怎么办,让你重新再规划一次。”烟花燃尽,秦霁渊顺手拉上窗帘,“难道郑主编现在的计划里没有我吗?”
“有。”
而且一直延续到我生命的尽头。
“霁渊,过两天我要到江南去一趟,约了一个江南的作家访谈。”
秦霁渊才不信:“真的假的?”
郑时朗犹豫一刻,秦霁渊就已经心知肚明。
“把手上这个伤的来历说明白了,我就当你说的是真的吧。”
秦霁渊已经动手去拆他缠在手上的绷带,郑时朗没辙,只能说点真话:“我自己扎的。”
“你这是把手捅了个对穿啊,郑时朗,你是疯了还是傻了?捅的还是右手,是打算以后不写稿了全职陪我吗?”秦霁渊看他那从手心直通手背的伤口,只觉得触目惊心。
“全职陪你还不要?”其实扎哪边手郑时朗还是考虑过的,虽说平时写字确实多用右手,但自下了前线后,他左手能做的事就已经比右手多太多了。哪怕是写字,左手写的也已经比秦霁渊那龙飞凤舞的字好得多。
“我当然想要,但郑主编哪里是轻易放弃自我价值的人,这没办法,世界上总有很多用钱解决不了的事,比如郑主编不会心甘情愿被我包养。所以,给我个理由,为什么捅?”
“因为我确实疯了。”郑时朗没说一句假话,他把自己这种不定期发作的强烈精神反应定义为疯,就算不是,也离疯不远了,“秦家虽好,非久居之乡,我大概还是要找个精神病院度过余生。”
秦霁渊的目光钉在郑时朗手臂的针孔上:“他到底给你打了什么?”
“不知道。”
真不知道,知道了也没什么用。
“那就没有一点办法了吗,他要你疯有什么用,肯定有所企图。他要什么,假若答应他呢……总会有办法的,总会有办法的。”秦霁渊惊讶于郑时朗过分的镇静,他在自己的二十七岁平静地接受自己的结局,甚至可以说是,宣布自己的死讯。
要郑时朗接受自己必须死得疯疯癫癫已经够难熬,够没面子,但要他为了茍活而对别人摇尾乞怜,那更不如让他去死。所以他说:“霁渊,不自由,毋宁死。”
秦霁渊知道,他怎么能不知道呢?
“霁渊,没关系的,别哭好不好。”郑时朗轻轻为他擦去眼角的泪,“又不是真死了,这不是还活着吗,再给我一点时间就好。”
秦霁渊被拴在门前时没哭,码头上临死时没哭,火并里杀进杀出,被敌人俘虏时没哭,被人当做弃子时也没哭,怎么也想不到居然会在这时候落下两滴泪来。才发现自己从来不是怕死,他害怕分离,很怕很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