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他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就是他说的那个U盘,我似乎也看到过。”
“?”钟杳诧异,“什么时候?”
“几个小时前,你在书房工作,我一个人待在客厅的时候。”方叶心走出电梯,压低声音,“那个时候,我其实又触发了一次死亡目击。”
“……!”钟杳瞪大眼,“但你的死亡目击里没有U盘……”
“有,只是我们之前没有看到。”方叶心边掏钥匙边淡淡道,“但我一个人的时候,刚巧看了完整版。”
“我不是被毒死的,杳杳。我是被勒死的。”
她指了指自己的脖子:“有人在我趴在地上的时候,从后面勒住我的脖子,把我勒死了。”
遗憾的是,或许是因为死亡目击的局限性,她看不到那人的样子。只能通过“自己”的反应,猜测凶手的动作。还有就是,在“自己”死后,她发现“自己”的嘴里,凭空多了个东西。
因为头发遮挡,看不清细节,但从轮廓看,很像自己的U盘。
可乔灯志是不知道自己看过死亡目击的。如果是撒谎,没必要专门提到这种仪式般的细节。
包括他说的那些无锁的门……也相当令人在意。
“……”钟杳听得一时愣住,连方叶心打开了门都没意识到,好一会儿才喃喃道:
“那,第二个原因呢?”
“他家屋子特别干净,收拾得像模像样。”方叶心道,“厨房里有做菜专用的计时小闹钟,家里备着的洗涤剂很多……说明他的独立生活能力不弱。不说洁癖吧,起码很讲究。”
钟杳:“……所以?”
方叶心看她一眼:“如果你有一件白衣服,脏得很厉害,你会怎么清洁?”
“丢给我哥。”钟杳半秒犹豫都没有。
方叶心默了一下,点了点头:“对,我知道……
“但如果是你哥,他应该会先把衣服泡起来。这就是会家务和不会家务的差距。”
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常识的差距——但不管怎样,方叶心不认为一个擅长家务的人,拿到一件血衣的第一反应是直接往洗衣机里丢。
能洗出来才怪。
“而且,他家的洗衣机旁边有专门的剪刀,垃圾桶里还有洗衣凝珠的薄膜袋子。说明他很可能是那种习惯把洗衣凝珠剪开挤出来用的人。”方叶心呼出口气,“但那件血衣上粘着的是整颗的凝珠。”
除了因为慌乱而改变习惯,那就只有一种解释了,那就是当时准备洗衣的,真的不是乔灯志本人。
当然,不排除误判的可能。至于到底是不是错判,她们回去后大概就能知道了。
“这又什么意思?”钟杳愣了一下。
“我之前翻他屋子时,故意把他房间搞得很乱,还弄脏了几件衣服。”方叶心耸肩,“说不定他现在已经开始打扫了。”
而他旁边站着的,可是最擅长家务的林苍苍同学——
会做家务的人是会互相挑剔的,对方是不是个中好手,收拾时的习惯如何,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不是,你这想法也太理所当然了吧。”钟杳却有些不以为然了,“拜托爱干净,又不等于爱干活,你以为他们这种人都是装了什么奇怪的条件反射吗?看到个脏屋子就忍不住去扫?”
“谁说得定,万一有效果呢……”方叶心说着,推门,客厅灯光随即自然亮起。她探头往里一看,话语蓦地一顿。
钟杳跟着探头。随即瞪大了眼。
……她离开时的客厅,是这样的吗?钟杳眨了眨眼,突然有些怀疑自己的记忆。
怎么说,方叶心这人,虽说不能算邋遢吧,但从她使用家居服的习惯就能看出来,起码不算是特别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