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娃娃别瞎认爹,老子没你这么个不孝子。”流浪汉想去拿手边的一个不锈钢饭盆,结果被那人同伴又踢一脚。
下一秒,三人就围着流浪汉拳打脚踢起来。
混乱中,几个易拉罐滚到了林驯脚边。他冷眼看了一会儿,等到流浪汉反手把饭盆敲到一人膝盖骨上,并大叫他“小没良心的”,林驯才站起来,一脚踢起易拉罐,正中一个人的后脑勺。
战火成功被转移。
林驯正憋着一肚子情绪难受得要死,这三个年轻人当了炮灰,都挨不过他几脚就全趴下了。
但有一个人眼神好,一边捂着肩膀哎哟哎哟地叫,一边指着林驯,“这不是……这不是……那谁吗!”
林驯来到他面前,摘下帽子。
这人眼更亮了,看见他比看见自己亲爹还激动:“真是你!我靠,兄弟们咱们唔……”
帽子被罩在脸上,砰的又是一拳。
林驯起身把瓶子一个个捡起来放回蛇皮袋里,袋口系好,转身一言不发地走了。
任凭流浪汉怎么叫他,他都没回头。
林驯随便找了家不用登记身份的小旅馆开了间房,洗完澡后,他站在浴室里把镜面上的水汽擦掉。
静静看了会儿已经及肩的长发,他用毛巾擦至半干,然后学霍霆霄的样子,用手指拢起一半放到脑后。
他想念霍霆霄左右端详,然后对他说“很好看”的那一天。
林驯对着镜子举到胳膊发酸,才把头发放下来,去床上躺着。
一夜睁眼到天亮。
然后,他在清晨走去一个有人晨练的老年广场,在公园旁边找到一位帮人理发的大爷。
花了八块钱,剪掉了他留了很久的、被霍霆霄抚过很多次的头发。
“打断他一条腿就好了呀”
头发剃短后,林驯一开始很不习惯,总摸脑袋,却摸到一头扎手的发茬。
他怕这样还会被认出来,在小旅馆里躺了两天,联盟首都的秋天总爱下雨,晴一阵、雨一阵,湿气渗入毛孔,泡得人骨头都要长霉。
林驯退了房,买了两套厚实的冬装,回了桥洞。
流浪汉还在那,看见林驯剪成寸头,颧骨下挂着彩,一副混不吝的样子,他嘿呦一笑:“怎么回来了?”
林驯没理,把衣服丢到他脚边。
“这次又是什么好玩意儿,”流浪汉一边拆包装,一边叼着烟说:“这两天过来好几批人打听你在哪,我通通没告诉。”
他抖开羽绒服穿在身上给林驯看,“还挺合身。”
林驯点下头,拎起蛇皮袋子,又去捡了一天水瓶,卖了二十块,回来塞进老头的口袋。
流浪汉递给他一支烟,问:“你是不是要走了?”
林驯接过烟,又听身边的人说:“你走也走不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