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律法规定难道不是引导人向恶吗?】
【已知古代直系尊亲属杀掉直系卑亲属刑罚很小甚至可以不作为犯罪,那么如果犯人家里有老人,他们不会把自己儿子孙子也杀掉吧?】
【细思极恐!】
【不至于杀掉吧?把孩子过继给别人不就好了?】
古人不服:【这条律法就是要引导世人好好奉养老人!】
【其实如果有可以过继或者归宗者、不孝者、被杀之人为独子者,一概不准存留养亲的】古代也有刑部、大理寺的官员和刑名师爷发言。
【对啊,明明是为了奉养好老人,并且有这条律法在,大家都会争相孝顺好父母】
“嗯,有这个律法在,确实会引导一部分人好好孝顺父母,毕竟古代那种环境,很容易就触犯某些不合理的刑罚。”伍爱华看着弹幕赞同道。
“这确实是法律教育意义的体现。”伍爱华解释了一下:“具有正面倡导效应。”
“至于说为了自己把儿子孙子杀掉什么的,大家真的想多了,”伍爱华说起来都有点哭笑不得:“不说符合存留养亲的群体问题,就是真的有这种情况,古人只会加重他的处罚,不会让他钻空子的,毕竟古代的自由裁量范围比现代高多了。”
“像是现代说符合条件的罪犯要从轻、减轻判决,那么就必须至少要从轻判决,但是古代是可以并且经常突破法律规定的。”伍爱华举例道:“比如缇萦救父,就不属于任何法律规定可以减免的情况,但是文帝感动于她的孝顺,没有规定也照样可以按照帝王的想法执行。”
【看吧!博主都这样认为!】
【就是!留存养亲明明是一个善法】
古人的弹幕紧跟着发了出来。
现代人却不理解: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觉得孝顺的人可以免去一些刑罚?别说免去刑罚啊,免去行政处罚都不行!难道我孝顺了,我就可以不交违章停车的罚款了吗?
【我党不玩功过相抵那一套!】
【就是!做善事又不能抵消犯罪】
【更何况那善事还是义务,谁敢不赡养父母?】
眼看弹幕快要吵起来了,伍爱华赶紧控场,不再让弹幕那里随便说,而是说出了自己原本想要说的想法。
“我本来以为有朋友会和我想到一起去,但是刚刚不知道是不是漏看了弹幕,并没有看到有朋友和我有类似的想法。”
伍爱华这话一说,现代和古代位面的人都好奇了:所以博主的想法是什么?
朱元璋冷哼一声:“这兔子肯定没憋什么好屁!”
对于古代位面的帝王来说,伍爱华要说的还真不是什么“好屁”。
“我们在第一次直播法制史这个专题的时候,我就和大家说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在古代,这个统治阶级狭义上就是至高无上的君王,广义上则是包括了官员、豪商、乡绅、族老等。”
伍爱华这个话题一说,原本觉得这条没什么、孝顺是应该的很多古人都没忍住打起了精神。
“我刚刚说了,符合留存养亲的群体问题。”伍爱华解释了一下:“大家觉得,古代要什么条件的人家,老人才有可能活到七十岁甚至八十岁以上?又是什么样的人家,卧病在床还能一直有医药、有人照顾?”
伍爱华这话一说,很多聪明人立刻就反应了过来。
朱元璋不由说道:“咱就说这兔子说不出什么好话!”
正常人都知道,至少家里要吃饱穿暖并且能够负担地起日常的医疗费用,才又可能养的出符合条件的直系尊亲属。
这一点,底层出身的朱元璋再清楚不过了。
朱元璋在他那死亡工作量下还能活七十多岁,可见身体的底子是很好的,而他本人小时候和少年时期并不能摄入足够的营养,如果有条件打好基础,活到八十多岁也不是不可能。
朱元璋这样的身体底子,完全是基因变异的可能性很小,他的父母应该有相应的健康基因和长寿基因。
但是朱元璋的父母活了多久?
底层的佃农、小手工业主、小商人,甚至包括家里人没有办法全脱产的小地主,都是抗风险能力极低的群体,任何一次天灾人祸,都会造成这些人员家庭成员的减员,这些家庭除非运气,否则是养不出年过七十的老人的。
伍爱华这时候也在说着:“现代,因为我国粮食能够养活我们国家的人口,各种生产剩余能够不花费太多代价得到,国家社会对于灾害都有保障和捐助,医疗技术也相较于百年前有了非常大的进步,所以能不能活到七十岁,往往和个人身体健康因素关系较大,和家庭环境水平的关系没那么大。”
“但是在古代,家境能够极大概率地影响老人的存活年龄,不说别的,就说一家人如果在灾年逃荒,有吃食不紧着武力值最高的青壮年男女吃,而是先给老人孩子,那么没多久,因为战斗力下降,这一家人的粮食都保不住,结局只会是抱在一起死。”
“这是生存的选择,是一起死还是尽量保存有生力量,和孝顺不孝顺完全没有必然联系。”伍爱华说这话的时候很平淡。
古代位面,已经有许许多多的人哭出了声。
洪灾、旱灾、蝗灾,只要有灾害,多少人饿死?以至于人相食。
“爹!娘!”
“娃儿啊!娘对不住你!”
想起死在灾害中的亲人,嚎啕者有之,哽咽者有之。
“所以大家现在来看,觉得这条律法主要是为谁设计的呢?”伍爱华明知故问:“为什么会在设计的时候规定‘余罪收赎’,却不担心对方赎不起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