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翌笑着说:“那你也别来了。”
“别这样,我可不是这种人。”
过了几天,李安过来找徐清旖。
看见沈翌醒了的时候好像很惊讶,问他:“身体恢复得怎么样?”
沈翌朝他点点头,“挺好的,麻烦你了。”
“别,我也没有照顾你。”他找了个凳子坐下,有护士来敲门,让人去确认一下沈翌要换的药,于是徐清旖跟着她离开了。
病房里沉默了许久,李安忽然开口,“你知道我们要结婚了吧?”
沈翌没说话,他直视着李安,在等待他继续讲。
“其实你一直给我很大危机感的,你们从小一起长大,yi,她很在乎你。”说着仿佛想起来他们俩的英文名是同一个,又笑了笑,“但既然这么多年你们都没有在一起,一定是不喜欢吧?”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把她让给我。”他说:“我们在中国的婚期定在明年七月,因为她想要穿漂亮的裙子,欢迎你来参加。”
沈翌常常觉得外国人幼稚,面对李安也是这样的感觉,像是小孩拿着一把尖刀四处乱扔,而他是个成熟的大人,会自己去躲避。
但是这一次刀背却将他割伤,五脏六腑,疼得他死去活来。
孟晨最后还是拗不过沈翌,从自己的万宝路烟盒里抽出一杆烟递给他,一边递一边警告,“只能一根啊,多了不给。”
沈翌无奈点头,从他的另一只手里拿过火机,为了避开烟雾警报,和他一起窝在病房的阳台上偷偷抽。
伦敦的夜晚比旧金山繁华得多,当年的日不落帝国在这里仿佛风韵犹存,好像它仍旧是世界第一城。
“你知道万宝路的故事吗?”沈翌问他,他是在一个抽烟的同事那里听来的。
“那个恶俗的英文故事?”孟晨问。
“不恶俗。”沈翌学东西很快,这副样子完全不像是第一次吸烟,他甚至还伸出手指在烟杆上点了点来掸走烟灰,“arlboro(万宝路)”
“analwaysreberlovebecaeofroanceonly(男人永远因为浪漫铭记这份爱)”
沈翌抬了抬头,城市的灯光太亮,所以他无法看见星星。
他的声音不大,孟晨却听得很清楚。
他说:“我也是。”
他曾无数次望向太平洋,最后又一个人沿着海岸线走回旧金山家中。也曾经在雨中的伦敦奔跑,目的地是一家他每天上班都会路过的sta,在那之前他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出现在那里。
这一年他知道她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却瞒着自己不去想,也不允许她说出来。像是一个固执的幼稚小孩,拉着徐清旖去完成他们年轻时候的约定。
他们曾经一起在设得兰群岛上的步行街边吃着炸鱼和薯条等雨停,在英国的最北端喝过一肚子的风,看见了海豹,还参观了维京人的船。
也曾经在前往勒威克的轮船上点过一首不合时宜的《terwondernd》,牵着手在甲板上跳了一夜乱七八糟的舞;在民宿里生火取暖,听老板说从哥本哈根,到赫尔辛基或者斯塔万格都可以看见极光。
异国的数年就像是一场梦,感觉好像经历了太多的事,一回头却发现真正在一起的时光,其实只有寥寥的画面。
后来在牛津城外的越野车里,徐清旖说:“我要结婚了。”
所以梦醒了。
沈翌仰了仰头靠在阳台墙边,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哭过,眼睛红了一圈,湿意逐渐漫上来。
病房内的灯光漏出来,淡淡的一点落在他的额头,白烟升起,又辗转熏过他的眼睫而后微微颤抖。
孟晨想要安慰他,却听见他声音沙哑,声音很小地说:“都结束了。”
许冠杰在《天才白痴梦》里唱到:“片刻春风得意,未知景物朦胧。”
南柯长梦,他所失去的、追逐的、得到的,究竟是否在某一刻真的平衡过?
前程茫茫,此刻他又到底身在何处?
新纪元
1997年5月,香港回归祖国的前夕,距离徐清旖从伦敦回国已经过去了七个多月。
孟晨最后还是留在了英国,他和女友的婚期定在今年下半年,说起来这件事的时候,还笑着对沈翌说:“没想过这么巧。”
他比沈翌年长五岁,年初刚过了32岁生日。他在国外耗费了将近六年的时间,所以他的家人催他在年底的时候回国把婚结了。
“结婚是一件很繁琐的事,你应该提前回去,而不是让嫂子一个人解决一切。”此时他们正在剑桥大学,他们公司即将向这个学校提供一批影像设备。
“我本来说的是明年回去结婚,只有一年就可以回国了。”孟晨说完看了看远处草坪上谈恋爱的学生,他们抱着书靠在一起,身后还停着两只不知名的小鸟,他问道:“到时候你想去哪里?”
“没想好,你呢?”沈翌戴着一副眼镜,车祸对他的视力多少有些影响,工作时需要镜片才能更精准地捕捉对象。
“我想回上海,不过只有一个名额,我不一定能成功。”
“嗯……”沈翌抿了抿唇,他知道孟晨的家就在上海,所以他想回去是必然的,“我去香港吧。”
“香港?”孟晨十分震惊,他说:“下半年才回归,而且那边的工作可能不太好做,本地人对我们可能会抵触。”
“不是,你不会是为了给我让名额吧?少来啊沈翌,我去不了上海就不去,分开这么多年了,几万公里的距离都过来了,在中国还能跑了不成?”
“别想太多,不是为了你。”沈翌忍不住开玩笑和他呛,“我不申请,你就一定能行?上海啊,那可是块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