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欢女爱,本就是人之常情。”头顶传来洛须靡残酷又无耻的声音,“王女绝色,加上些许药力,任是佛子,定是也难以把持……”
“今夜,王女何不与佛子共度良宵?”
一轮满月爬上梢头。几株细细的胡杨在风中无力地晃动不止。
洛朝露回到寝殿之时,整个人才瘫软下来。
她浑身僵直地任由洛须靡派来的侍官们将一袭胭脂色的新裙罩在她身,为她细细打理纱裙上镶了金丝边的褶皱。
一层一层的裙摆,将她单薄的身段紧紧裹起来,像是结成的蚕茧,把人深深困在其中。
衣装毕了,朝露被人扶至妆奁前梳妆。浓黑的长发被盘成双环髻,再饰以三四枚镶着红宝石的金簪,如同沾了血的箭镞,将她头顶的发髻一道道刺穿。
朝露对着铜镜里花容月貌的女子,如同被抽了魂魄一般毫无生机。
想起洛须靡方才对她美貌的夸赞,只觉下腹一阵作呕。她抬手摸了摸鬓角上方一枚垂落的金簪,只觉指尖竟比那簪子更是冰凉几分。
她将簪子缓缓取下,沿着面颊一寸寸滑下来。
精致纯金簪身嵌着于阗国名贵的玉石,珠光宝气。到底是乌兹国的王女。哪怕改朝换代,吃穿用度,都是最上乘最精细的物什,就为养着她这身矜贵却无用的皮囊。
美艳红妆,皆是杀人利刃。
柔软的指腹触及簪尖,发觉尖头处被磨细了,锋利无比,只要轻轻划几下,铜镜里的人脸便会面目全非。
一个念头倏然在她脑海中掠过。
若是没了这张勾人的脸,他们是不是就不会逼迫她了?
若是她自毁容颜,再装成痴傻,他们就不会利用她这副皮囊做她不想做之事了吧!
她的手停在颧骨处,尖锐的簪头抵在柔嫩的肌肤上,丝丝凉意渗入她心底。
朝露闭上了眼,一个声音却在此时涌了上来,如惊雷一般贯入她耳中:
“女施主不是妖女。不必再为他人傀儡。”
朝露缓缓放下了簪子。
是了,错的又不是她,她何故要为此自伤?
剜肉之痛,凭何要她来受?
上天予她重来一世的机会,可不是要她委曲求全的。要她又丑又傻,苟延残喘重新过完这一生,还不如当初就死在雪地里的干净。
可她又如何能逃脱这泥沼一般的乌兹王庭呢?
朝露忽然回想起洛须靡方才威逼利诱,在她离去前最后一句戳心之语:
“你最爱的三哥已经逃去北匈。没有人会来救你的,死了这条心,乖乖听话……”
她的三哥,乌兹三王子洛枭是父王与北匈夫人所生之子,深受北匈单于喜爱。洛须靡忌惮他背后的母族势力,不敢直接动手杀他,便假手于人,千方百计想要除掉他这一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