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了沈诗雨整整十年,为她双手奉上我家公司。
她却在结婚前夕,和朋友说:“一个舔狗罢了,耍着他玩玩打发时间,等婚礼到了,我就搞失踪。”
这一刻,我放弃了她,决定退婚。
她却大着肚子找我当接盘侠。
彼时,已经是我新婚妻子的京圈千金搂着我,让她滚。
我在妻子脸上吻了吻,然后才对沈诗雨厌烦道:“沈小姐,我已婚,希望你和你的白月光锁死,别再出来祸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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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长安自己要舔上来,不要白不要。”
“我骗他说我胃疼,他就马上放下医院里的事千里迢迢给我买药,不是很好玩吗?”
“至于我和他的婚礼,你们都别参加,我准备到时候直接不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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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包厢里传来的,沈诗雨轻蔑的声音。
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我知道沈诗雨不如我爱她一般,那么爱我,可我以为自己全心付出,能真心对真心,让她慢慢爱上我的。
不然,她也不会答应和我走入婚姻殿堂。
可沈诗雨现在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本就被大雨淋的湿漉漉的,这会儿更是显得狼狈不堪。
在我要伸手推门时,她闺蜜先一步问道:“合着你压根没认真啊?”
我等着沈诗雨反驳,或许刚才的话,只是我出现了幻听呢。
也或者,是沈诗雨和朋友们玩游戏,故意说的反话呢。
然而——
“他配我认真吗?”
沈诗雨喝了口酒,毫不客气的嘲讽道:“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他们季家若是跟以前一样还好,现在都走下坡路了,还想娶我?白日做梦。”
我仿佛被浸入了零下五十度的寒冰里,从身到心瞬间凉透。
原来,我的爱慕和真心,为她付出的一切,丝毫不能让她爱上我,甚至她连一点对我的尊重都没有!
就像她朋友们对我的评价,我就是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