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k!”希曼狠狠摔过手中的笔,自他们接手这个案件后,好像就没遇到过一件顺心的事。
“天裁你不要着急,让人往咱们的医院送,我现在就过去。”莫知义边说边拿起外套,推门而出之前,他扭头声音冷冽地扔下一句:
“动起来吧,呆瓜们。”
【作者有话说】
生死时速!昨天有个地方写错了,等下捉虫,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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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要出去玩!你为什么这么不听话,非要出去玩!我是不是跟你说过要在家里乖乖待着,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能出家门,你为什么就是不听我的,你为什么不听我的!”
“你如果乖乖待在家里的话,你妈妈又怎么会出事!”
“丧门星,小王八蛋,给老子滚出去,滚出我的家,现在就走!”
明明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男人狰狞的面容在梦中依然鲜活无比,就连那声嘶力竭的谩骂声也萦绕耳畔。
林不琢从梦中惊醒时,只觉得太疲惫了。
身体上的疲惫顶多是忙碌、失眠,可精神上的疲惫却有着毁灭一切的力量。
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事情一天没解决,那个声音就会像悬挂在头顶正上方的剑一样,每时每刻都抵在他的脖子上,压迫着他的喉管。
从成为圆桌五人之首的那天起,林不琢便清晰地知道,自己在拥有强大力量的同时,也背负着巨大的责任。
头顶的剑是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化身,是一柄随时可能夺走他生命的镰刀。
凌晨三点四十,是城市中的许多人进入深度睡眠的时间,但是对于他来说,却是再清醒不过的时刻。
林不琢推开门,走到阳台上,静静地点了支烟。
他出神地凝视着自己指尖的火光,像是自己小的时候曾经见过不少才华横溢的设计师。几乎没有例外,他们的食指和中指处都有长期吸烟留下的烟渍。
他打小就爱干净,那时候看着脸上白白净净的人手上有发黄的污渍便觉得抓心挠肝的不舒服。还记得有一次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他趁着那个设计师睡着,自己偷偷倒了大半碗的漂白剂,小心翼翼地浸泡过对方的指头。
然后,自然是没有然后了。
未经稀释的漂白剂会严重刺伤甚至是灼烧皮肤,在某种程度上与毁容的硫酸有着同样的杀伤力。
还好对方没有睡熟,迷迷糊糊间觉得自己指头疼,便一把抽出了手。
林不琢那时还小,被力一推,直接摔了个仰倒。
万幸的是,他那碗漂白剂没有往自己身上泼,否则后果真真是不堪设想了。
只是还没等人家设计师恼火发问,小时候的他便先声夺人地嚎啕大哭了起来,边哭边委屈巴巴地喊:
“蒙叔叔欺负小孩啦!蒙叔叔欺负小孩啦!”
平白无故被烫了手指头的设计师见状直接乐了,心想这小玩意还真是个顶顶任性的崽,分明是自己先闯了祸,这一嗓子嚎出去,错大半倒成他这个叔叔推小孩了。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呢?好像是听到声音的妈妈赶了过来?但是在妈妈来之前,他已经被人抱住,心疼地检查有没有摔伤了。
他还记得那时候的自己可怜巴巴地指着人家的手指头喊:“都是你的手指头太脏了,我才想着帮你洗洗的!你以后不要再抽烟了,抽烟手会变脏,你就成脏兮兮的小邋遢了!”
当时对方也起了兴致,话赶话地逗他玩:“你个小屁孩知道什么,烟这玩意多好啊,抽上一口,赛过活神仙,把什么烦恼不顺心全都跟吐泡泡一样吐了出来,等你长大了懂啦!”
小不点的他缩在别人的怀里,冲对方做鬼脸:“我才不会抽烟呢!我最爱干净了!”
林不琢回忆至此,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原来小时候说过的话真的这么没信用,就像是现在他即使是每次抽烟前都要戴上指套,甚至那指套的使用频率也越来越快,但他依旧没想过戒烟。
只是那人有一点说得不对,吹泡泡是最需要温柔有耐心的事了,因为只有慢慢地吹,才能把泡泡吹得又圆又大。但没有人会温柔地吐烟圈,因为每个人都是那么厌恶嫌弃自己的不顺心。
“又失眠了吗?”
林不琢转头,看见隔壁房间的阳台门也推开了,马修穿着浴袍手里依旧端着杯酒。
“骚包。”林不琢斜了他一眼,“天天闻自己信息素的味道还不够吗?非得天天威士忌不离手?”
马修挑眉,倒是没有追究林不琢转移话题的作为,只是顺势解释:“这可是十八年的云顶,刚从坎贝尔空运来的。”
林不琢一向是爱烟不爱酒,所以马修这番话完全是对牛弹琴,他点了点烟灰,继续放空视线。
马修没有打破这份沉寂,只是继续品着他的酒,等到林不琢将烟怼到烟灰缸里才淡淡道:“不是说怕手黄,只抽女士香烟了吗。怎么最近又开始抽这种味儿重的了。”
其实现在女士香烟的说法已经不大常见了,更多的是oga香烟或是alpha香烟,可烟草内容都是同样的,换汤不换药。
这也不过是厂商看哪种划分社会的标准比较吃香就选哪种罢了。
“果味的太甜了,容易让我脑子不清醒。”
“嗯?哈哈哈,你嫌甜倒是先戒掉把薄荷糖当饭吃的习惯啊,cy说你最近床头柜薄荷糖的补货速度是平时的325倍噢。”
林不琢白了马修一样,那眼神似乎是在说:“说够了没,说够了就闭嘴。”
马修把他当亲弟弟,自然是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跟他生气,于是他换了一个切口:“怎么,是eos的那个莫少爷让你不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