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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凡间俗事(第2页)

“她是医生或护士吗?”

“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她跟一个老中医,学妇科!现在她很厉害,无论大姑娘小媳妇,都称她为‘先生’!”

“噢?那我倒要是见见!”

“马上到,再拐过去,福祥大药房就是!”

“你家在那黄花什么地方?”

他们的马车,和史家马车错位而过。

“看什么呢?”史凤扬用脚碰一下张雨烟。

“我好象看见他了!”

“一惊一乍的,你究竟看见谁了?就你话多,话比屁都多!”史春铃靠在二哥腿上,四下里张望,“也没有谁呀?”

“刚才与我们擦肩而过的马车,好象是陈啸虎,还有一个女的!”史亮甩着鞭子。

“那他……?”

“我估计看他妹妹去了!”

“我可听说他妈给他介绍的是黄铃,这下子有热闹看了!”

你想多了,人家许是同学!”响铃依着春铃。

“不过,李墨香也真是糊涂,那黄铃是什么人?扁担撂地上,她不知道那是‘一’字,她配吗?”

“春铃,那是人家的事,少管!与我们无关的事,少议!免得招惹是非,各人有各人的活法!”

赶车的把马车赶到福祥大药铺门口,“就这儿了,我妹妹就在这儿,林琳,下车!”

“累死我了,这一路上,马车晃得我头都大了。”她转过身子,对赶马车的说:“你在这儿等,我们去去就回!”

“哎!”赶车应了一声。

陈啸虎搀着林琳,拖拽着她往里走。

林琳极不情愿抖开:“你要干什么?”

“拉着你见我妹呀?”

“为什么?”

“你明白的!”

“我可没承诺过你什么呀!”

“可你也没拒绝过什么呀?”

李墨香想不到儿子来这么一手,当三个子孩子齐刷刷立在她面前,她愣住了,目光象钉子钉在那林琳身上,瘦弱,有气质,性格好,冲她甜甜地笑,从良心来说,这个凭空冒出来的女孩子比黄铃强,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但人家有没有那意思,不得而知。她心慌得象风中之竹,一个劲儿抖。

“妈,你是不打算让我们进了?你看她看得这样专注,你到底想什么呢?”陈夕红笑声溢出花一样的美。

“进,请进!啸虎,你不打算给我介绍介绍?”

“我同学林琳,仅此而已!”

“真的仅此而已?”

“想错了,想歪了,要不你问她!”

问当然问不出所以然来,李墨香接过女孩子手中行礼,“累了吧?老家那里?”围着林琳,没完没了。

沈十一一口气跑到镇子外,雪花迷惘,心更迷惘,他慢慢放慢步子,后悔起来,他那一耳光,怎么就扇到她的脸上?史家有钱,他早有耳闻,更可怕的不是这个,是史凤扬,他和钟玉秀老师关系不一般,而钟的父亲又是镇长,他把这些关系连成线,甚至是错搭虚连,后怕起来,更多的臆想折磨着他,漫山遍野都是雪,茫茫然,他甚至在雪地中站住了,往哪儿去?他确实没有目标,听见狼嚎声“嗷----喔-----”叫声凄凉,虽很遥远,甚至是若有若无,转着圈看,白茫茫一片,他叹一口气,想,使劲地想,哪里会有吃有住?集镇,但土木镇回不去了,那就西凉城,以前去过,路不是很熟,靠着残存的记忆,他慢慢地走,知道日时悠长,就算晃到县城,天也不会黑,还能听见从镇中学传来的声音,他回一下身子,最后看一眼并不眷恋的学校,在那里,他经常饥肠如鼓,唯一能给他美好回忆,就是那里有几个好看的同龄女娃子,可以贴近了闻着她们身上散出的气息,不是特别香,不是特别美,但可以和她们说说话,这是怎样的一种享受?靠这点可怜的精神食粮,他耐着性子,每天听老师蝉叫声一样聒噪,过去是天天不耐烦,这会儿却有点怀念那样的日子,一转身,这个从小就饱受饥饿和贫穷的孩子,委屈得泪水下来了。

过了七里桥,看见荒凉污浊的黄汤河,他突然停下了,真的要去西凉县城,去那里干什么?又觉得前面一片茫然,象沼泽之地,看上去松软地平,只要双脚一踏上去,就会陷到脖子,根本无法自拔,去是不去?他惶恐不安起来,象风中之竹,哆哆嗦嗦,不去,又有什么更好去处吗?去,大不了混不下去再回来,信心又满满起来,顾不上冷,想不起饿,破鞋上有个洞,有个脚指露在外面,他小跑起来。麻木不知道了,眼下境遇糟糕透了。

到了县城,差不多就到了天堂,离城还有一段距离,一爿爿代表着商业兴旺程度的铺子,挨挨挤挤连在一起,油香味和人语杂响,从那里传来,他的喉咙里,象塞着东西在蠕动,那是欲望在浮躁,他眼巴巴瞅着那里,唾液在嘴里,象喷泉中的水,往井口溢,要流出来,终于到了,蓬头垢面,靸垃着破鞋,伸长脖子,眼睛要从眼眶凸出来,走过去,看着散出热汽腾腾的食物,焦黄一如油条、散子,白如女人脸的包子,咬一口酥而脆的油饼,散出诱人膻气味羊肉汤,粉丝挂在碗上,芫荽飘上面,香油的味道浸人心脾,滋溜一声,喝咂出的声,他慢慢看,慢慢走,馋虫在五脏里不安分拱动起来,听见饥肠鼓鼓,涎水不听话从嘴里溢出,眼巴巴望着烟气缭绕,软软的象水波浪上去。

甚至没有人看他一眼,其实,走在大街上,他和叫花子没什么两样,由于长期营养不良,时常会头晕目眩,喉咙里的气,鼓动着,象个鸡嗉子,他多么想扑上去,端起一碗涮羊肉,把它吃光喝光,最后还要伸出舌头,象狗那样把碗舔尽。

雪化的水,和着屋檐下的水,把他的破鞋浸湿,里面稀薄透滑,但他没有感到冷,目光,贪婪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那碗热汽腾腾的半天没有端走的羊肉汤上。

穿着西装和尖头皮鞋,永远风流倜傥的朱克俭,从马车下来,不大的小花伞,在头顶上缓慢旋转着,他不会注意墙角有个乞丐似的人在那里站很长时间了。

“哟,朱老板,又来了?谢谢您照顾生意!”

“昂,一切照旧!”

“好嘞,你里面请!”饭馆老板手一伸,把油腻腻羊肉汤端走,另一只手还拿着焦黄的油饼。

也只有十多分钟,吃得热汗涔涔的朱克俭打着小花伞出来。

他跟在他身后,能走出十多米,才放弃跟踪。然后,吐口唾沫,“我一定要做你这样的人!要不然,对不起祖宗!”

雪花飞舞,铺天盖地,他扬起脸,泪水滚落,无数雪花融化在热泪中,再一低头,挂在脸上,然后,跺跺脚,离开那个让人眼馋心馋的地方,这里不是他该来的地方。

史柱很不情愿被史健久派过来,派他来不是当掌柜的,而是伙计,他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墙上黄记杂货铺的字用刀刮掉,虽然不是他一个过来,但只要一想到黄鹤松被人杀死在这里,胃子里就不舒服,想呕吐,但实在没有能力反抗,字太大,刮有一个钟头,“黄”还有两条腿扒拉在那儿,掌柜四十多岁,抱着个膀子,站在风里看他刮,刀“咯哧咯哧”象刻在人的骨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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