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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第1页)

歆儿拿着它去跟三嫂琪琪格分享,三嫂向我竖了个大拇指,说我保住了什么四大名著。

歆儿为我骄傲,我又获得了香吻一枚。

再后来,《四库全书》问世,歆儿和琪琪格带着我珍藏的那本《红楼梦》去了春和女子学堂。

两人在春和女子学堂开设了一门新课程,专门讲这《红楼梦》,她们说,里面千娇百媚的众位女子,才是这时代的主角,应该被诸位女学生所熟知。

三年后,我们的女儿宝珠也进入了春和女子学堂,她和令娘娘关系最好,令娘娘每节课她都听得极为认真,还拜令娘娘做了师父。

宝珠也住在了圆明园,和我一样,成为了众位玛嬷的心肝宝贝。

我们也终于可以去圆多年的梦了。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歆儿推着轮椅,又一次将我抱上了马车。

歆儿倚着我的肩膀说说笑笑,我掀开帘子,万里晴空,正是大好河山,尽收眼底。

那么去哪儿呢?

去大理。

五弟和那位芸儿姑娘,早已经等候多时了。

番外璟瑟前世篇(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这篇设定是追随我这个小说开头璟瑟以十年寿命换琅嬅平安一生的那个设定的哈)

接到皇上赐婚我和固伦和敬公主的旨意时,我正在驯鹰,那时我和那只鹰已经熬了六个日夜。

终究是我驯服了它,我转头将它作为聘礼的一部分送到了京城。

我们草原的规矩,若是真心喜爱一个女子,就去驯服一只雄鹰,连鹰都能熬过,那对伴侣也会忠诚。

我曾经在京城当过两年伴读,听阿哥们说,和敬公主是天之骄女,是大清唯一的嫡公主,有自已的一番傲气。

彼时我不屑一顾,我们草原对嫡庶长幼到没有那么大的规矩,我既非嫡出又非长子,还是得到了父汗的青睐,成为了他的接班人。

公主来到草原那日,我带着我早已经成群的小妾去迎接她,我的女人不少,不过平时我并不关心她们是否开心。

我坚定地认为男子不应该和这群莺莺燕燕有什么精神上的交流,毕竟我们属于不同的世界。

我注定要翱翔,她们只能呆在蒙古包里,日复一日地等着我回来。

公主从宝座上下来那一刻,她通身的华贵气度让我一下恍了神。

璟瑟长得极美,气质孤傲,从宝座到婚房,她修长的脖颈,挺直的身段,和刚毅的眼神,没有一处为我柔软过。

她比我驯服过的任何一只鹰都要骄傲,她眸中的野心与自信,时时刻刻压迫着我的其他侍妾。

我的其他女人都说,我和她生性不和。

她们认为,两个同样骄傲的人,这辈子注定是死敌,谁也不会低头。

只有偶尔的夜晚,她会一个人慵懒地坐在篝火旁,吹着草原的风,不让我看她红红的眼睛。

我想,她可能在悼念皇后娘娘,她的亲额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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