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此安定地生活在森林的角落,没想过出去走走,也没想过混入羊群再结交朋友,过着扑扑蝴蝶也能快乐一整天的生活。
直到八年前,花神洛春住进了帕帕恰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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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杂白色颗粒的风灌过来,阮绵猛地回神,意识到洛春还在等他的回答。
他张了张嘴,不知从何说起。
“。。。。。。先生,大概在八年前的时候,我听说帕帕恰山谷住了一位神仙。”最后阮绵决定另起话题,答非所问,“据说生得亲和,性格温柔,总是笑眯眯地出现,但是也很有边界感,感觉对小动物只是喜欢,并不想要我们入侵你的领域。”
“所以在兴奋劲过去之后,大家就都将你当神明对待了。”他讲,“尊敬着,仰慕着,喜爱着,但是不会轻易去触碰,默认过多的接触会招来祸患。”
“至于我。”阮绵顿了顿,无措地搅动手指,“我以前对你不感兴趣。。。。。。或者是说我对这些事都不感兴趣。”
“我能独自生活得很好,小的时候在斜斜的山坡上能滚一下午,长大一点了能开开心心地扑蜻蜓,能变成人类后就背着我自己做的竹篓去找小蘑菇。”
阮绵停了一下,发现洛春的手指已经被冻得有些红了,于是上前一步,用掌心将他的双手捧住。
“我在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的快乐。”他说,“先生,在这一节点里,我感觉是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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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说情爱的表白,不曾给人类打过交道的小羊大概是不明白的。
于是他只是接着想,接着讲。
“我是在七年前的圣诞节才真正见到你的,那天我第一次去镇里,回来得太迟了,森林里黑漆漆的,我找不到方向,就往亮着的地方跑。”
“我就刚好看见你在放蒲公英。”
那年的冬天雪很大,窗台前的枫树还矮矮小小,花神家里的墙还是泛着青的灰色,在草地都还处于休眠期的寒冷天气,他却穿得单薄,安静地在门前放蒲公英。
那时的洛春头发还没有留长,在莹白的光下,整个人都柔软得不像话。
风将他的刘海吹起来,蒲公英上的绒毛细密地抖动着,像阮绵睫毛颤抖的幅度。
普鲁斯特效应下的记忆带着熟悉的气味,与眼前的这个人相同,内敛、舒适、温和,像帕帕恰山谷春天第一支盛开的小黄花。
在那一瞬间,奇妙的声响在阮绵耳边炸响。
空间似乎都被拉长扭曲,画面一帧一帧地从眼前闪过,漫长得能让他记住每一个细节。
——原来是他啊。
阮绵这样想到,手指无意识地抓住胸口的衣服,似乎想要以此盖住太吵的心跳。
原来他是长这样的啊,叫什么名字?声音是怎样的呢?笑起来是什么样子?头发有多柔软?拥抱起来是怎样的温度?喜欢的食物是什么?有没有讨厌的生物?
。。。。。。还记不记得以前那只快死在雪地里的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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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春的手指很冰,阮绵这一次能够切实地感受到。
他用指腹揉捻对方的指尖,眼睛圆润晶亮,一错不错地望向洛春。
“先生,关于你有没有救到我,我其实不知道怎样回应才是你想要听到的答案。”他这时候才回答洛春的问题。
“但是,我以前从没想过要挺过冬天,也没想过要再见你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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